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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构建省院合作平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日期: 2007年01月30日 11:54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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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院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求,在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撑我国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先后与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以多种形式直接为地方林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服务,有力地推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夯实基础,重心下移,推进省院合作

我院作为林业科研的国家队,在承担国家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重大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科研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我院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在全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把支撑林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作为全院科技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促进区域林业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根据这个思路,我们以推进省院科技合作为切入点,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和林业基层单位、企业及林农的迫切需求,强化技术集成与组装配套,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技术推广与成果转化能力,在科技服务中检验成果,延续创新

为适应新形势下开展省院合作的需求,“十五”期间,我院从经过鉴定200多项科技成果,近百项国家发明专利和30多项国家、省部级奖励成果中,进行认真筛选和组装配套,每年向国家林业局推荐30多项用于全行业科技推广的先进实用技术。同时,全院根据国家发展目标与林业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近期依托我院先后成立了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战略、林业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生物质材料工程技术、荒漠化监测与控制、湿地、城市林业、森林防火、花卉、陆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等九个研发中心,进一步拓宽了研究领域,形成了具有现代林业特色的新的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2002年与国际竹藤网络中心联合成立研究生院。所有这些,为我院开展省院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形式多样,互动对接,建立长效机制

在开展省院合作的实践中,我院与省区之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取得了“自愿合作,互动双赢”的工作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组织机构落实到位。我院与签约省区分别成立了由院长和分管省长牵头的联合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省院合作办公室),实行了一名院领导主管省院合作,其他院领导分工联系的工作机制,双方建立定期会晤、项目对接、检查指导、组织协调的工作制度,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2.合作形式灵活多样。在省院合作协议框架指导下,由合作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合作”的原则,采取联合共建、项目带动、主题实践、综合服务等多种形式,围绕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地方院所、生产企业、乡村农户等对人才、成果、技术和协作等多样需求,在不同层面上开展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

3.合作内容需求对接。针对不同省区自然条件、地域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我们以合作研究、科研协作、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承接技术依托等为内容,确定不同的合作内容与形式,把科技支撑、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科技下乡和新农村建设等服务重点放在中西部地区,通过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西部之光”和援藏援疆计划等,带动当地生态建设、人才培养,帮助农牧民致富。

4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我院在开展省院合作的实践中,形成了从组织领导、联席会议、专项协议,到项目论证、项目实施与管理、评估验收、业绩考核、跟踪服务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使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成果应用和最终的推广应用更加贴近生产实际和林农需求。

5政策措施保证有力。在省院科技合作协议中,均明确规定了合作原则、启动项目、经费来源和政策措施。一般由签约省区从地方财政预算和省长基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我院每年也安排专项经费配套支持,优先安排经双方协商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鼓励我院科研人员与当地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和乡镇农户联合申报立项,保护知识产权,利益共享,并对省院合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面向基层,注重实效,立足服务三农

经过合作双方多年的共同努力,已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元化、多形式的省院科技合作格局,达到了特色鲜明、内容丰富、效益显著、多方满意的工作效果,发挥了我院支撑、引领、骨干、示范“四个作用”,产生了带动、孵化、辐射“三个效应”。

1开展省级林业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在完成“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发展战略研究”之后,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根据林业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我院接受地方政府的委托,组织科研团队,先后完成了北京、上海、安徽、江苏、广州、浙江、湖南等7个省(市)林业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其研究成果均被当地政府采纳。

2把联合共建的重点放在西部地区,在典型自然生态区建立科研创新与示范基地。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我院先后与西部六省区联合共建6个研究机构,其中包括山西华北林业研究所,西藏高原生态研究所,甘肃民勤治沙综合实验站,四川大熊猫研究中心和内蒙古林科院、新疆林科院2个分院,实现了优势互补,共同推进西部生态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此外,我院还与海南省、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在三亚市联合共建了热带森林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基地与研究基地。

3面向基层建立林业科技示范区(点),在当地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我院先后在河南南阳、福建南平、山西中阳、湖北秭归等地建立了10多个科技示范市(县、点),通过选派专家挂职锻炼,科技下乡、项目对接、科技进村入户等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周边,使当地林农人均收入连续多年保持10%以上的增长。“十五”期间,我院共向西藏、江西等省区和河南西峡、浙江仙居等地选派了5名援藏干部、3名科技副县长、3名博士服务团成员,组织10多次大型科技下乡活动,帮助基层做规划、办基地,发展经济林,创办农民合作组织,完成了80多项合作项目。我院亚林所连续多年派出科技特派员在浙江山区蹲点驻村,服务三农,成效显著。该所韩宁林研究员连续5年在东阳山区推广由他研发的香榧新品种、新技术,建成了5万亩高产优质香榧林基地,经他指导的农户均成了当地科技致富的典型,2005年该县林农联名举荐,由市政府给予重奖。类似这样的典型在我院不断涌现。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院每年接待省院合作300余人次,举办各类科技讲座、技术培训班10余次,组织不同层面科技下乡、科技服务的达1200多人次,新增设12个农业推广硕士教学点,培训基层科技骨干200多人次,实施合作项目60余项,合作经费超过800万元。

多年来,我院开展省院合作,不仅增强了自主创新能力,而且锻炼了队伍,增长了才干,有力地推进了产学研结合,加快了技术转移的进程,赢得了林农的信任和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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