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背景下,制定和实施《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是增强全省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省科技进步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未来15年全省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按照“符合省情、注重衔接、把握重点、开门纳谏”的原则,我省《规划纲要》凝聚了全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集体智慧,在编制思路上突出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重点领域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加快技术关联性强的产品和产业开发;二是坚持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相结合,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的科技发展道路;三是坚持自主创新与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并重,提高全民创业技术水平;四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整体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五是坚持科学普及,加强科技创新的社会基础建设。
根据这一思路,我省对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目标、重点、政策措施等作出了全面规划,总的精神是“围绕一条主线,实现五个突破”,即:围绕自主创新这条主线,突破约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突破制约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薄弱环节,突破限制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突破阻碍自主创新的政策束缚,突破不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环境制约。到2020年,全省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科技进步综合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新材料、中医药等重点领域科技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初步实现创新型江西的战略目标。
在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的原则下,我省在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点工程等方面,明确了今后科技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全省科技工作将围绕这些重点和关键领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力争攻克一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性技术,建成一批标志性科技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全面提升重点产业的技术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
一、全面抓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形成优秀创新人才群体和创新团队;二是改革科技人才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建立政府调控和市场作用相结合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三是改革科技评价制度,把发现、培养和稳定优秀科技人才作为科研机构、科技计划、科技项目评价的重要内容;四是改革和完善科技奖励制度,从项目奖励为主逐步转向项目奖励和人员奖励并重;五是调整政策导向,在注重拔尖人才培养的同时,注重一线技术人才的培养,重视科技经营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尤其要注意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切实夯实基层科技基础。
二、组织实施全民创业科技行动,提升全民创业技术水平。要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动全民创业活动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和兼职创业,使其成为全民创业的生力军;积极培养和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对民营企业成果转让、科技奖励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视同仁;进一步加强科技园区建设,使其成为全民创业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为全民创业架桥铺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为全民创业提供有效技术和信息服务。
三、加快科技体制创新,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一是构建和完善江西特色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二是继续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行业技术创新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三是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地联手科技创新新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科技决策机制,加强科技主管部门与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
四、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面向国内外广泛配置科技资源。要充分利用好“泛珠三角”等区域性合作交流的平台,加强与“长珠闽”、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对接和联系,全面推进省际科技合作,继续推动省校合作、省院合作,提升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同时降低国内外科技资源入赣门槛,营造科技“筑巢引凤”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与管理,维护知识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尽快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二是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三是加强执法工作和市场监管;四是开展优势和重点领域技术标准研究,努力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
六、切实加强市县科技工作,促进基层科技进步和创新。要把县级的科技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力的特色支柱产业,促进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同时加强基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带动面向基层的科技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
(节选自黄智权在江西省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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