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议办字〔2006〕233号
对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836号建议的答复
沈爱琴等九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开发核心技术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你们针对我国缺乏核心技术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科技法制建设、鼓励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改进科研投资体制、对创新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充实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资金、完善奖励机制等具体建议,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借鉴。
关于加强科技法制建设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不断强化,促进自主创新的法律体系也在逐步完善。目前,科技部正配合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法制办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确立科技发展基本战略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前提。《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及其配套政策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技术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或调查,要对国家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创新成果,发挥专利制度的积极作用,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目前,科技部正与有关部门一道,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实施细则,争取尽快出台实施。
关于放宽相关限制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的建议。近十多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不断完善。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了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6年1月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为基本企业法,为民营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公平有利的法制环境。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登记时,可以在3年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更延长到5年;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最高可以占到注册资本的70%,科技部也正在会同工商总局启动废止关于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入股的相关文件的程序;对于改某些行业或领域设立企业的前置审批程序为后置审批的问题,需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统筹考虑。
关于加大国家科研经费对企业投入比重的建议。“十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用于企业的比重已经有了较大提高。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企业承担的占20%;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企业承担的占32%;政策类引导计划,企业参与的比重约为70%;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则全部用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国家发改委通过组织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等,支持行业优势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特别是重大科技专项将进一步加大企业承担的比例,更多地反映企业需求,在具有明确的市场应用前景的领域,将建立企业牵头组织、产学研共同参与计划项目实施的机制。国家发改委将启动建设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加快技术转移中心等技术创新中介机构的发展,依托企业组织研制三峡配套工程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实施节能、新能源等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关于对自主创新企业给予税收扶持的建议。通过税收优惠间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中也有一系列的有关规定。《纲要》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研发活动的税收扶持力度,包括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按150%加计扣除并可结转5年、允许加速研发设备折旧、对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所得税减免力度、对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免税等。《纲要》配套政策还提出:编制并发布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国家科技计划和建设投资对列入目录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制予以重点支持。国家对具有开发目录中技术和产品的企业在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国际贸易和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目前,科技部正在与有关部门一道,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抓紧研究有关政策细则并于年内发布实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地解决相关问题。
关于充实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资金的建议。1998年,中央财政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目前,越来越多的地方也设立了相应的创新基金。这些基金全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纲要》配套政策明确提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投入力度;允许国家开发银行向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软贷款,用于项目的参股投资,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特别融资账户,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引导商业金融支持自主创新,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纲要》配套政策还提出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适时推出创业板,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目前,科技部正在与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有关单位一道,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关于完善自主创新奖励机制的建议。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家科技奖励在激励自主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科技部正在与人事部等有关部门一道,研究建立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分类指导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同时,科技部正在研究修订《国家科技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突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和引导。在现行奖励体系下,科技部正在研究把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范围的有关方案,争取今年内组织实施。
感谢你们对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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