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政府配置创新资源,导向创新活动,规范创新行为,扩散创新成果,保障创新权益的重要手段和基本工具。培育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使之成为新兴产业聚集区和经济新的增长点,是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也是建立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支撑。
一、湖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九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我省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突破。以高校和部(委)属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不断增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科研基础设施和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区域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为湖北的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但是,从总体上讲,我省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产业技术水平不高,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仍然是制约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从深层次解决这一问题,是建立湖北创新体系的动力。
建设湖北科技创新体系是贯彻"十五"科技方针,提升湖北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客观要求。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创新能力是全面贯彻落实"创新,产业化"方针的迫切需要,有利于解决当前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与日益旺盛的社会科技需求不相适应这一根本性矛盾,事关我省科技、经济发展大局。
建设湖北科技创新体系是应对加入WTO后国际产业分工与竞争新格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面临加入WTO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激烈竞争,自主创新能力的不足,可能导致我省经济长期被锁定在国际产业分工的低端,并在很大程度上丧失经济结构调整的自主能力。因此,充分利用国际间产业技术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区域产业创新能力,培育区域竞争优势是事关湖北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
建设湖北科技创新体系是集成科技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和跨越的必然选择。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的飞速发展,正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经济发展模式;并为跨越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湖北作为一个科技大省,无论是经济市场化程度还是产业和创新资源的聚集能力,均与东部沿海地区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要实现创新能力和区域发展的后来居上,必须站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培育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合理调节和集成科技资源,导向创新活动,有限目标,重点突破,促进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优势。
建设湖北科技创新体系是适应社会日益开放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任务。解决区域科技创新的"市场失效"和"系统失效",加快政府调控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的重点与形式的转换,突破创新资源配置的行业、区域、所有制等的限制。必须科学规划和确定政府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新功能,加快以直接分配资源为主向宏观制度设计、整合资源和提供公共科技产品的转变,建立一个既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又能根据政府意志有效动员和组织创新资源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这是新形势下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湖北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创新、产业化"方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推进知识、技术在各创新主体间互动、扩散,培育提升区域产业创新能力为目标;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突破口,提高政府配置创新资源的能力和宏观调控体系运行的能力;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公共科技创新基地为切入点,促进创新资源的集成与高效利用,初步建立起有利于汇集国内外创新资源,开放集成,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为湖北"四区"建设提供持续技术支撑的区域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和政策法规管理体系。
(二)总体思路
建设湖北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总体思路是:"突出一个核心,坚持四个原则,建设五大平台"。
一个核心,即突出企业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将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系统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主线。坚持"抓大"与"促小"相结合,重点突出面向广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切实解决广大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创新难的突出问题。
四个原则,即坚持开放、集成、政府引导和对接的原则。
1.开放原则。创新体系是开放的网络系统,因此,区域创新体系既要围绕国家大局服务,更要促进省内科技创新资源与国内外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有机结合,通过多种形式合作,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出水平,特别是要注重通过政策和科技计划的开放,吸引国内外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向我省汇集,从而尽快改变湖北技术贸易净输出的格局。
2.集成原则。创新体系的效能不取决于资源存量,而取决于资源的组织形式和资源整合水平。在创新体系建设中,要营造良好的知识技术流动与扩散机制,调动体系内各类行为主体、构成要素共同为实现全省科技及经济战略目标而努力,形成"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大合唱。
3.政府引导原则。我省作为中部省份,经济市场化程度还较低,市场对区域创新体系的自组织能力也相应较差,因此应采取相对较强的政府引导功能,以尽可能弥补系统失效和市场失效。
4.对接原则。创新体系的国际化特色日益明显,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一定要与国际规范,特别是政府在其中的职能定位与行为方式对接,要经得起WTO规则的检验。
五个平台,即区域知识创新平台,社会创业平台,成果转移平台、科技条件共享平台、创新创业投融资平台。
三、当前湖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产业化"方针,加快向公共财政的转变,省科技厅最近启动了科技环境与能力建设计划,重点构建五大社会公共创新创业平台。
(一)以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为突破口,构建知识创新平台
重点实验室是知识创新系统的主要创新单元和重要载体。以重点实验室为主要依托,建设设施先进、人才汇集的知识创新平台是集成创新资源,提高知识生产力的有效举措。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突出与产业链联系紧密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以获取关键技术集成和核心技术突破后的自主知识产权,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主要目标。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的任务是:
1.根据"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择优重点建设30个左右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面向体现湖北特色的优势科技产业化领域,依托"三高"(高水平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高科技企业)建设,鼓励大学、科研机构,企业通过联合申报共同建设的方式实现科技资源的集成与互动。
2.突出资源整合,动员多方力量推进知识创新平台建设。一是加大省级重点实验室专项计划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的衔接,"十五"期间力争组织动员3-5家优秀省级重点实验室进入国家基地建设行列;二是积极推进与教育厅等相关主管部门联动。对依托高校、行业研究机构建设的重点实验室,采取"合作共建,共同审批"的形式实现资源的整合;三是在重点实验室建设中采取集成的形式。省科技厅对重点实验室建设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行业主管部门(教育厅等)给予配套资金,依托单位为主筹集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建成后,省科技厅则以项目经费引导实验室的运行,通过这种形式放大政府资金的作用,提高政府资金的资源配置力。
3.推进重点实验室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作机制。在重点实验室建立和完善主任负责制;积极推进课题制、人员聘用制;在重点实验室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设备管理制度。
4.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后期管理。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为两年。建设周期完成后,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运行实行定期评估,动态管理。
5.加大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对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力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先向省级重点实验室倾斜;通过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培育1-2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10个左右具国内领先水平的知识创新团队、基地和一批有分量的科技成果。
(二)以培育创业中心为重点,构建社会创业平台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世界各国解决创新系统失效(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有效举措。创业中心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形式,已成为鼓励科技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成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当前,我省已建有各类创业中心近30家,入孵企业600多家,以创新中心为重点建设湖北社会创业平台取得了初步成效。
1.步加快和完善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构建全省孵化器网络。要将创业平台建设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倡导与促进。"十五"期间,省科技厅将继续支持各地,尤其是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各自的科技优势、地域特点和产业布局,加快创业中心的建设。创业中心建设坚持综合性创业中心建设与专门产业型、特定对象型相结合;坚持数量的"扩张"与基础条件设施和能力建设相结合,坚持"两头并重"。力争到十五期末,全省创业中心数量达到60家以上,其中3-5家中心成为国家级重点创业中心,形成结构合理的孵化网络系统。
2.积极推进创业中心服务质量建设。推行创业中心低成本进入政策,落实对入孵企业的政策优惠;推进创业中心引入风险资金和中介机构,建设入孵企业资金与服务支持平台;推进"一站式"服务和标准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3.以创新推进创业中心改革发展。突破所有制限制,优先支持制度规范、机制灵活、团队优秀、业绩良好的创业中心不断提高孵化能力;鼓励以资本金(入股)的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对创业中心的投资,优化资本投入结构,促进其管理与运行体制的创新,逐步向现代企业过渡。鼓励有条件的创业中心转化孵化器公司和投资性孵化器。为了扶持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省科技厅每年在省级计划中安排部分引导资金,用于资助初创孵化器的运转。
(三)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载体,构建湖北科技成果转移平台
当前,影响我省技术转移扩散的主要因素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中间环节薄弱,中试条件差,工程化水平低。启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打造成果工程化、工业化平台是打破这一"瓶颈"的关键性措施。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科技创新成果转移扩散的重要载体,承担联接创新与产业化两个环节之间的桥梁作用,是加速实现创新成果工程化、工业化的重要形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的宗旨是: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中间环节,提高成果的成熟性、配套化、工程化水平,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引进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提供支撑;面向企业规模生产需要,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成果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和扩散;培养一流工程技术人才,建设一流工程化实验条件。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功能定位是:以重大特色产品工程化研究为主线,以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合同为主要形式,组织实施技术成果产业化的配套化、工程化创新。根据这一定位,"十五"期间,省科技厅按照"有限目标,择优扶持"的原则,结合重大专项计划的实施,择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大竞争优势、有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产品支撑的重点行业重点建设2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技术中心的组建主要依托行业、领域实力雄厚,有一流的工程技术开发、设计、试验的人才条件和试验条件的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鼓励作为挂靠单位的科研院所或大学与企业共建工程中心,鼓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对这类工程技术中心,凡是企业有积极性又具备条件的,可通过政府授牌的形式将其纳入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序列。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中努力减少政府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工程中心建设所需经费采取省科技经费支持、主管单位匹配、贷款、单位自筹等多种渠道解决。省科技经费主要用于中心的设备购置、技术与人才引进等开发。充分吸引社会力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工程中心的建设,积极探索工程技术中心新型运行机制。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采取"边组建,边运行"的方式。组建由省科技厅立项,组建完成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者,正式授予"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四)以信息网络为纽带,建立科技条件共享平台
采用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推进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整合与提高,设置科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专项,重点对科技信息、大型仪器、实验动物等资源进行整合。
1.建设湖北科技信息保障平台。科技信息保障平台建设内容包括:依托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建设宽带湖北科技信息网络平台;以网络为载体,建立全省公用科技信息提供中心,向全省发布包括中外文科技期刊、重点科技数据库、科技基础数据等公用电子科技信息资源;以网络为纽带,突出光电子、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化工)、农业等重点领域,联接在鄂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建立"虚拟科技图书馆",建立重点学科领域科技文献保障体系;依托我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网络信息资源,建立一批代表中国水平的特色科技网站;加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科技基础条件数据库建设,建设一批特色科技信息资源和湖北虚拟科研环境。
2.构建大型仪器共建共享服务体系。一是发挥省科学仪器装备协作共用网的示范作用,按照"资源开发,管理规范,竞争有序,服务优良"的原则,与在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重点企业共建国内一流的、专业化的实验室及大型仪器共享网络,建立全省分析测试联盟,提高科学仪器装备利用率和使用水平;二是加强科技条件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省科技条件综合市场,并逐步进设若干科技条件专业市场,为高等院校、企业提供实验室,采购"一条龙"服务,为技术创新提供科研条件全面解决方案。
3.完善实验动物生产、供应管理。重点以实施实验动物许可证制度为重点,全面推动实验动物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以实验动物产品的市场化为目标,推动实验动物的产业化、标准化和社会化,建设4-6个常用品种的实验动物生产供应基地,加强实验动物的研究开发能力,开发培育1-2个具有湖北特色的实验动物新品种;建立健全实验动物质量监测体系。
(五)以培育风险投资机制为核心,构筑科技创新创业融资平台
"创新始于技术,成于社会资本"。没有雄厚资金支持,创新产业化都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构建区域创新创业融资体系,加速社会资源向技术创新,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方向聚集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1.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近年来,我省在促进风险投资事业发展中做了大量探索,2000年,省市联手,与社会资金联合创办了4家风险投资公司,并引导形成了由53家风险投资机构组成的风险投资企业群,聚集各类风险投资资本27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积极探索"入股但不控股"的方式,以政府引导性风险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进一步推进政府风险投资机构的机制创新,扩大社会股本规模,弱化国有股本地位;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机构来鄂设立办事处或联合创办风险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以国际先进的风险资本管理经验和模式带动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设立政府专项科技风险引导资金,用于风险补贴,引导保护社会资金投资平台建设的积极性。
积极探索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的新形式,采用国际通用方式,试行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制,培育职业风险投资家和风险投资经理人;探索风险投资新型管理运行新形式,及时把握国家政策走势,按"产业基金"目标做好风险基金运行的设计。
2.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立科技创业创新融资新平台。以"武汉·中国光谷"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为载体,探索和实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融资,不断完善席位会员制,延伸增值服务链,促进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成为风险资本的聚集地及其与创业项目与中小企业的"对接地",成为较完善的区域性资本市场,成为全省风险资本"择偶"和"退出"的主渠道,成为风险投资重要的实现形式。
3.不断拓宽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和建立商业银行、民间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融资渠道,促进商业银行对有条件的高科技企业直接投资或授信投资;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调整科技投入结构
争取省政府将科技创新体系及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纳入省基本建设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渠道,保证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改革现有三项经费和事业费投向和投入结构,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从竞争性项目投资中退出,不断加大科技创新体系及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投入的比重;改革以往"重建设,轻运行"的经费投入方向和方式,建立招投标制、评估制、目标责任制等,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立约束和监督机制,推公共平台建设业主制。
(二)不断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科技计划调控力度
以计划改革为切入点,不断提高政府对科技资源的配置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主体"与主体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的对接,通过计划项目的实施,推进产学研结合。大力气组织实施科技能力与环境建设计划,加强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以科技计划为手段,通过实施重大专项、重点专项计划引导重大创新活动,集成湖北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三)改革运行机制,强化资源共享
打破部门、行业界限和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以实现资源共享为宗旨,采取竞争、开放、流动的机制建立、运行创新创业平台;引入符合市场规律的管理方式,引入绩效评价制度,规范完善对公共创新平台的管理;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引入民营机制和企业化管理,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探索公共创新创业平台的运行机制。
(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部门集成推进。成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现部门联动,共同建设区域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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