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提字〔2007〕509号
对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701号(科学技术类019号)提案的答复
刘玉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国产学研结合机制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产学研结合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加强高校科技人才队伍整合、强化工科院所和科研院所市场化意识、强化企业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结合的促进和保障机制等方面,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推进产学研结合机制建设的若干政策建议,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产学研结合工作,各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产学研结合,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模式和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支撑了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结合。但目前,我国产学研结合仍然不够紧密,还存在一些体制和机制上的制约。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学研合作主要以短期的项目合作居多,缺乏战略层次的合作;二是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形式松散,缺乏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保障机制;三是没有提升到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重要标准为连接这样的层次;四是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法规环境有待完善;五是政府科技资源的配置方式不适应推进产学研结合的新要求;六是各有关部门尚未形成促进产学研结合的工作合力等。因此,从贯彻中央提出的自主创新战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出发,深入地研究和分析问题和困难,创新体制和机制,制定和采取新的措施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关于加强高校科技人才队伍整合以及引导工科院校和科研院所增强科研市场化意识。高校和科研院所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科技力量,是推进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力量。“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进一步改进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工作思路和方式,研究和探索建立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积极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实施将更加重视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特别是优秀的创新团队的吸引和培养,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形成老中青相结合、中青年人才辈出的高校科研工作局面。同时,国家科技计划将进一步反映企业的重大技术需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项目实施机制,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为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服务。
关于强化企业在产学研结合中的主导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结合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要牢牢抓住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这个核心,把产学研结合的基点放在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上,放在企业生存与发展需求上,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引导社会创新要素聚集到产业持续创新链上。“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特别是科技支撑计划将进一步突出管理改革,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实施机制,推动企业和高校与科研院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促进企业在产学研结合机制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广大企业增强自主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以企业为主体探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关于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结合的促进和保障机制。构建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体系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我国相关的政策法规还有待完善,提倡性的意见多,实质支持的政策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都对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06年底,科技部联合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了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产学研结合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形成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工作合力。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工作机制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试点探索,系统地研究制定实施规划纲要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性文件。一要促进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和交流上加强战略合作,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知识源泉和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二要引导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新的运行、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凝聚各方面的创新型人才,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三要加强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力度,保障各方在知识产权分配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合法权益,消除产学研结合各方的后顾之忧,促进产学研结合取得实效。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支持,我们将在工作中充分吸收你们的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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