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科技兴新,为新疆全面建设小康提供有力支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日期:
2004年03月04日 16:58
来源:科技部
2003年,科技兴新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加快南疆地区经济发展,加速北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相关科技工作在天山北坡经济带集成和示范的要求,大力促进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使科技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和显著的效果:科技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实施情况良好,科技活动的产出和效益提高,国内外科技合作取得新的成果,民营科技企业有新的发展,科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科技管理和科技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召开了全区第五次科技兴新工作大会,把科技兴新作为推动全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工作,切实推进其早日进入强化实施阶段。通过实施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许多党政一把手都把抓科技工作放在了县市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做好科技副职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组建科技进步考核通过与先进市县区的联络网,开展科技进步考核和"创先"活动,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科技兴地县、科技兴行业工作深入开展,收到实效。
科技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实施情况良好。全年共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643项,财政投入1.3亿元。对国家在新疆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了评估和检查,进展情况良好,许多已初见成效。
高新技术产业化速度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形势良好。发布实施了《关于在乌鲁木齐市鼓励留学人员入驻创业园创业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展了自治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发布了《关于加快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科技进步意见》及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经济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都有明显增强。
自治区属开发类和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改制后的科研院所自身活力以及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动力明显增强。建成了两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自治区属科研机构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组建了新疆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科技合作与交流取得新成绩。签署了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总投资3000万元的"吐鲁番地下水可持续开发利用"项目实施细则。建成了国际小麦改良中心(CIMMTY)新疆小麦试验站。取得了"中、俄、哈、蒙阿尔泰区域跨国合作与开发研究"课题实质性进展。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昌吉洽谈会",签订科技合作协议478项,协议金额达16.1亿元。
“科技宣传培训年”效果显著。先后组织“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自治区科技好新闻”评选奖励、科技兴新讲师团和知识产权讲师团到地县和厅局巡讲等宣传活动。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配合下,举办以科技兴新为内容的栏目、节目,增强了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和提高公众的科技知识水平。在科技部和上海、广东等发达省区的支持下,全面展开了对我区党政领导干部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科技培训,举办了包括先进县市区主要领导和有关厅局领导干部的国外考察培训、地县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与经济”专题培训、面向行业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区内外科技兴新管理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800余人次。
“加强科技管理年”收到实效。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科技管理办法和发展纲要,建立了科技计划的决策、实施、管理、评价及监督工作规范,引入专家监理机制,对一些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了检查监督,对部分科技项目实现了中介机构参与管理,为杜绝项目管理环节上的渎职与腐败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提高了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2004年新疆科技工作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动科技兴新早日进入强化实施
深化科技兴地县工作,持续开展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及“创先”活动,进一步把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探索在部分地州市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全面推进科技兴行业工作,围绕科技兴农、科技兴工、科技兴贸、以科技为先导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各类科技计划。
继续实施“科技宣传培训年”。开展“科技兴新南疆行”宣传活动。制定科技宣传和培训工作计划,加大对党政领导、科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好“科技兴新素质工程”第二期第二阶段的工作,重视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培训以及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待业青年的就业培训。
在一个州的3个县市试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6个地州的16个县市。
(二)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抓好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
加强农业关键技术开发,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现代畜牧业、特色林果业,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抓好我区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奶业、节水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数字农业等课题,“棉花优质高效生产技术开发与示范”、“干旱荒漠区高效生态产业综合开发技术与示范”等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新体系建设示范,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在农村的转移、扩散,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加快工业科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扩大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企业资源计划(ERP)、现代物流(SCM)的示范。认真实施新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一区多园”建设,推动“二次创业”中的园区共建与联合,促进天山北坡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形成。完善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规划,推动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疆大学科技园、百花村软件园、特变电工工业园的建设与发展和乌鲁木齐留学人员创业园招研引智和创业孵化工作。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实现科技力量的分流重组和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主要是建立并完善我区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为主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深化国有科研机构的改革。推动自治区属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在完成企业化转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启动自治区属社会公益类和农业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
制定《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实施细则》,建立民营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工作,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与指导。扶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并促使其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同内地的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我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
加强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促进和规范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及科技中介服务的行业规范。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认证、信誉评价和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扶持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转制为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四)扩大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深化同独联体国家尤其是同中亚国家和俄罗斯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做好科技部委托的在哈萨克斯坦建设“中哈科技园”的前期调研。深入开展“中、俄、哈、蒙阿尔泰区域联合开发的研究”和“中亚科技经济信息网络建设”。
扩大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吸引内地科技人才参与新疆大开发。充分利用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著名高校合作的渠道和“新疆同东部十省市科技合作联席会议”、“西北地区科技合作委员会”等合作机制,推动科技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发挥援疆干部在推动新疆同有关省市科技合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在培养人才方面,充分发掘、利用区内外科技培训资源,加强科技培训基地建设;以党政领导干部和科技管理人员为对象,办好在区内外和国(境)外的科技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科技部举办的科技培训;通过制定计划、完善制度、开辟渠道等措施,把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落到实处。利用东部省市对口支援新疆的渠道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工程在新疆实施的机会,加强对中青年科技骨干和紧缺科技人才的培养。
在吸引和用好人才方面,通过对科技人员改善物质待遇和加强思想教育双管齐下、对国家大政策的贯彻与对本单位小环境的优化双管齐下,用事业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建立健全科技评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好科技奖励工作,为激励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通过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合办科技机构,吸引区外甚至国外人才。
一、2003年新疆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2003年,科技兴新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加快南疆地区经济发展,加速北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相关科技工作在天山北坡经济带集成和示范的要求,大力促进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使科技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和显著的效果:科技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实施情况良好,科技活动的产出和效益提高,国内外科技合作取得新的成果,民营科技企业有新的发展,科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科技管理和科技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召开了全区第五次科技兴新工作大会,把科技兴新作为推动全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工作,切实推进其早日进入强化实施阶段。通过实施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许多党政一把手都把抓科技工作放在了县市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做好科技副职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组建科技进步考核通过与先进市县区的联络网,开展科技进步考核和"创先"活动,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科技兴地县、科技兴行业工作深入开展,收到实效。
科技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实施情况良好。全年共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643项,财政投入1.3亿元。对国家在新疆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了评估和检查,进展情况良好,许多已初见成效。
高新技术产业化速度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形势良好。发布实施了《关于在乌鲁木齐市鼓励留学人员入驻创业园创业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展了自治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发布了《关于加快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科技进步意见》及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经济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都有明显增强。
自治区属开发类和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改制后的科研院所自身活力以及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动力明显增强。建成了两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自治区属科研机构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组建了新疆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科技合作与交流取得新成绩。签署了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总投资3000万元的"吐鲁番地下水可持续开发利用"项目实施细则。建成了国际小麦改良中心(CIMMTY)新疆小麦试验站。取得了"中、俄、哈、蒙阿尔泰区域跨国合作与开发研究"课题实质性进展。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昌吉洽谈会",签订科技合作协议478项,协议金额达16.1亿元。
“科技宣传培训年”效果显著。先后组织“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自治区科技好新闻”评选奖励、科技兴新讲师团和知识产权讲师团到地县和厅局巡讲等宣传活动。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配合下,举办以科技兴新为内容的栏目、节目,增强了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和提高公众的科技知识水平。在科技部和上海、广东等发达省区的支持下,全面展开了对我区党政领导干部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科技培训,举办了包括先进县市区主要领导和有关厅局领导干部的国外考察培训、地县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与经济”专题培训、面向行业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区内外科技兴新管理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800余人次。
“加强科技管理年”收到实效。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科技管理办法和发展纲要,建立了科技计划的决策、实施、管理、评价及监督工作规范,引入专家监理机制,对一些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了检查监督,对部分科技项目实现了中介机构参与管理,为杜绝项目管理环节上的渎职与腐败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提高了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2004年新疆科技工作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动科技兴新早日进入强化实施
深化科技兴地县工作,持续开展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及“创先”活动,进一步把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探索在部分地州市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全面推进科技兴行业工作,围绕科技兴农、科技兴工、科技兴贸、以科技为先导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各类科技计划。
继续实施“科技宣传培训年”。开展“科技兴新南疆行”宣传活动。制定科技宣传和培训工作计划,加大对党政领导、科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好“科技兴新素质工程”第二期第二阶段的工作,重视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培训以及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待业青年的就业培训。
在一个州的3个县市试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6个地州的16个县市。
(二)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抓好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
加强农业关键技术开发,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现代畜牧业、特色林果业,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抓好我区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奶业、节水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数字农业等课题,“棉花优质高效生产技术开发与示范”、“干旱荒漠区高效生态产业综合开发技术与示范”等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新体系建设示范,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在农村的转移、扩散,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加快工业科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扩大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企业资源计划(ERP)、现代物流(SCM)的示范。认真实施新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一区多园”建设,推动“二次创业”中的园区共建与联合,促进天山北坡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形成。完善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规划,推动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疆大学科技园、百花村软件园、特变电工工业园的建设与发展和乌鲁木齐留学人员创业园招研引智和创业孵化工作。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实现科技力量的分流重组和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主要是建立并完善我区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为主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深化国有科研机构的改革。推动自治区属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在完成企业化转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启动自治区属社会公益类和农业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
制定《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实施细则》,建立民营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工作,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与指导。扶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并促使其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同内地的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我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
加强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促进和规范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及科技中介服务的行业规范。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认证、信誉评价和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扶持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转制为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四)扩大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深化同独联体国家尤其是同中亚国家和俄罗斯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做好科技部委托的在哈萨克斯坦建设“中哈科技园”的前期调研。深入开展“中、俄、哈、蒙阿尔泰区域联合开发的研究”和“中亚科技经济信息网络建设”。
扩大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吸引内地科技人才参与新疆大开发。充分利用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著名高校合作的渠道和“新疆同东部十省市科技合作联席会议”、“西北地区科技合作委员会”等合作机制,推动科技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发挥援疆干部在推动新疆同有关省市科技合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在培养人才方面,充分发掘、利用区内外科技培训资源,加强科技培训基地建设;以党政领导干部和科技管理人员为对象,办好在区内外和国(境)外的科技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科技部举办的科技培训;通过制定计划、完善制度、开辟渠道等措施,把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落到实处。利用东部省市对口支援新疆的渠道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工程在新疆实施的机会,加强对中青年科技骨干和紧缺科技人才的培养。
在吸引和用好人才方面,通过对科技人员改善物质待遇和加强思想教育双管齐下、对国家大政策的贯彻与对本单位小环境的优化双管齐下,用事业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建立健全科技评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好科技奖励工作,为激励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通过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合办科技机构,吸引区外甚至国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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