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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的建议”答复
日期: 2007年03月02日 09:49       来源:科技部
【字号:

国科发议办字〔2006〕282号 
对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844号建议的答复

钱易等十五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科技界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的评价制度不健全、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方法不规范等问题,确实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问题虽然是少数和局部现象,但已造成不良影响。科学技术部从科技发展大局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部署了一系列有关评价理论、方法及政策体系的软科学研究和调研,并出台了系列文件和规定,如《科技评估暂行办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及《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课题评审程序规范》等,着力解决当前科学技术评价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扭转各种不良风气和行为。2003年5月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随后,为了切实有效地把《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到科学技术评价工作中,规范科技评价工作,完善科学技术评价体系,2003年9月22日科学技术部印发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2004年8月底至9月初,科技部和教育部先后出台了《高校哲学社科研究学术规范》和《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建设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中科院也先后出台了《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中科院关于投诉院士违背科学道德问题的处理办法》和《关于论文署名和兼职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科技部还组织举办了“科学技术评价工作培训班”,力求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你们提出的目前学术中“过分重视论文及其数量,而忽视研究成果的真正价值”的问题确实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国家有关研究计划项目评审、验收中强调代表性成果,强调论文的质量。关于“对科技界及科研人员进行频繁评估,以频繁评估方法来监督科技人员,并使其尽快出成果”的问题,科技部也非常重视,要求尽量减少对项目研究过程的评估,减少不必要的干扰,确保科研人员将精力投入到研究工作中去。关于论文奖励的问题,个别高校和研究院所自行制定的有关奖励措施确实导致了浮躁等负面影响。科学技术部始终强调对科研人员考察评估应以促进形成“公平、公开”的竞争与合作机制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导向,以其代表性产出和业绩、创新潜力和职业道德等为评价重点。
  你们关于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的建议对于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各类科技评价活动的具体办法和细则,坚决反对浮夸作风和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用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评价观。
  感谢你们对科技评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关注和支持,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进一步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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