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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科技企业正在成为发展地方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
日期: 2006年01月15日 15:02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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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民营科技企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力量。民营科技企业的经济技术活动已经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重要行业,多数企业的业务集中在信息、网络、电子、通讯、生物制药、环保、机械等技术与知识密集领域。

   民营科技企业以市场为先导,加强技术创新和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能力,不断以自己的"特、精、新"的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大胆"走出去",成为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已有一些企业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联想、海尔、方正、四通、紫光、飞跃、力帆轰达、宗申、新希望、海星等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我国科技企业出口大户。

  随着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显现出来。他们不仅向国家上缴税金、提供就业机会、创造社会财富,还为我国科技与经济体制改革探索出了一条值得借鉴的道路,极大地带动了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企改革,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经济中充满活力的新的增长点。

  一、民营科技企业正在成为发展地方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

  近十三年来,各地方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迅速,势头强劲,实力不断壮大,已经成为区域经济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据浙江省统计,去年全省民营企业占全省企业的99.7%,总产值超过全省80%,民营科技企业达到了10000多家,技工贸总收入达到4000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900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23%左右。全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50多家,95%都是民营科技企业,700多家市县级高新技术企业几乎全是民营科技企业。"浙江现象"已经成为学者研究的热门话题。

  北京被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已发展到12773家(占全市民营科技企业70%以上),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200亿元,出口创汇32亿美元。技工贸总收入、上缴税金、出口创汇等主要技术指标连续10年平均增长40%以上,对北京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北京民营科技企业技术起点高,重点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从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开始,北京的民营科技企业就围绕高新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其中从事电子信息产业业务的企业占到50%以上。1999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组建后,电子信息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发展,比重提高到70%以上,这说明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北京市经济的主导产业21世纪将有更强劲的走势。此外,广东、上海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收入也已超过2000亿元;江苏、山东超过千亿元;辽宁、深圳达700亿元。在中西部地区,陕西、吉林、河北、湖北、四川、黑龙江,均为500多亿元。

  许多省市地方的民营科技企业已经占了大头。我们最近初步调查了解的部分省、市、自治区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情况如下表:

部分省市区民营科技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所占比例

省、市、区

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家)

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民科企业占百分比(%)

北京市

10679

10679

100%

吉林省

1186

1100

97%

浙江省

850

800

95%

福建省

848

800

95%

四川省

937

888

95%

广  西

376

343

91%

陕西省

1038

932

90%

广州市

352

288

81%

辽宁省

1600

1300

81%

湖北省

1500

1200

80%

河南省

949

760

80%

山东省

1656

1176

71%

黑龙江省

1209

846

70%

江西省

222

148

67%

新  疆

119

79

66.4%

青岛市

425

260

61%

深圳市

1130

622

55%

广东省

2396

1260

53%

重庆市

386

193

50%

湖南省

911

455

50%

江苏省

1430

471

33%

安徽省

517

114

22%

  从上述部分省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字可以清楚的看到民营科技企业已从发展地方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力军向主力军迈进。

  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101万人、占职工总数的15%的科学家和工程师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从事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国民营科技企业产品中约有68%是企业独立自主研制开发或具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有20%左右是产学研合作共同研发出来的产品。民营科技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数量、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申请专利、研发投入等指标在不少省份均占有较大份额,如广东省这几项分别是52.6%、30%、73%、55%,浙江省全省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3700项,其中国家级178项,绝大部分是民营科技企业开发的。浙江专利申请与授权数量均居全国第二位,其中95%以上是由民营科技企业申请的。近年来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研发投入保持在销售额的6%-10%左右。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快速增长,可以从另外一个侧面来说明民营科技的发展势头,因为高新区80%以上的企业都是民营科技企业。据统计,2001年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企业数达2.5万个,增长16.8%,技工贸总收入为1.19万亿元,增长29.5%,出口创汇226亿美元,实现净利润644亿元,实际上缴税费640亿元。2001年高新区的人均技工贸收入达40万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和智力密集地区,民营科技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已占当地工业总产值的14%以上,高的达到40%以上。与此同时,从九十年代初开始发展起来的民营科技园迅速崛起,它们大多数采取民办、民营、民收益的方式,不靠国家投入,以增强进园企业服务功能为亮点和特色,大力发展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一批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崛起,使我国计算机、通信、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大大缩短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表明,十六大报告已经明确指出了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与地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发展地方高新技术产业中所占份额和比重越来越突出,民营科技企业正在成为发展地域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

  二、党的十六大赋予了民营科技企业新的地位,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党的十六大对民营科技给予了充分肯定,在理论上明确了发展方向,是民营科技企业在新世纪快速健康发展的强大的思想武器。十六大报告指出:

  1.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江泽民同志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里指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是一支振兴中华民族的有活力的新力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一定位具有十分深刻的意义,使这个朝气蓬勃的群体消除了困惑、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鼓舞了斗志,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2.重申民营科技企业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论述中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两个"毫不动摇"的论述表明了党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在社会主义阶段,发展民营经济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的方针。这些论述为民营科技经济的发展确定了制度上的有力保障。

  3.放宽民间资本准入领域为民营科技企业进一步发展开拓了空间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这表明,今后,民间资本将可以进入更多的领域,过去由政府垄断的一些领域如金融、电力、通讯、铁路、航空等领域将涌现出一批民营科技企业。生产要素配置也会越来越市场化,在新世纪我国将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4.保护私人财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坚定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信心

  任何社会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财产制度问题。建立和完善私人财产保护制度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现代企业制度所谓产权清晰的要求就是财产制度的确定。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同时还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在政治上的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样得来的,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的贡献。"这种新的财产观以及对财产保护制度的新构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不仅是社会主义经济繁荣发展的基础,也必将为民营科技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5.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为民营科技机制的持续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都应该受到鼓励。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报告还提出,要理顺分配关系,"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些论述是分配理论上的创新突破,是九十年代以来科技型企业和知识经济发展的经验总结。以这些原则为指导,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将不断推进机制创新,建立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全新的劳动分配机制,促进其更快发展。

  6.加强党的建设为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在社会主义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的论述,把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列为新阶层的首位。在论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时强调:"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要"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十六大报告还指出,"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些论述使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到了极大的鼓舞,进一步坚定了一心一意跟党走的决心。同时,也为民营科技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为民营科技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0多年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民营科技企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是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和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引导分不开的。在新的世纪,十六大已经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大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现在问题就是要落实十六大精神,为民营科技企业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今后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更需要各地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扶持和帮助,需要科技管理部门一如既往地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的"开明婆婆",努力开创新世纪新阶段发展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的新局面。

  1.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坚定地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统计表明,民营科技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过去几年均以40%左右的速度增长,其发展速度是最快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体制的弊端都要坚决革除"。我们要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就要坚定地支持民营科技的发展,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且通过它的发展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2.要加强法规建设,完善政策,为民营科技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要明确民营科技企业的法律地位,不断完善民营科技企业法规政策体系。十六大报告已经指出的关于财产制度、分配体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只有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3.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资金短缺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要大力发展多渠道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发挥风险投资的作用"。风险投资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起很大的作用,当前,关键是建立风险资金的退出机制,建立二板市场,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要建立各种担保机构,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灵活有效的融资手段。大力发展科技创业中介机构,完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4.民营科技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要选择适合的企业制度并加以规范,包括产权制度。要不断地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突出主业,培养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以诚信为本,追求企业的信誉。有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是国家科技部主管的全国性一级科技社会团体,是政府与民营科技企业之间的桥梁,按照徐冠华部长的要求,我会要成为民营科技管理者和民营科技企业之家。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将努力做好服务和促进工作,为开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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