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内蒙古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和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已步入良性发展、快速增长的发展轨道。2004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52.17亿元,比上年增长56.5%;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41.14亿元,比上年增长47.3%;实现工业增加值80.19亿元,比上年增长67%;实现财政收入8.03亿元,比上年增长59.3%;出口创汇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5%。目前,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达144家,占全区50%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国家科技部的大力支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包头市市委市政府营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作为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自治区科技厅在促进高新区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和支持、培育高新技企业发展等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
技术创新体系是提高企业和区域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截至2004年,高新区共创建企业研发中心24家,其中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经自治区科技厅认定支持的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9家,经包头市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中心14家。围绕着大型工程机械、稀土新材料等领域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大大增强了开发区内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对促进开发区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几年来先后为公司引进国外工程机械、非公路矿用汽车,从引进到消化、吸收、创新,在液压传动设计与整车匹配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设计,自主开发了3303B矿用车等型号的产品。该中心同时与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合作建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产品设计全部实现数字化设计,从承担项目到培养技术骨干队伍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该企业技术研发的核心。天骄清美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拥有独立产品研发实验楼和生产仪器设备,还建有中试试验生产线。该公司同时和日本合作方共建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几年来承担了用于液晶、光学玻璃、微晶玻璃等不同用途的抛光粉项目的研究开发。一些项目和工艺技术获得了专利和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到了加强。
二、加强对高新区创新创业孵育能力建设的支持,促进各类孵化器的发展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摇篮,自治区近几年来高度重视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已建成各类孵化器4家,累积孵化面积达12万平方米,累计孵化企业500多家,已毕业企业近100家。自治区科技厅为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从2004年开始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留学人员创业孵化资金”,目前,累计进入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的企业已有50家,在开发区创业的留学人员已达到57名。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由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和稀土开发区共同筹建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已完成了规划设计。除此之外,自治区为加强与国内科研部门合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向内蒙古的转移,在北京建设了京蒙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并被科技部批准为国内首家异地孵化器试点,通过这种方式加快具有自治区特色和优势领域的高科技成果到内蒙古实现产业化。
三、支持稀土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开发区成为稀土科研和产业的聚集区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53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唯一冠以稀土名称的开发区,发展稀土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是开发区发展的重点。近几年,科技厅整合科技资源,从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上将稀土新材料及其应用产品开发作为重点,支持稀土产业和稀土开发区的发展,每年用于支持稀土新材料项目的投资比重占自治区五大产业化项目的15%左右。同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各类计划项目,几年来,开发区稀土领域科研开发项目得到了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促进了稀土功能材料和应用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使稀土产业链得到延伸。2004年稀土生产企业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19.7亿元,是2000年的12倍。一批稀土生产技术得到应用,一批稀土科研成果实现了产业化。稀土高科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合作承担的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包头稀土精矿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已基本实现稀土清洁生产的目的,污水的循环利用率达到75%,从废渣中提取了钍,使废渣达到排放标准。长安永磁电机公司承担的“稀土永磁系列电机的开发”项目,从产品研发到形成目前的产业化基地,先后得到了国家863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支持,共获资金支持100多万元。同时,自治区、包头两级科技部门匹配300多万元科技经费给予了重点支持,该项目的生产线下半年可正式投产,实现规模化生产。
四、发挥科技计划引导作用,促进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科技厅支持开发区发展注重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以带动企业对科技开发的投入,从而有效促进了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近几年,开发区累计实施国家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项目50多项,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近千万元。同时,自治区科技厅和包头市科技局也加大了开发区内针对稀土新材料、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科技开发的资金扶持力度,稀土新材料、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的科技项目资金重点投向开发区。通过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的引导,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科研开发的投入,仅2004年包头稀土高新区企业R&D经费支出达4.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的R&D经费支出为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占2004年总R&D支出的68.8%。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五、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
自1994年开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以来,截至2004年底,包头稀土高新区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6家,占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52.1%。高新技术企业产值达159.18亿元,占高新区总产值的63.1%,占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的45.86%。另外,按照《〈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2005年]16号),规定由原科技厅审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改为由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审查认定,科技厅终审备案,新办法有利于高新区对企业的管理和支持。另外,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每两年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复审,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较好地保证了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开发和产业化的持续发展。
虽然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稀土开发区的发展与国内先进省市开发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经济总体规模尚小,特色产业还没有做强做大。因此,在“十一五”期间,作为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对高新区提出的从注重招商引资和优惠政策的外延式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创新的内涵式发展转变,从注重硬环境建设向注重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软环境转变,实现产品以国内市场为主向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转变,推动产业发展由小而分散向集中优势、加强集成、发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转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律的新体制、新机制等“二次创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开发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创业环境建设的支持,并积极为开发区重点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对对各类孵化器的支持,加快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步伐,促进开发区创业孵化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为包头高新区“二次创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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