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是首批启动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单位和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联系点,于2004年11月通过了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联合阶段性验收。为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等中央有关政策精神,我院在去年工作会议上提出建设创新型中国地质科学院的发展目标和科技立院、创新兴院、人才强院的建院理念,院党委带领全院广大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在创新型中国地质科学院建设中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简要情况向大家作以交流汇报。
一、深入学习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指示精神,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全国地质工作会议、国土资源部科技大会胜利召开,《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有关配套政策相继出台,温家宝总理对地质工作做了重要指示。中国地质科学院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形成工作部署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为争取在国家“十一五”规划和“科技兴地”战略中找准位置,为切实部属和落实好“十一五”科技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认真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设创新型中国地质科学院
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在2006年院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中国地质科学院的发展目标。建设创新型中国地质科学院重大意义在于: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的具体体现;二是实施“科技兴地”战略的现实选择,努力发挥地科院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作用;三是建精建强中央公益性队伍、承担重大地质任务的迫切需要;四是中国地质科学院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我院积极推进创新型地科学院建设,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并取得进展:
一是制定完善了科技和人才规划,勾画了“十一五”时期我院科技工作和人才队伍的蓝图。制定并印发了《中国地质科学院科学技术“十一五”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提出院“十一五”科技发展重点概括为“实施一项工程,建设两个支撑体系、发展三大重点领域”——实施地壳探测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科技支撑体系和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评价科技支撑体系;发展基础地质研究领域,勘查、测试理论与技术方法领域,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服务领域。“中国地质科学院‘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在分析院的人才队伍现状的基础上,以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科学人才观,坚持“以学科发展需求为重点,培养人才与项目实施相结合,用好现有人才,引进领军人才并重”的原则,从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上制定了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所属7个研究所也分别制定了所“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二是瞄准国家目标,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取得可喜的成绩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的科技立项工作,更好地落实“科技兴地”重大项目,力争在为解决资源勘查和评价的重大科技问题,为地质调查和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方法支撑,院成立了“中国地质科学院‘十一五’重大项目立项协调小组”,加强了对院系统科技立项的协调和指导。院积极组织开展“十一五”项目立项调研和申报工作。为申报国家重大工程立项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由我院牵头的“地壳探测工程”列入了《决定》、《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目前该项目通过专家论证,由国土资源部上报国家发改委。本项目如顺利立项实施,将全方位带动深部资源勘查理论创新技术进步。我院还积极做好“国土资源部探月科学专家小组”(设在我院)有关工作,提出有关项目建议。通过多方努力,我院“十一五”立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新上国家项目27项,总经费18491万元,其中科技支撑项目(课题)16项,经费11955万元,863项目7项,经费5446万元,基础、条件平台、仪器改造项目3项,财政部项目1项。自然科学重点、重大基金、国家工程中心等项目申报情况也很好。同时还加强了与地方地方政府和单位的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较“十五”大幅度增加,承担情况好于往年,为“十一五”开了个好头。
三是加强服务,促进产学研相互结合
为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履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服务职责,我们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为地方和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和智力支持,为社会提供服务,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以举办地质科学、技术方法等方面的培训班、成果共享推广会议、科技平台建设(我院是世界数据中心-地质数据分中心;目前建成了地质科学共享网站)、科普宣传、公益活动等形式为社会公众、地质调查提供服务,加强了学术研究成果的社会交流与共享,收到良好效果;陈毓川院士受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国土资源科技顾问;为促进产学研相结合,院与河南省灵宝市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协议;加强了与中石油、中石化的合作,落实了一批合作项目。
四是加强研究生部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人才是第一资源,没有高素质的人才就没有科技创新。院研究生部是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唯一具有博士、硕士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级地质人才培养基地,为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院统一安排了研究生公寓,并配备了家具和设备,提供了专门的学生工作室,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建设开通了研究生公寓互联网络;开通“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实现网上办公;组织召开了“研究生及博士后教育工作”研讨会;出台了院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等三个文件;评定并颁发了程裕淇奖学金(有6名研究生获奖);完成院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工作,并通过北京市教委的评估检查。2006年共招收硕士40名,博士35名,有2名博士后进站,7名博士后人员出站;有46名研究生毕业,有48名获得学位,其中22名获得博士学位,26名获得硕士学位;新增硕士导师21名、博士导师12名。
通过接收应届毕业生,引进急需人才,培养现有人才,充实科研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优秀人才凸现。2006年,我院张宗祜院士荣获“中国第四纪研究功勋科学家”称号;多人分别荣获第六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提名奖、第三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国土资源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称号”等;有6人获部国土资源部百人计划资助。我院现拥有国家、部级优秀人才和优秀的科研团队,成为国土资源部系统科技创新的生力军。
五是加强重点实验室和基地建设 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我院将加强条件能力建设作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地科院的重要基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加大建设力度。院积极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由“大陆动力学”、“同位素地质”和“岩石圈中心”联合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得到科技部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有望申报成功。国家现代地球物理勘查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获得了国家认可委颁发的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还被批准为国土资源部地球化学勘查监督检测中心。同时我院加强了对3个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和8个院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以不同形式支持实验室建设,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设立实验室专项资助项目,目的是要加强实验室的创新能力,以提高实验室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实验室级别,以形成学科布局合理、人才配置优化、运行机制灵活、仪器设备先进、国际化程度高的国家、部、院三级开放实验室体系,大幅度提高全院的科技创新能力。
我院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为院所发展提供基础条件。“中国大陆科学钻探深井长期综合观测站”、“北京离子探针中心实验研究基地”、“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均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立项,列入2007年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北京离子探针中心将建成国家大型仪器中心,对推进国家大型仪器的使用效率和国际共享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继续深化改革 为建设创新型地科院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004年11月,我院通过了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的联合验收,进入了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但这只是达到了阶段性目标,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近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指导改革,争取支持
为进一步摸清改革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进一步开展下一步改革工作,院专门成立了调研组,对我院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改革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函调和实地调研,召开了六次研讨会,形成调研报告,一方面就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关意见,形成政策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和帮助,一方面总结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规定办法,进一步指导改革工作。
二是对进入创新基地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工作。按照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院经过五批专业技术人员遴选上岗,已搭起了非营利科研机构的基本框架,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遴选进入基地以后,还没有通过考核进行过流动。因此,我们把改革的重点放在了人员的动态管理上,对进入创新基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定了《中国地质科学院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办法》,详细规定了考核的原则、内容、指标、程序等,并要求所属各研究所根据此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对进入创新基地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按动态管理的要求,实行末位淘汰制,进行人员的合理流动。目前各研究所制定了考核细则,正在按院的统一安排推进此项工作。
三是理事会制度初具雏形。我院地质力学研究所是理事会制度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完善科研院所的新体制,力学所成立了与理事会制度相适应的所科学技术委员会,并制订了工作章程,明确科技委是科学技术评议及咨询机构;首届理事会全年召开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学所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荐了聘任副所长、讨论了理事会对聘任所长的考核办法等重大事项;重组了职代会。目前力学所初步建立了理事会决策、所长负责、科技委咨询和职代会监督的组织框架。
我们相信,通过进一步坚定信心,与时俱进,统一思想,改革创新,我们一定能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设好创新型中国地质科学院,为解决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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