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正式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确定了山东省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总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提出要实施高新技术、大企业名牌和知识产权三大战略带动,对鼓励支持自主创新的财政、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在推进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保障措施。
《决定》的出台对于开创山东省科技工作的新局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将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山东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