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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创新旗帜 推进“二次创业”(长沙)
日期: 2005年08月26日 14:01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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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长沙高新区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高新产业为核心,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二次创业”,在综合改革、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进展。2001年、2003年两次被科技部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2004年被科技部、人事部授予全国科技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去年,全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503亿元,完成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461亿元。共有高新技术企业595家,其中技工贸总收入过千万元企业232家,过亿元企业62家,列入长沙市工业十大标志性工程的龙头企业18家,形成了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四大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到全省的35.4%;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的24.5%,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47%,有力地带动了全市乃至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
  一、推进“二次创业”的主要作法
  1.统筹多园发展,不断完善体制。1997年,国家科委批准长沙高新区调整区域范围由“一区四园”(即岳麓山高科技园、星沙工业高科技园、隆平高科技园、远大高科技园和市内政策区)组成。我们把探索“一区多园”管理模式作为重大课题,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园区管理体制。首先,在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框架的同时,根据各园区的实际情况,兼顾考虑各园区所在区、县的利益,逐步形成责、权、利明确而且充分衔接的管理体制。高新区管委会对核心园区岳麓山高科技园实行直接管理,统一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和征税,与岳麓区财政分成;星沙工业高科技园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后,由经开区管委会直接管理,高新区管委会只对其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归口指导与管理;隆平高科技园原来由省、市共管,多家农科院所联合运作,后理顺为以芙蓉区为主运作,高新区对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统一管理,财税与芙蓉区按比例分成;远大则以一家企业独立成园,高新区对其实行统一管理,形成的税收由高新区与长沙县对半分成。由于兼顾了各方利益,充分调动了有关方面发展高科技园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积极性,开成了发展合力。其次,采取托管镇村的方式,统一管理岳麓区东方红镇的大部分社会事务,完善城管、公安等职能机构,成立土地储备中心和拆迁事务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园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进一步落实了市级管理权限,逐步完善封闭式管理,基本做到园区的事在园区内部解决。由于体制逐步理顺,“一区四园”均有长足发展,特别是岳麓山高科技园新辟的麓谷新区,2000年启动建设以来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20亿元,至今年底,开发面积将达到10平方公里。
  2.营造创新氛围,提高创新能力。坚持以科研机构为源头,以民营科技企业为主体,以高端人才为核心,以专业基地和各类孵化器为载体,整合创新资源,加强自主创新。目前,长沙高新区已累计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和项目1246个,其中9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仅2004年一年就获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68项,获得资金扶持5540万元。在2003年科技部对全国高新区技术创新能力评估中,长沙高新区综合加权排名第6位。一是强化科研机构的创新源头作用。通过加强与高校的合作、鼓励企业自建等措施,已有8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技术中心,设立了博士后工作总站和15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全市23所大学和70多个科研院所全部与高新区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建立了397个联合研发机构。二是提升民营科技和院所改制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现有563家民营科技企业和125家院所改制企业,成为全区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主体。中联重科、博云新材料、湖南海利、金瑞科技、山河智能、三一重工、力元新材料、创智软件、湘计算机、隆平高科等企业都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成为国内甚至国际相关行业的领军企业。最近,山河智能承担的“挖掘机的机电一体化及制造信息化”、中联重科公司承担的智能特种机器人等两个国家863计划项目已成功通过验收,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三是发挥高端人才引领创新的核心作用。袁隆平、黄伯云、卢光琇、何继善等13位院士在园区内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水稻杂交育种、C/C刹车材料、干细胞等多项国际国内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一批教授、博士等高级科技人才领办各类科技企业150多家,6000多名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向区内聚集,形成了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四是完善专业化基地的创新载体功能。依托岳麓山高科技园的国家软件、新材料和传感技术产业三个专业产业基地,整合省市区创业服务中心、岳麓山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和博士创业园、民营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资源,加速了科研成果的产生和转化。长沙软件园与国防科大等高等院校合作建成“一网”(高速宽带网)、“一库”(共享资源库)、“两中心”(软件评测中心、教育培训中心)、“三实验室”(基础软件实验室、中间软件技术应用实验室、嵌入式操作系统应用实验室)等专业平台,目前共有软件企业350多家,其中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6家,实现总收入90亿元。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聚集了博云新材、杉杉科技、科力丰等骨干企业,并得到长足发展。传感技术产业化基地形成的多种类型的传感技术成果,广泛应用在机床、工程机械、仪器仪表等传统产品上。以上市公司隆平高科为主体的隆平农业高科技园,在水稻等领域具有世界领先的优势核心技术。同时,各类孵化器持续发展,累计已有孵化场地15万多平方米,在建孵化场地12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00多家。
  3.创新运行机制,优化园区环境。我们坚持按照“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模式,构建“企业围绕市场需求转,园区围着企业需要转”的新型政企关系和良性互动机制,园区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依法管理、协调服务”的方针管理企业,企业以“自由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运作。管委会内部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政务改革,管委会各内设机构和驻区机构的所有行政审批及服务全部集中在高新区投资服务中心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优质、高效服务,着力营造“低成本、高效率、零障碍”的投资环境。严格推行目标绩效考核,着力完善“办事凭能力,岗位靠竞争,待遇看贡献”的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全员三年一聘,竞争上岗,推行“首问负责、政务公开、限时办理、承诺服务、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同时按照“引入市场机制,改进服务方式”的思路,积极探索多元主体投资的园区市场化开发模式,引导各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参与高新区发展,现有各类风险投资公司17家,担保公司5家。会计、审计、质量认证、技术产权交易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健全。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长沙高新区的发展虽已初具规模,但与国内先进高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相比,加快发展的压力很大,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园区发展的空间制约严重,难以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二是园区聚集的大企业、大项目不多,还没有真正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三是园区发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发展环境仍需不断改善和优化。
  二、“十一五”发展的初步设想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把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和深化“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竞争能力由单纯依靠政策优势向着力营造政策、产业、环境等综合优势转变,并突出在增加经济总量、扩大空间容量、提高运行质量、激发创新能量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着力把长沙高新区建设成为聚集各类创新资源的主要载体,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和特色明显的生态科技新城。
  (二)总体目标
  2006-2010年,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和工业总产值按年均25%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分别达到1900亿元和1700亿元。至2010年,核心园区岳麓山高科技园开发面积达20平方公里,其中完全建成区15平方公里。着力构建四大优势产业集群:(1)软件及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积极开发和跟踪国际先进的信息制造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集中发展以显示器件、数码产品为主的信息制造业和以应用软件为主体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及相关产品,建设数字卡通产业集群,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2)先进制造技术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制造产业,重点提升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和智能仪表等集群竞争力。(3)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形成C/C复合材料、特种超硬材料及动力电池为主的能源材料产业集群。(4)生物医药工程产业集群。突出生殖与干细胞工程产业化和杂交水稻为主的种子种苗产业化,同时发挥中医药科研优势,形成具有国际先进科技水平的品牌产品和骨干企业。
  (三)主要措施
  1.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切实抓好岳麓山大学科技园的发展,继续支持和引进高端人才进入园区从事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突出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及软件技术、中南大学和长沙矿冶研究院新材料科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生命科学、湖南大学和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的先进制造技术、湖南农科院和农业大学的杂交水稻及蔬菜种子种苗技术等重点技术和学科基础,使之成为高新区技术创新的主要源头。着力依托软件、新材料、传感技术三大产业基地,集聚各类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使之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继续通过多元投资渠道促进各类孵化器建设,加强对孵化器的管理与引导,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
  2.拓展发展空间,建设科技新城。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和建设科技生态新城的要求,在现有土地政策下积极寻求发展空间,有效增加土地供给,强化土地储备;盘活土地存量,避免土地闲置,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按照建设生态科技新城的理念,依靠产业驱动,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麓谷科技新城建设,同时着力构建现代化的城市管理体系。
  3.培育产业集群,提高竞争能力。加强产业规划,整合产业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政策支持,强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瞄准重大项目、战略投资和关键技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引智的力度,做大做强现有企业,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强企业之间的关联度和相互依存度,促成产业生态循环,延伸产业链条,降低交易成本,形成集聚优势。立足自主创新,加强国际合作,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引导企业拓展“两个市场”,切实提高核心竞争力。
  4.加快体制创新,优化综合环境。积极推进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运行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效率,大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市场化的手段营销园区,以经营园区的理念推进建设,追求园区各类资源价值的最大化。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理念,提倡节约能源,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着力培育做大风险投资,搭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推进银企合作。鼓励中介机构的发展,完善市场服务体系。
  5.促进城乡一体,建设和谐园区。加强对托管镇村的管理引导,统筹做好园区建设与农民安置、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城市拓展与镇村发展等方面工作,实现城市农村协调发展。坚持开发建设与拆迁安置同步考虑,建立长效高效的拆迁安置机制。积极引导镇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民劳动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土地租赁入股,公司加农户,建设标准化厂房等各种农民"两安"方式,摸索和创造农民拆迁安置的新经验,化解拆迁安置矛盾。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高新区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三、问题和建议
  我们认为,当前要加快高新区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一)要按照国家高新区的战略定位制定配套政策。温家宝总理指出,要进一步发挥高新区作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要基地的优势,努力使高新区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这是在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对国家高新区的新定位,其本质就是要建设以推进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国家高新区。因此,必须以这一定位为基本前提,完善有利于提高国家高新区技术创新能力的各项职能,优化有利于吸纳各种技术创新资源的园区规划,出台有利于促进国家高新区技术创新能力的优惠政策,完善有利于激发国家高新区技术创新能力的考核体系。国务院各部委的各类重大科技计划和创新资源要向国家高新区倾斜,以引导社会创新资源向国家高新区集中。
  (二)进一步稳定国家高新区的政策优势。高新区的比较优势源于政策。但是,目前许多地方存在高新区优惠政策泛化的趋势,高新区与其他各园区间在招商引资、资源聚集等方面的恶性竞争日益激烈,最终导致招商成本大幅增加、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有限资源的过度分散、关联企业的集聚和产业集群难度加大。因此,为确保各类资源集中向高科技园区聚集,要切实落实温家宝总理的指示,旗帜鲜明地稳定现有政策,创造局部优化环境,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重要基地的优势。
  (三)进一步扩大国家高新区规划面积。各地高新区规划面积大都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确定的。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全国大部分高新区的实有空间面积已超过规划面积。去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组织清理各地开发区用地时,凡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超出城市总体规划的区域,均予以调减。对于超出规划范围的高新技术项目新征用地,只能以具体项目逐级上报批准,对国家高新区加快发展形成了较大制约。因此,要进一步支持国家高新区适度扩大规划面积,并与之相适应调整有关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明确国家高新区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可批次征地,不硬性要求高新区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用地。
  (四)进一步创新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科技部十分重视国家高新区体制创新工作,明确国家高新区要作为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和先行区,近年来各地不断创新高新区管理体制。随着建成区面积逐步增大并与城市化接轨,单纯只管高新技术企业、不管社会事务的模式已难以实现对区域的有效管理,出现了管理产业发展的同时管理部分乡镇街道社会事务、高新区与相邻行政区合并、以高新区为基础形成单独行政区等管理体制模式。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委托管理一部分社会事务,有利于提高开发建设的效率,但由于受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法制化的影响,高新区不具备相关执法和管理主体资格,难以做到真正的协调统一发展。而高新区与行政区合并的模式,虽然解决了管理中的法律主体地位、开发建设的职能比较完善的问题,但由于继承了传统行政管理体制部门林立、条块分割等弊端,难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传统体制在高新区的复归。通过综合比较,我们认为将高新区的主要集中园区确定为行政新区,既解决了行政法律主体地位的问题,不与行政许可相矛盾,又最大限度地保持了高新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创新的优越性,能够大幅度裁减行政机构、优化管理职能、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因此我们建议,在鼓励各高新区自主探索管理体制改革新途径的基础上,有必要尽快组织综合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使高新区真正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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