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技大会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既是科技资源大省又是更需科技支撑发展的四川省而言,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一项任务。为此,我们围绕强化企业主体,提出“一个思路、三个突破”,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一、确立突出企业主体的科技发展新思路
四川是科技大省。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的要求相比,科技创新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通过广泛调研、深入思考、集中讨论和综合分析,我们得出这样一些结论:
第一,地方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生产力的有力支撑。科技工作本质上是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科技工作最大的目标就是通过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推进产业的发展。
第二,创新主体缺位是当前自主创新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从四川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自身创新意识问题,大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不想创新;中小企业风险太大,不敢创新。另一方面,四川主要研发力量集中在科研院所,企业研发力量相对较弱。因此,从制度上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企业内部有利于创新的生产关系,推进产学研结合,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之道。
第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是科技推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着力点。作为科技管理部门,聚集和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发展新型科技管理上层建筑,为企业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是职能所在。
第四,科技计划管理存在一定问题,支撑自主创新力度不够。如项目小而分散,集成度不高,导致科技项目显示度不高,等等。
基于以上这些认识,我们提出了我省科技发展的新思路:“企业主体、产业布局、工程模式、集成推进”。“企业主体、产业布局”是从科技工作理念上强调围绕产业抓科技,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强调科技计划由重研究向重产业转变。“工程模式、集成推进”是科技创新方式的重大转变。针对产业发展现状、技术需求和发展需要,系统设计和布局重大科技项目,集成创新相关要素,以工程模式实施,实现各要素系统集成和效能最大化,通过项目链形成技术链和产业链,体现科技引领产业发展的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
二、明确工作重点,力求在突出企业主体、强化支撑引领发展上取得突破
目的是:通过实施“十大专项、两个行动、一个工程”,力求从顶层进行工程设计,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市场与技术结合、企业与科研单位结合、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引领。
一是实施十大科技专项,为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和技术支撑。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出对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具有特别重大影响、对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瓶颈问题特别急切、对提升我省综合实力至关重要、技术基础较好的十个重大专项,力争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
二是实施产业化科技推进行动,推进工业强省。围绕工业强省战略,以四大优势产业为重点,整合全省科技资源,攻克一批产业发展中的核心技术、瓶颈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重点支持攀钢、长虹、二重、五粮液集团等30个重大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围绕德阳重装、成都武侯鞋业、泸州化工、南充丝纺的20个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突破共性技术,搭建创新平台,完善技术链、形成产业链,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培育100家产值上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产业化推进行动,推进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
三是实施科技富民推进行动,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在我省181个县开展科技富民推进行动,按照我省五大经济区域的十六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成科技资源,着力推进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着力推进科技特派员为主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是实施生物技术产业工程,打造生物技术强省。发挥我省生物资源丰富、研发能力较强、产业初具规模的优势,实施生物技术产业工程。由企业牵头,通过5年的技术积累,使我省成为西部生物产业大省。再经过10年的产业发展,力争成为生物产业和生物经济强省。
三、建设创新型企业,力求在突出企业主体、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上取得突破
目的是:通过整合资源,形成部门和社会全方位推进合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内部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形成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生产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投入主体、研发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一是确定了创新型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由省科技厅、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等七部门共同研究,推进了创新型企业的示范、试点和培育工作,首批确定了155家创新型企业,其中示范企业攀钢、长虹、地奥和东方电气集团4家,试点企业34家,培育企业117家。到2010年形成10家示范企业,100家试点企业,1000家培育企业。
二是研究制定创新型企业标准。从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机构及产学研技术联盟、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专利拥有、品牌和商标强度、技术标准制定、新产品产值率和税率、节能降耗情况、创新人才培养、创新环境等体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主要方面,研究确定了创新型企业建设的十大标准。
三是组织制定创新型企业规划方案。组织155家创新型企业制定《四川省创新型企业规划方案》。对企业科技人员数、固定资产、销售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绩效三方面,明确企业年度目标及三年总体目标。2006年,38家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实现总销售收入883亿元,实现总利税120.6亿元,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5.93%。未来三年,产品销售总收入将达3789.3亿元,平均每个企业近100亿元;企业工业增加值1376亿元,平均每个企业36亿元;实现利税405亿元。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总数将达到2451个,平均每个企业64.5个。117家创新型培育企业2006年总销售收入425.3亿元,实现总利税51亿元,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9%。未来三年,产品销售总收入将达1640亿元,平均每个企业15亿元;企业工业增加值420亿元,平均每个企业3.78亿元;实现利税160.9亿元。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总数将达到3170个,平均每个企业29个。
四是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扶持。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我省从税收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方面入手,出台了财政扶持、税收激励、绩效考核等10条具体支持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政策是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四川省科技创新企业技术开发费认定办法》,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界定、企业技术开发费认定内容、材料报送程序等作了详细说明。成立四川省企业技术开发费认定办公室,举办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培训班,对155家企业财务责任人进行培训。企业技术开发费认定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通过该项政策的落实,全省2006年可抵扣税额达50多亿元,相当于政府新增加50多亿元无偿资金投入。
同时,支持企业与科研部门、高校联合共建工程实验室、共性技术研发和工程中心。围绕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集群发展,构建60个产学研战略技术联盟,提高企业对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能力,提高重点领域、支柱产业的技术自给率,增强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
四、推进计划改革,力求在突出企业主体、创新科技管理制度上取得突破
目标是:通过科技计划制度改革,建立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参与、专家评审、厅办公会审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公平透明、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同时,在信息征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成果应用和绩效考核等六个环节突出企业主体,鼓励企业参与科技攻关与创新。我们采取了六大措施:
一是整合资源、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按照四川省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资金进一步集中,把省本级80%的研发资金向重大科技工程、重点科技行动以及重点科技领域集中,解决项目小而分散和科技的显示度不高的问题。每年由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计划框架,经费额度不再分配到各业务处室。
二是调整资金的主体投向,推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改变研发资金主要向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投入的方式,把产业化项目、科技攻关项目主要投入企业。凡是产业化项目和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攻关项目都由企业牵头申报或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申报。通过资金主体投向的改变从计划上引导和推进创新主体的形成。
三是改变项目的组织方式,强化集成推进。科技项目的组织强化企业主体,强化产业布局,强化工程模式,强化集成推进;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改变自下而上、被动受理的方式,面向社会自上而下征集科技需求和按工程模式主动设计。通过科技计划的顶层设计主要解决项目重复分散、以及系统效率不高的问题。把政府的战略目标和企业及科研单位的目标有机结合,实现多赢。
四是规范项目管理流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厅重新规范了科技计划的整个流程,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流程运行。在项目的申报上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项目的评审实现网上统一评审、统一记分,统一排序,评审过程实现申报单位、评审专家、中介机构三不见面;项目的审批上,所有项目实行集体决策。
五是加强内部监督。从计划监督,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三个方面加强对科技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监督。计划处加强对项目是否符合研究重点,是否体现党组意图,是否符合程序,是否具有较好的绩效等方面进行监督;监察室重点从行政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职能,对计划项目管理程序及关键环节工作进行监督;条件财务处重点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是加强社会监督,实施监督员、监理员、特派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知名专家担任项目监督员,对重大项目的评估论证、检查审计、结题验收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聘请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知名专家担任项目特派员,对重大项目进行技术指导;聘请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监理人员担任项目监理员,对重大项目的实施及经费使用等进行监理。
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企业、税收、金融四方合作机制,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益的科技投入格局等方面加强工作,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进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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