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技厅
一、辽宁省高新区建设与发展的成绩及特点
辽宁省现有沈阳、大连、鞍山三个国家级高新区和锦州、营口、辽阳、葫芦岛四个省级高新区。辽宁省高新区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在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探索和实践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培养和造就优秀企业领导者等方面,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截至2004年底,高新区内注册企业11274家,其中工业企业3406家,外资企业1574家,世界500强企业或办事机构51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31家。2004年,全省七个高新区实现工业总产值960亿元,增长31.5%;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623亿元,增长58.2%,比全省工业总产值增长幅度高出26.5个百分点,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比例由2003年的19.6%提高到23.6%。实现工业增加值272亿元,增长35.5%。外资实际到位额达6.8亿美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91.9%,高出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0个百分点。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44.7亿元,增长45.6%。高新区已经成为当地创新能力强、经济增长快和最具发展活力的区域。主要特点是:
(一)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成为拉动辽宁省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2004年,辽宁省高新区的工业增加值已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12.1%。与此同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工业增加值、实际到位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自“九五”以来年均增长都在30%以上。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成长,大大提高了辽宁省产业技术层次。同时,一批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东软集团、珍奥集团等,已经成为辽宁省经济发展中的亮点,拉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
(二)重视从研发、转化到产业化的完整科技创新过程,技术创新体系趋于完善。辽宁省高新区注重原始创新能力的提高,推动了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项目的开发,改变了我省大多数企业科技投入过低的局面。2004年,辽宁省三个国家级高新区企业年投入R&D资金15.05亿元,约占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年投入R&D资金总和的1/5。其中,沈阳5.57亿元,大连7.58亿元,鞍山1.9亿元。吸引海外留学人员500余人来辽宁创业。高新区内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促进了高新区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
(三)形成了一批有创新活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特色产业园已见雏形。到2004年底,高新区民营科技企业占入区企业的比例超过80%,按照“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原则,在市场中做着不懈的努力,其中很多已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沈阳昂力电子、鞍山聚龙、辽阳奥克、锦州新日硅等。辽宁省高新区已形成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工程与制药四大领域为重点的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群体。同时,一批特色产业园已见雏形,如沈阳先进装备制造园、大连软件园和生物医药园、鞍山环保产业园、锦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营口船舶工业园、辽阳微电子产业园等。
(四)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和创业环境,加强了国际合作。高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广泛实行“一栋楼办公、一站式服务”,使企业在高新区内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高新区紧密结合发展实际,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科技产业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强制度创新;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业者的良好风尚,形成高新区的创业文化和氛围。同时,高新区善于利用国外资金优势、信息优势、市场拓展优势来发展自己,在出口创汇和国际市场占有率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
在世界科技迅猛发展,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辽宁高新区已经显露其经济增长快、投资回报率高、创新能力强的魅力和潜力,并为下一步的发展提供了引智引资、自主开发、产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平台。
辽宁省高新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建设,虽然成绩显著,但也存在很多不足,并面临诸多困难。主要是发展空间严重不足,发展规模、速度和质量等落后于国内先进高新区,相当多的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中介服务体系和投融资体系建设滞后。
二、“十一五”辽宁省高新区发展思路、目标及措施
(一)“十一五”辽宁省高新区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高新区建设与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和谐辽宁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沿海开放双重机遇,以“十一五”规划为切入点,实施创新、人才和层次推进发展战略,坚持走集约化和内涵式发展道路,尽快把高新区建设成为辽宁省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
“十一五”期间,力争使1—2家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在每个尚无高新区的市逐步建立一个省级高新区。全省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全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例,由2004年的23.6%提高到35%。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目前的12.1%提高到25%。外资实际到位额占全省外资实际到位额的比重,由目前的12.6%提高到25%。出口创汇额占全省出口创汇额的比重,由目前的9.5%提高到20%。
(二)“十一五”辽宁省高新区发展的主要措施
1.突出高新区的重要战略地位。高新区是创新的基地、经济增长的源泉和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对于辽宁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带动作用。“十一五”期间,辽宁省高新区将始终把高新区建设摆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积极聚合各种力量,加快高新区发展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辽宁做出更大贡献。
2.积极学习借鉴全国先进高新区的成功经验。“十一五”期间,辽宁省高新区将认真学习其它高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依托优势,大力吸纳外部要素,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制造业的新路子。在产业发展方面重点培植壮大具有辽宁优势的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全力提升辽宁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实施资源整合,构建辽宁高新区发展新格局。
3.全面建设高新区自主创新体系。“十一五”期间,辽宁省高新区将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各类公共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并继续抓好创业服务中心、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逐步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省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
4.构建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撑服务体系。以财政投资为引导,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高新区建设,加快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使高新区成为辽宁科技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区域。
5.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指导。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资产重组、资本经营等方式,加速资本优化组合,形成大企业集团,逐步发展为全省的龙头企业。与此同时,重视培育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他们不断发展壮大。
6.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改造传统产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探索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辐射、渗透的有效途径,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7.广泛吸纳最新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十一五”期间,争取将更多的“863”计划、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产生的高科技成果在高新区转化,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新机制。
8.引进和培养一批人才。把吸引和造就一大批具有超前意识、创业精神,善于开拓,既懂技术又懂经济和市场的复合型高素质创业人才作为战略性任务,实现从单一的空间规模扩张向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转变,使科技型企业家作为高新区产业的领航人。建立人力资本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的激励机制,探索多种股权激励的实现形式。
9.建立和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各高新区管委会将积极为企业生产提供原材料供应、产品进出口及销售、生活设施等中介和后勤配套服务。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信息网络,为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科技、市场、产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对重大产业化项目和产业基地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发展配套产业,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一个从科研开发、生产管理到原材料采购、外协生产等方面与重大产业化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相配套的产业发展环境。
10.进一步促进高新区国际化。在自主研发高新技术的同时,高起点引进国外高新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同时,鼓励高新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境)外办厂或设立分公司。
“十一五”是辽宁省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们有信心在国家科技部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全省高新区人的共同努力下,把辽宁省高新区工作做得更好,使全省高新区发展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真正成为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火车头,成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先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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