国科发办字〔2004〕506号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厅、司、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切实做好我部在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我部在《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国科密字[2003]3号)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科学技术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