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高新区建设发展的基本情况
西安高新区1991年创建以来,经过11年的开发建设,走出了一条在我国内陆地区依靠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激活本地科技资源,吸纳外部要素,发展自主知识产权高科技产业的成功道路,已经成为我国最具创新活力的国家级科技园区之一,成为陕西、西安最大的经济增长点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西安高新区是西安二十世纪建设成就的一个杰出代表和重要标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在国家科技部近年多次综合评比中,西安高新区一直跻身全国高新区前列。在2000年底西安市民广泛参与的"西安二十世纪十大历史事件"评选活动中,西安高新区与西安事变、西安解放、秦兵马俑的发现等重大历史事件齐名入选。前不久,西安高新区与上海浦东、深圳、苏州等城市一起,被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确定为中国最具发展活力的六大城市和地区之一。
1.园区建设
西安高新区集中新建区规划面积34KM2,已建成20KM2,投入基本建设资金130亿元,累计开工面积724万M2,竣工454万M2。已建成了高标准的路网、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建有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流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国际学校以及公园、高尔夫园、宾馆、国际俱乐部、住宅别墅区等配套设施。绿化总面积91万M2,绿化覆盖率达36%,1000兆光纤网络基本建成。
2.技术创新
11年来,西安高新区累计转化科技成果3800多项,其中列入国家各级产业发展计划1800多项,国家级计划580多项。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占高新区总收入的8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销售收入占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的81%。
西安高新区的创业环境和条件日益完善,企业孵化器面积已经达到62500平方米,在孵企业近219家,毕业企业105家;科技创业日趋活跃,形成了规模聚集和示范效应。大唐电信、开米化工、东盛药业、协同软件、通视数据、康鸿电子、海天天线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脱颖而出,一批科技人才在高新区成功地转变为科技型企业家。
软件产业快速发展,软件企业从1996年的30多家发展的目前的400多家,软件技术人员约2万人,其中年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的上百家,过千万元的20多家,过亿元的3家,软件产业群体初步形成。2001年软件产业销售收入26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带动主机、通讯、网络等硬件设备销售100亿元左右。
3.产业发展
2001年,西安高新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358.2亿元,GDP104。57亿元,工业增加值79.42亿元,出口创汇1.75亿美元,实现利税35.91亿元,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同比增长均在30%以上。技工贸总收入10年年均增速67%。2002年,西安高新区预计实现技工贸总收入500亿元,实现GDP125亿元,将继续保持39.6%和20%的高速增长态势。
西安高新区的产业规模日益壮大。其中技工贸总收入上20亿元的企业3家,上10亿元的9家,上亿元的61家,上5000万元的96家,上千万元的267家,上缴税收过千万的32家。已初步形成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药3大主导产业。
4.资源聚集
西安高新区累计注册各类科技企业4000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703家。已经引入银行机构20多家,风险投资和其他投资公司120多家,会计、审计、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80多家。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大区行总部、中国电信陕西总公司、西安海关、中国证监会西北大区总部、西安科技成果和产权交易中心等进驻园区。
从业人员已达13万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633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者9300多人、硕士3200多人、博士848人、归国留学生400多人、留学生创办的企业达到120家。
共有28个国家和地区在高新区设立企业496家。投资总额15.36亿美元,其中合同外资额9.76亿美元,已经到位外资4.29亿美元,90%的项目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5.经济贡献
2001年西安高新区完成的国内生产总值104.57亿元,拉动西安经济增长4.53个百分点。向中央财政上缴3.4亿元,向西安市财政上缴2.28亿元;8年累计向中央财政上缴9.14亿元,6年累计向市财政上缴5.18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00%以上。
二、西安高新区产权制度创新的实践
我们认为,科技产业的激励机制本质是利益机制,而利益机制的核心是产权制度的安排。过去科技产业发展缓慢、科技与经济长期脱节的根本原因是产权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产业的发展规律,尤其是缺乏对科技人员人力资本价值的尊重、不能激发其创业热情。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发展科技产业的激励机制,就要进行产权制度的创新。
西安高新区建设伊始就努力创建了全新的服务、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这个新体制的核心是进行产权制度的不断创新,围绕产权保护、产权塑造、产权发展和产权创新展开工作,从制度建设上为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激励机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建立产权保护体制
建立能够有效保护产权的体制,依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政府和企业之间新型的服务、管理关系是建设科技产业激励机制的前提。在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实行稳步推进,行政管理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过渡时期,科技园区解决这一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操作办法是在原有行政管理体系之外另起炉灶设立高新区管委会。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的新型服务、管理机构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事务管理权,对高新区实行"开放运行、封闭管理"。其要点是:
--西安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及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参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制定高新区的发展思路和长远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解决重大问题,不插手高新区的具体事务;二是排除旧体制对高新区企业的各种干扰,"拦住一切伸向开发区的手",确保企业产权不受侵犯。
--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科技产业园区"的性质确定管委会的职能。管委会的机构设立不与现有的政府管理部门比照,尽可能减去与园区发展关系不大、不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管理事务,真正实现了"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
--管委会人事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和职务聘任制,同时建立社会保障机制。较好地除去了旧体制"大锅饭"和人浮于事的弊端,锻炼出了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强化了管委会员工为企业服务的意识。
--成立高新区咨议委员会。由区内企业家、科技人员、居民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高新区管委会有重大决策或出台重大政策前,事先征求咨议委员会的意见,使管委会的决策、服务与管理能够真正维护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符合区内企业和员工的要求。
西安高新区的新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过多干预社会经济和企业内部事务的弊端,真正把工作的中心放到营造环境和促进企业发展上来,由此创造和维护了高新区有利于科技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彻底杜绝了"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侵犯企业产权的不良现象,使企业一心一意搞经营、求发展。
2.推进产权塑造工作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塑造充满活力的微观经济主体,解决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和民营企业股权结构不合理、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等问题是建设科技产业激励机制的基础。用入园审批、政策引导、培训宣传、服务帮助等手段,西安高新区深入推进了企业产权的塑造工作。
--对国有独资企业进入高新区,要求其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原则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前,进入西安高新区的国有企业全部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彩虹股份、庆安冷机、西飞国际等一批国有企业在西安高新区焕发了勃勃生机。仅以庆安冷机为例,1993年入区投产后技工贸总收入900多万元,2001年达到7.76亿元,年均增长175%,目前母厂(老体制)员工5300人,总收入2.5亿元,新企业员工1100人,劳动生产率是老企业15倍。
--对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导其建立产权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内部制衡机制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西安高新区有民营科技企业3000多家,占陕西省的1/3和西安市的1/2以上,其中70%是西安本地科研院所和大学科技人员自己创办的中小科技企业。这类企业多由科技人员的家人、亲友、同学、朋友合作创立,起步不规范,发展起来之后由于操作不透明,信用未建立等原因而难以做强做大。2000年以来,我们引导了80多家民营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融通股权投资15.8亿元。这样既从制度层面增强了企业活力,又为企业注入了大量的发展资金,使这批企业迅速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中巨人企业。目前,西安高新区股份制企业已达120多家,占陕西省股份制企业的一半,上市公司已达13家。
3.提供产权发展服务
建立科技产业激励机制,仅做到产权明晰和保障是不够的,还需要致力于产权发展和企业成长的促进,为技术创新提供资源和要素高效、优化、低成本配置的服务体系。西安高新区为科技产业的发展营造了健全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包括以下4个组成部分:
--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其核心是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器)。主要为企业提供创业与管理培训和咨询服务、申报政府各类产业扶持资金、技术和产品的市场开拓服务、留学生创业服务,降低科技人员的创业成本和风险。
现在,西安高新区的创业服务体系正向社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一是建设大学科技园和专业科技园,进一步激活大学和研究所的存量科技资源;二是建设专业孵化器,为科技创业提供更具特色的专门服务;三是鼓励社会民间力量建设企业孵化器,把科技创业服务功能扩大到全社会。
--投融资服务体系。经过多方面的探索和努力,西安高新区建成了适应中小民营科技企业成长不同阶段需要的投融资体系。
创业阶段,针对新创办企业普遍存在开办资金不足的困难,设立了规模1000万元/每年的"青年科技人才创业基金"和1000万元的"留学生创业基金",作为"种子资金",扶持科技人员创业。
发展阶段,针对中小科技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缺乏贷款抵押的问题,设立"信贷担保基金",专门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同时管委会每年召集几次银企合作座谈会,向银行介绍企业情况,为企业贷款牵线搭桥。
高速成长阶段,针对企业急需提高融资能力,实现资本扩张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的方针,发展风险投资事业,满足高速成长期企业急需提高融资能力、实现资本扩张的要求。
规模化发展阶段,针对企业需要大量低成本资金投入到研发、生产、销售网络建设及寻找合作伙伴的要求,采取引进各类投资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组织企业推介项目、帮助企业进行股改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和资本市场的资金向高新技术企业流动。
此外,西安高新区引进了"科技成果和产权交易中心",促进有形和无形资本市场的产权交易,设立了6000万元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促进企业上规模。
--经营管理和社区服务体系。主要功能是帮助企业配置要素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和社区生活服务,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ISO9000认证咨询、管理咨询、法律顾问、产权交易、专业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企业注册服务中心,免费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将工商、税务、办理企业代码、企业证和银行开户等服务集中在一起,实现了一厅式办公。
信息中心,建设、维护高新区的电子政务系统,向企业提供信息,开展网上办公。
人才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人才交流、人才培训、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出国手续、劳资矛盾仲裁等方面的服务。
社会保障中心,为企业员工提供办理养老统筹,医疗统筹等方面的服务。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维护和美化园区环境,为企业提供水、电、气以及子女上学等方面的服务。
--政策激励体系。近年来,西安高新区不仅力图通过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优惠政策激励科技产业的发展,而且依照形势的要求和现实可能陆续出台了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鼓励社会资金从事风险投资、鼓励软件产业发展、鼓励创办研发中心政策和创新基金配套等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在促进西安高新区技术创新和产权发展上发挥了重大作用。
4.开展产权创新探索
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本的价值凸显。科技产业是智力密集、人才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本已经成为产权的核心部分。但在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上,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重视财产权而忽视人力资本价值的倾向,技术、管理的剩余索取权一直得不到重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中表现更为突出。如何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承认和提高人力资本的地位,激励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是建立科技产业激励机制的关键所在。近年来,西安高新区在这个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创新和探索。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高新区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推动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出台了《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与《知识产权申请资金支持办法》,引导区内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对企业申请知识产权,尤其是国外知识产权给予资金支持。
--引导企业建设人力资本激励机制。对于建立激励人力资本的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制度,高新区组织了大量的宣传、培训。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了企业人事经理沙龙,进行定期交流学习,探索现实条件下建立人力资本激励机制的操作办法。目前,西安高新区已经形成了多种能够有效激励科技人才和员工的分配方式,技术和管理要素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管理股、技术股和一般员工持股的制度在民营高科技企业中得到了较快地推广。
三、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1.整个社会的信用管理体系亟待建立
目前,社会信用的严重缺失已经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成为普遍关心的话题。对于高风险、高投入,需要大量、高效、快速配置资源和要素的科技产业来说,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关系到我国科技产业发展的命运和前途。这个涉及全社会的问题,靠科技园区是无法解决的。当前的问题一是国家信用法律体系不健全,二是信用评估和监督体系不健全。去年以来上海、北京、杭州等地由不同的部门(大多由工商局)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但信用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的部门和单位较多,在条块和部门分割的现实条件下,建议国家应该由专门机构统一研究这个问题,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覆盖全社会各个领域的信用管理体系,将企业和个人的资料从一诞生起就记录在案,增加交易的透明度,提高整个社会的公信力。
2.创业板应该尽快推出
目前,国家迟迟不推出创业板,对中介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科技企业都特别不利。因为,中介机构大多数都是围绕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创业板不开通,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不畅,会影响投资者的热情,也会制约中介机构和高科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更严重的是,由于退出机制没有建立,许多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链面临短裂,生存非常艰难。因此,创业板的推出对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目前,资金大部分在证券市场,只有从证券市场获取资金,高新区和高科技产业才能发展壮大。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尽快推出创业板。
3.国家应该为创业中心、软件园等带有公益性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台优惠政策
创业中心、软件园属于公益性的中介服务机构。但是,国家对此类机构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导致它们的经营压力较大。我们认为国家应该出台一些政策,如减免房产税、减征建设中的相关费用等政策,促进其发展。
4.人力资本的价值有待进一步提高
人力资本的价值虽然已经普遍得到承认,但是目前国家有关政策对人力资本的限制还比较多。例如《公司法》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最高只能达35%,对股份公司出资入股,只能达到20%。这些规定已经不太适应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已经有阻碍作用。同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与国家有关国有资产增值部分的奖励政策也不相适应。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尽快修改《公司法》,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本在公司发展中的剩余索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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