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在“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指引下,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积极探索科技发展新思路,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科技部最新统计监测结果,福建科技进步综合评价居全国第11位,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9位。以下重点就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优化环境,集成资源,加强自主创新的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一、优化环境,突出自主创新地位
在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一周之后,福建省委常委会就专门听取了省科技厅关于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及福建省贯彻意见的专题汇报,部署召开全省科技大会的有关工作。过去一年,科技工作更加突出地摆上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自主创新地位日益突出,自主创新意识不断深入人心。
(一)营造创新氛围。在中宣部和科技部组织的宣讲团到福建省宣传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后,全省掀起了一股学习宣传自主创新重要性的热潮。去年9月,全省科学技术大会隆重召开,省委书记卢展工发表了重要讲话,对福建创新型省份建设作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会议颁发了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和科技大会特别奖,表彰奖励了一批为我省科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交流了各地各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的经验,又一次声势浩大地宣传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自主创新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二)绘就创新蓝图。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福建省政府于去年9月正式颁布了《福建省中长期(2006-202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福建省第十一个五年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福建未来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成具有福建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的目标。“十一五”期间,福建将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着重从四个方面推进科技工作:一是围绕9个重点领域、44个优先主题组织攻关,努力推进重点领域的技术跨越;二是实施17个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突破一批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支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构建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和科技宏观管理体系,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四是建设技术研发协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创新平台,为区域科技创新与创业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制定创新措施。经过全省科技大会审议讨论和会后修改完善,福建省委、省政府于去年12月正式颁布《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等4个方面创新体制和机制,从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等10个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自主创新。根据《决定》要求,“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级财政科技投入将比“十五”增加11.6亿元。
(四)提高创新起点。去年10月,福建省与科技部正式签订了《科学技术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正式建立了部省会商制度,成立“部省合作委员会”,部省每年会商一次,协调重大科技合作事项,加强对福建省科技工作的指导,发挥国家科技资源和福建科技基础的结合优势,提高福建科技工作的起点,加速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
二、集成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全国科技大会和全省科技大会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围绕福建发展重点,集成科技资源,着力抓好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精心策划和组织科技协作攻关,着力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一)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在加强对正在实施的12个重大专项跟踪、监理和滚动支持的基础上,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7个重大专项方向,认真做好重大专项前期调研,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和“集成资源、重点推进、分步实施、滚动支持”的思路,新安排了软件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福建主要外来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体系研究、新药研发、先进机械装备及其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工业原料林和花卉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畜牧业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一镇一品科技创新示范等7个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有力推动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的资源集成、交叉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培养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研团队和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制定重大专项工作路线图,规范重大专项的项目生成、同行评议、论证立项、专家监理、成果验收、滚动支持的全过程。
(二)加快科技平台建设。集中相当部分财力,整合优势科技资源,着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夯实科技进步的基础和条件。通过省市共建、多方联建等模式,建设区域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了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特色种质资源库、区域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光电子晶体材料等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列。光催化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通过科技部验收。基本完成全省大型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建设,实现与泛珠协作网对接。筹建海峡西岸工业技术研究院,筹划建设若干与本省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技术创新基地。
(三)落实部省会商事项。在科技部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部省会商的内容,在推进海峡两岸科技交流合作、海峡西岸星火产业带、信息与空间技术产业化科技示范基地、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福建)基地建设等四个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充分发挥部省会商制度对福建科技发展宏观协调和整体推进作用。同时,积极探索与部分设区市建立省市合作共建制度,促进形成省、市、县推动科技工作的合力。
(四)深化闽台科技合作。立足闽台之间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的优势,围绕发展两岸科技合作的重点,举办海峡两岸科技中介服务论坛、海峡两岸农业论坛。继续发挥漳州(闽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辐射带动作用,建设优质国兰栽培示范基地。漳州、龙岩闽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台湾学者(泉州)创业园进展顺利,闽台(厦门)花卉高科技园开工建设,吸引了众多台湾学者来闽创业,有力促进了闽台两地技术和人才交流以及相关的产业发展。
(五)突出企业技术创新。推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出台《福建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福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支持并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主体作用。
(六)抓好农村科技服务。加大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农村科技服务机制。2006年批准设立了2批18个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示范点, 聘任21位省科技特派员,带动建立市级科技特派员示范点26个,县(市、区)示范片360个,得到科技部、人事部的充分肯定,并被科技部、商务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确定为“中国农村科技扶贫创新和长效机制探索”项目试点省份。
(七)创新科技项目管理。以促进发展作为加强科技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科技项目评估机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科技项目带动成效,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实现科技项目资源的网上业务管理、信息交汇和数据共享。结合科技项目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全面推行项目网上申报、在线审查、网上评审等新型管理方式,统一项目论证、评审、评议、评估、验收、成果评定等工作准则,建立专家评审和评分的记录档案制度。推进科技项目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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