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我国科技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一年。1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隆重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向全国发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动员令。一年来,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机遇,努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和技术瓶颈的制约,聚集科技资源,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一、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
天津市围绕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传达落实到基层,及时召开了全市科技大会。出台了《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颁布了《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天津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关于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政策措施》,明确了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任务和措施。一年来,天津市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重点,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认真抓全国和市科技大会精神的落实,抓《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落实,抓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力组织实施天津市的《纲要》和《规划》。2006年,全市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710亿元,同比增长24%,占工业总产值的32%。专利申请达到13299件,发明专利申请占38%,专利授权4159件;市级科技成果登记1559项,技术市场交易额58.9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预计达到2.1%。
二、科技先行,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不仅成为天津科技实现新发展的难得历史性机遇,也为破解制约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等难题,探索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的新机制体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聚集国内外科技资源,加快建设高水平的研发转化基地,努力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示范区。虽然天津滨海新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但要尽快实现建设高水平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的功能定位,也面临着科技资源和自主创新不足等问题。聚集国际、国内和自身的科技资源,成为科技先行,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科技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与天津市建立了部市工作会商制度,高度重视并推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聚集国内外科技资源、增强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创造了条件。2006年6月29日,徐冠华部长率队赴津出席第二次部市工作会商会议,与戴相龙市长签署了共建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的议定书,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12月9日,作为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建设启动标志和核心区,占地300亩、总建筑面积达1.3万平米的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奠基建设,部市领导为联合研究院首任院长饶子和院士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军事医学科学院等联合各方选派的副院长颁发了聘书。作为联合研究院重要组成部分的中意中医药联合实验室,于2007年1月16日,由尚勇副部长与意大利卫生部长在津签署了政府间的共建协议。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一批优秀海外留学生带科技成果到新区创新创业。通过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科技型大企业、知名大学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建设滨海高新区、科研院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密集区,以微电子、生物医药、工业生物技术、民航科技等为主的专业化、国际化、组团式的研发转化基地正在形成,成为天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先导区和领航区。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配套改革示范区。滨海新区被批准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为天津探索促进经济科技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产学研结合的体制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激励自主创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科技和人才体制改革专项方案,明确要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创新滨海高新区开发与管理模式、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和加强京津冀科技合作等五个方面的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实现突破。其中,将解决企业自主创新需求和动力不足问题作为落实配套政策和改革的重点,建立企业经营者技术创新业绩考核、研发和管理人员股权和期权激励等制度;针对产学研结合问题,探索建立各方利益分享机制;围绕鼓励自主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试行战略高技术产业技术促进政策;为聚集高水平的科技人才,改革人才管理制度,试行人才“绿卡”、兼职兼薪双聘、全球招聘等制度;建立京津冀政府间科技工作协商制度等。围绕落实国务院对滨海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修订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现代物流等新型业态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将研发投入范围扩大为“企业技术开发费”。通过实施新办法,认定了88家高新技术企业。
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是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天津市一贯重视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市财政专门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吸引了一批有实力的创业投资机构的进入,全市创投机构数和注册资本额分别由2001年的22家、18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68家、44.1亿元,建立了国内首家中外合资的非法人制创业投资基金赛富成长基金和国内第一个专注于生命科技领域的博乐(天津)生命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建立了3支总规模超过2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等合作建立了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融资平台,在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打包贷款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为推进滨海新区高水平研发转化基地建设,决定设立20亿元的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吸引国内外的创业资本等,力争形成100亿元以上的创业投资规模;在滨海新区探索建立股权流通机制,完善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技术产权交易机制,开辟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
三、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宏观管理协调能力
为加强科技工作宏观管理和引导作用,适应创新型城市建设需要,优化科技计划管理,提高效率,天津市科技计划体系调整为“5+2”,即由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科技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其中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由市财政专款设立,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高水平研发团队与人才的引进等。目前已组织实施了32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市财政对每个项目支持平均近1000万元。在科技管理上,建立了评估评价、监理、信用、公开、审计监察和绩效管理等制度,监察、纪检部门对市科委和中介机构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科技管理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建立了科技中介机构考核制度,规范其行为,提高其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项目受理、评估、监理过程管理。按照新的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调整了处室职能。其中实行项目管理与验收分离制度,将计划项目验收作为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的基本职能,在加强项目后期管理的同时,实现验收项目与科技成果的统筹管理。市科委各分管主任除分管的相关领域和处室外,都牵头负责一项涉及全委的工作,实现了条块结合,增强了全委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能力。
以需求为导向,增强科技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为不断增强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不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的同时,逐步向整合科技资源上转变,加大了技术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一是以实施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为主,加大投入强度,争取在攻克战略技术、关键技术和突破技术瓶颈和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上取得突破。目前已开发出LDAP目录服务系统、全自动快速色谱纯化系统、大型客机飞行训练与机务人员训练器等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科技成果。二是以实施科技工程为主,围绕服务于产业创新与发展,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促进技术集成创新和集成应用。如通过实施中药现代化科技工程,构建了新药研究中心、中药现代化工程中心、现代中药检验中心等技术创新与服务平台,实施了中药大品种群系统开发。三年内将连续支持20到30个具有市场潜力的中药品种,到“十一五”末,天津市销售收入过亿的中药大品种将由目前的3个增加到20个以上。
四、狠抓落实,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新突破
2007年是天津市科技工作的落实年。在科技部的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纲要》和《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颁布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及突破能源、资源、环境等技术瓶颈为重点,加大聚集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滨海新区研发转化基地建设,综合科技进步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市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进一步聚集国内外科技资源,组织实施30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取得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科技成果。全市专利申请达到1.5万件左右;推动一批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建成一批新兴科技产业基地,扶持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增强科技支撑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使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新突破,支撑引领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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