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起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制度
日期:
2010年03月03日 09:03
来源:科技部
为贯彻落实《科学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2009年11月6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618号)。认定自主创新产品的目的是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鼓励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进行创新,通过强调对产品的知识产权、品牌、性能的先进性和质量的要求,引导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创造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开发更多的新产品,创造更多的新品牌,提高产品的质量,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本次认定工作主要选择6个高新技术领域,包括计算机及应用设备、通信产品、现代化办公设备、软件、新能源及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认定形成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不断更新,以保证目录中产品性能的先进性和质量的可靠性。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定期认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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