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提字〔2006〕158号
对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355号(科学技术类117号)提案的答复
许健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产业支撑为导向,完善科技创新体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
近年来,全社会R&D/GDP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从“九五”初期的0.6%上升到2005年的1.3%(GDP调整后数据)。为实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到2010年R&D/GDP为2%的目标,各级政府正努力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并积极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综合利用各种政策手段,引导社会增加科技投入。2006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安排716.04亿元,比2005年增加115.26亿元,增长19.2%。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切实采取各种措施,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遵照国务院统一安排,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国资委、教育部等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制定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其中包括许多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实施细则,如 “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财务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规定”等。这些政策细则将从不同角度激励各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目前,研究制订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部分研究成果,将分别于今年8月底和今年年底分两批发布实施。
二、关于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我们非常赞同您所提出的采用多种政策手段,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建议。“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和强度,积极培养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具体措施包括:改革科技计划的支持方式,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等主要计划在具有明确产业化前景的领域,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实施新机制。科技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重点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在转制院所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中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规模,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造条件。
三、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为全面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科技部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体系,深化科技管理改革,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自主创新。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一些建议,我们目前正在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为基础,设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加大对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的支持力度,尤其对能源、资源、环境等有关重大技术创新问题给于重点支持。二是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网上运作和管理。目前一站式项目申报与信息服务系统已经正式启动运行,将大大简化申报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管理的公开透明。三是实行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建立和完善独立的评估制度,加强绩效评估,发挥科技评估对自主创新的积极导向作用。四是加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保密。根据《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要求,我们正在积极制定和推行“科技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做好重大项目和成果的源头保密,并重点针对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管理。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下一步更好的开展科技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衷心感谢您对我国科技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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