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以来,内蒙古依托资源优势,立足科学发展,逐步形成了经济自主增长机制。短短几年,经历了一个“快”(快速增长)、“大”(做大总量)、“长”(较长增长期)的过程,并进入了一个“好”(和谐发展)的发展阶段,经济增长速度连续几年保持较高水平,特别是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保持在20%以上,连续4年在全国排名第1位。快速发展的内蒙古经济被称为“内蒙古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
以培育科技名牌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切入点,在铺垫具有内蒙古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方面开展的一系列探索性的工作,是“内蒙古现象”的亮点之一。
一、实施科技名牌培育战略是走内蒙古特色自主创新之路的现实选择
内蒙古近年来大力实施名牌推进战略,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脱颖而出,促进了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力的增强。目前,全区已有包钢铁路用钢轨、鄂尔多斯羊绒衫、伊利乳粉和液态奶等7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鄂尔多斯、鹿王、蒙牛、维信、伊泰等15个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全区工业企业共有78个自治区著名商标和100个自治区级名牌产品,在发展壮大企业和产品进入市场进程中产生了积极作用。可以说,内蒙古的品牌经济已经具有一定基础。以产品品牌为例,大约每1700件注册商标中就有1件全国驰名商标,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05年中国500个最具价值品牌,内蒙古有7个品牌上榜。
但不少产品或名牌产品,在科技含量方面,核心技术不足,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少,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缺乏发展后劲的隐患。为解决这个重大问题,内蒙古科技工作将科技名牌培育作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切入点,提升到战略层面,和知识产权创造、技术标准推动共同构成三大战略,以科技名牌产品带动产品层次的升级,以科技名牌规划引导资源配置向重点产品集中,以科技名牌技术引导核心技术体系的形成,走出了一条以科技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路子。
二、实施科技名牌培育战略的主要做法
科技名牌培育战略的指导方针:把自主创新与培育科技名牌结合起来,以科技名牌培育战略带动自主创新,以自主创新支撑科技名牌培育,形成促进科技名牌成长的机制,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知名品牌的产品和企业脱颖而出,实现核心技术和科技名牌的双重跨越。
发展目标:集中力量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名牌技术、科技名牌产品、科技名牌企业及群体。通过5~10年时间,将一批经过市场检验、公众认可的国内知名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十一五”末,力争培育成中国驰名商标20个、中国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各200个。
具体培育原则:一是处理好科技计划项目设置与名牌培育的关系,在科技计划立项时,我们着眼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眼于提高自主品牌的竞争力,对项目承担方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处理好科技名牌培育与企业发展的关系,通过名牌培育促进企业上规模、管理上水平、技术上档次;三是处理好科技名牌培育与技术标准的关系,通过名牌培育抢占标准制定的制高点,促进名牌价值的提升;四是处理好科技名牌与已有品牌的关系,有针对性地找出两者在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对管理水平上的差距,确定攻关目的,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科技计划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集中
对已经形成的品牌进行价值提升。以中国名牌产品鄂尔多斯羊绒制品为例, 90年代中期,其品牌优势和核心技术优势仍在德国和意大利,而我们靠的只是资源优势和加工规模。针对这种情况,自治区科技计划开展了一系列高档羊绒制品生产关键技术及特种功能产品的研究攻关,第一步是培育核心技术,形成了自有专利;第二步通过自有专利的开发与转化实现了羊绒产品升级,并相继获得国家专利50多项;第三步组建了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断推出高档羊绒新产品,填补了相关技术领域空白;第四步进入标准研究领域,相继进行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在这个培育过程中,鄂尔多斯作为一个品牌,从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到标准优势,从单项产品、系列产品到整体企业,其品牌价值不断得到提升,品牌意识和创新能力同步增强,形成了品牌培育的长效机制。
对有升值潜力的产品进行系统培育。以内蒙古奶业为例,第一步,通过奶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项目引导伊利、蒙牛建设了奶业专家大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农村牧区科技中介机构40多个;第二步,设立奶业重大科技专项,结合国家乳业专项的实施,总投入近1亿元,专项实施后获得国家专利204项,地方标准21个,开发新奶品26个,蒙牛特仑苏系列产品和伊利功能性奶粉进入世界名牌产品之列,同时创造了“牧场园区”奶牛养殖模式品牌,奶牛性别控制技术成为自治区科技名牌技术,凸显出了品牌集聚效应;第三步,狠抓奶业创新载体建设,以“虚拟”铺路孕育了国内首家直接建在企业的乳业研究院。
(二)实行名牌激励政策,加强名牌的知识产权保护
自治区政府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出台了关于培育工业自主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成立了自主知名品牌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全区知名品牌的培育建设工作。
为了加强对品牌产品的指导培育,自治区政府选择已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划定了重点培育对象,公布了“十一五”期间全区工业重点培育中国名牌产品名单和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充分利用税收、财政政策支持自主品牌生产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结构升级,同时还开展了对跨区域自主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工作,加强了对合资合作过程中自主品牌的保护和管理,合理评估企业的品牌价值,防止自主品牌被恶意收购。
(三)开展科技名牌评定,发挥政府职能管理的导向功能
一是在技术层面,评定自主创新10大名牌技术。这些技术极为贴近自治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的核心领域,且多数属自主创新成果。
二是在产品层面,组织评定自主创新名牌产品。评出的32项自主创新名牌产品,覆盖了自治区现有的中国名牌产品,覆盖了65%左右自治区现有的中国驰名商标,并几乎全部进入自治区名牌产品行列。
三是在专利层面,组织评选重大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评选出的20项重大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发明创新的构思新颖,技术含量高,具有首创性和实用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建设作用突出。
四是在企业层面,组织评定自主创新名牌企业。名牌企业的评定主要从企业的科技实力、品牌知名度和企业经济效益3个方面来考虑。这次评定的10家自主创新名牌企业,有6家是国家级高新技术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实力和重要影响。同时启动了高新技术50强企业的认定工作。“十一五”期间采取分批进行、动态管理的方式,原则上每年认定10家,经认定的企业从批准年度始,两年内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给予重点支持,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其荣誉称号。首批认定的10强高新技术企业,有3家同时入选自主创新名牌企业。
以上四个层面的评定成果,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并授予荣誉,极大地激励了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努力开发自主品牌,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提升已有品牌的技术档次,形成产品核心技术体系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实施科技名牌培育战略的经验和体会
(一)政府引导和推动是科技名牌培育的重要保障
实施科技名牌培育战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意识、理论、战略、政策和运作几个方面同时考虑。本着“择优扶强、重点扶持”的原则,按照“计划引导——专利产品——名牌技术——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名牌培育规划,强化管理,增加投入,搞好配套,切实体现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二)强化载体建设是科技名牌培育的首要前提
“十五”以来,内蒙古通过培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以及博士后工作站等,初步形成了支撑自主品牌开发的技术创新体系。目前正在重点建设的内蒙古科技城是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集研发、孵化、中介、产业示范等功能于一体的自治区重大科技载体工程,已有8家国家和自治区的院所、企业入驻,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空间技术研究院入驻建设空间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将高端生物技术成果和人才向内蒙古扩散,推动更多的科技名牌问世。去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立了1.1亿元的科技发展创新引导资金。重力打造“十一五”规划中确立的18个重大科技专项,努力建设国内一流水平的煤液化、气化及系列煤化工、电动汽车研发中心,新发展一批符合自治区产业特色的新材料、中蒙药与生物制药、新能源和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新兴产业研发机构,同时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较有实力的国家级研发基地。
(三)创新人才聚集是科技名牌培育的基础环节
近几年,我们成立了科技顾问委员会,聘请院士级高端人才为自治区科技发展建言献策;通过虚拟科技研究院、京蒙高科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的搭建及重大科技专项首席专家制的实施,聚集和培养领军人才;通过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创业园以及科研中试基地等平台建设,聚集和培养创业人才。2005年开始运行的内蒙古虚拟科学研究院目前正在建设6个地区虚拟分院和4个专业(企业)研究分院。建设在北京中关村上地科技园的京蒙高科企业孵化器,充分利用首都的科技优势和人才资源,推动自治区形成许多两头在外、中间在内的产业链,为名牌技术、名牌产品的形成提供了新的生长点。
内蒙古在实施科技名牌培育战略引领区域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省区先进经验相比还存在许多差距。2007年是内蒙古具有不同寻常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将迎来自治区60周年大庆。我们有决心以海纳百川、敢为人先的精神学习借鉴一切好的经验,认真全面地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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