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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技事业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走过了不平凡的60年,经历了不断探索与创新的60年,取得辉煌成就的60年。
    新中国成立后,广西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建立了地、市、县科技管理机构,开始有计划地从地方财政划拨科学事业经费,建立科技三项经费制度。在农村建立了县、社、大队、生产队“千所万站”四级科学实验网。在工矿企业,普遍建立了技术革新小组,新建一批科研机构及实验基地,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和新产品试制,获得大批科技成果。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胜利召开,迎来了科学的春天,遭受十年浩劫的科技事业重获新生。同年,广西也胜利召开了科学大会,为广西科技事业恢复和发展做出了部署。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西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开始探索科技体制改革,于1984年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科学技术的十条规定》,在国家全面实行科学技术体制改革之前,率先探索尝试科学技术体制改革。1985年,出台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若干规定》,启动了广西科技体制改革。之后,广西科技事业进入了全新发展时期。
    进入20世纪90年代,广西科技事业进一步加快发展。1992年在全国率先创办了广西科技活动周,有效地宣传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1995年,广西提出并全面实施“科教兴桂”战略。1999年,为贯彻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三大战略,六大突破”的战略决策,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新突破,广西开始组织实施三年为一轮的“广西创新计划”,目前正在实施第四轮。2006年,广西胜利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科学技术大会,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创新跨越之路”的科技发展道路。2008年,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广西的战略部署,广西科技发展进入新纪元。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针对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成果转化率不高,支撑产业发展不力的问题,广西采取了一系列推动科技进步的措施,不断改革旧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有力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发展。

 

    (一)构建广西创新体系


    1995年,广西出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科教兴桂战略,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1999年,出台《关于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新突破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广西创新体系建设。“十五”以来,把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产品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重点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把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创新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疏通创新成果转化的渠道,促进创新资源的流动整合。加强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科学研究体系的建设,建设了一批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技术应用研究平台。
 

    (二)制定实施广西创新计划


    为了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提出“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突破”的重大战略举措,1999年,广西提出以实施创新计划为载体,以产品创新为核心,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至2007年底,创新计划已连续实施了三轮9年(每三年为一轮)。第一轮创新计划重点提高产品品质,努力开发新产品,不断形成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明显的产品群。第二轮创新计划突出技术创新源的培育和引进,加快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力度。第三轮创新计划突出整合科技资源,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三轮创新计划,互为关联,互为衔接,相互促进,全面覆盖,全员参与,有效地推动了广西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和发展。2008年,广西启动了第四轮创新计划,着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广西在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
  

    (三)创办广西科技活动周


    199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依靠科技振兴广西的决定》,为了提高全民科技意识,推动科技进步,决定从1992年开始,每年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在全区举办大规模的科技活动周。到2008年,已经连续举办了17届,为在全区上下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加强科技“一招三引”(招商、引技、引智、引资),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步伐,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广西科技活动周的创立,在全国开了先河,独具特色,成为了广西科技工作的品牌,在广西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四)创建人才小高地


    建设广西人才小高地,是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人才强桂战略的重大举措。人才小高地,是集中各方力量,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依托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优势企事业单位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全面推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2004年8月和2006年8月,广西先后认定了两批共21家人才小高地。

 

    (五)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广西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优化产业结构、摆脱广西经济发展滞后现状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在“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广西高新技术及产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已成为广西经济加速发展的重要力量。1988年以来,广西先后建立了桂林、南宁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柳州、北海两个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其中1991年桂林高新区成为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第一个国家级高新区。之后,广西出台了《关于加快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一系列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六)建立完善科技进步激励机制


    1978年全区科学大会召开后,自治区和各地设立了优秀科技成果奖制度,建立了科技奖励工作制度,每年都评选和奖励一批优秀科技成果。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暂行办法》,将前期设立的优秀科技成果奖的改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形成了制度,自治区、地市、县分别设立相应奖励制度。2002年,又另外设立广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每项奖金50万元,用于奖励广西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项目。从1992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把科技表彰奖励大会作为每年一月份举办的广西科技活动周的一项重要内容,由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领导出席并给获奖代表颁奖。同时,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种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七)建立部区会商、厅市会商制度


    2007年3月12日,科技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在北京签署了《科学技术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正式建立了部区工作会商制度。第一次会商双方确定了共同推动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平台、特色优势金属及新材料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基地和北部湾生物质能源作物品种选育及产业化基地建设(简称“一平台两基地”建设)。2008年4月,第二次会商会议在南宁举行,双方商定在继续推进“一平台两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增加“推动科技支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和“共同推动亚热带动植物抗冻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内容,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部区工作会商制度对广西利用好国内外科技资源,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建设广西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广西自身优势,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广西科技厅启动厅市会商机制,同年12月,分别与河池、桂林、柳州、梧州四市签订共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框架协议书,整合区市科技资源,支撑并推动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八)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广西编制和实施了3个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在这3个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又先后组织编制和实施了7个五年科技发展计划(规划)。同时,制定出台了一大系列重大方针和政策,为科技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如广西在1984年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科学技术工作的十条规定》,在国家实行科学技术体制改革之前,开始尝试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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