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议办字〔2006〕167号
对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234号建议的答复
杜善义等五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碳纤维国产研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五”期间,国家863计划新材料领域安排的“高性能碳纤维研究开发”专项,重点支持了CCF-1型(T300级)碳纤维生产技术的稳定化和CCF-3型(T700级)碳纤维的研究开发。在集中优势力量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指导下,经过精心组织,产、学、研多家单位构成的研发队伍相互协作、共同努力,聚丙烯腈碳纤维的制备技术有了根本性的改观。在企业中实现了CCF-1(T300级)高性能聚丙烯腈碳纤维中试规模的稳定生产,在科研院校中突破了CCF-3(T700级)碳纤维的实验室吨级制备技术,基本达到CCF-3技术指标;建立了面向全国的公用测试平台。在专项的支撑下,目前已建设了年产1吨、10吨、25吨实验线和中试生产线共计五条,在建和进入经济规模工程设计的百吨级和千吨级工业生产线共计四条,投入的社会资金超过10亿元。在工业规模25吨生产线上,制备出CCF-1级碳纤维已开始向国防单位批量供货。全面完成了“碳纤维专项”的“十五”战略目标。另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项目(600万元)支持了碳纤维相关问题的探索性研究。
按照863新材料领域“十一五”战略规划,科技部将适时启动“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专项工作;同时,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计划(973)针对碳纤维基础科学问题予以了高度的关注,相关973课题已在论证过程之中。2006年国防科工委部署了科研单位为主的PAN碳纤维国产化及其碳纤维复合材料航天领域应用工作;总装备部部署了西安航空企业开展国产PAN碳纤维复合材料在航空器中的应用工作。
碳纤维材料现阶段的研究开发,需要国家各个计划的相互衔接,需要突出重点、加强企业与研究单位的合作及研究单位间的强强合作。在管理上,还应采取“十五”863专项专家独立测评等有序竞争的规则。“十一五”期间,我们将依上述指导原则组织碳纤维的研究开发工作,力争集中优势资源,在系列化高性能碳纤维的制备和关键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感谢你们对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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