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技术创新工程。针对南京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农业、社会事业发展对科技的重大战略需求,大力进行自主创新,推进一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实施,攻克和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加快开发共性、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带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是实施创新主体推进工程。围绕企业在自主创新中主体地位的确立,通过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建立研发机构、完善企业内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和“名牌战略”等,推进企业成为全市技术创新的主体。
三是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面向国际国内引进一批南京市重点产业和重要技术领域急需的科技领军人才、重量级科技型企业家,积极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宁创新创业, 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行业技术和学科带头人。制定有效的科技创新评价政策、分配政策、保障政策和奖励政策和人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着力解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偏低的问题。
四是实施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通过一批共性技术平台、工程技术中心、信息服务网络、特色产业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形成较为合理的有利于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的支撑平台布局。鼓励外来资金来宁设立研发机构,建立南京与上海、浙江和南京经济区内城市的科技发展协作机制,有效配置区域内的科技资源。
五是实施产学研畅通工程。通过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科技信贷、风险投资等的支撑作用,构建多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产学研互通工作网络和互惠互利双赢机制,形成符合市场规律的科技成果扩散、对接和转移机制,有效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及产业化。
六是实施创新环境优化工程。在围绕优化科技进步法制环境、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制度、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加强科普工作、提升市民科学素养、加强对创新创业的舆论宣传等方面,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并形成强化科技创新的领导体制,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促进自主创新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科技政策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制度。
(南京市科技局)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