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厦门市科技工作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胜利召开和全市积极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根据市委市政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热潮中,乘势而上,主动作为,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进步,推动厦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2006年 1月初,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厦门火炬高新区时指出:“要积极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大力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能力,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5周年庆祝大会上要求厦门“要在推进自主创新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指出厦门经济特区要继续保持一种“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精神,要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发展的能力、动力和活力,努力成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把厦门经济特区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创新型城市。
胡锦涛总书记和贾庆林主席的谆谆教诲和殷切期望以及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精神为厦门市科技战线的广大工作者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就是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动力。2006年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厦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厦门市“十一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召开了全市科学技术大会,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持续跨越式发展核心动力进行了全面部署。在科技部的指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浓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进步成效显著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成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主力军。2006年,全市261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447.74亿元,同比增长19.3%,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0%。火炬(翔安)产业区、同安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集美机械工业区四大工业集中区及厦门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湖里高新技术园等园区建设如火如荼,正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绝佳载体和高科技项目的强吸附器。
财政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2006年,我市财政科技投入4.8亿元,其中增拨财政资金1亿元,集中扶持了包括厦门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半导体照明产品检测与营销中心、厦门车辆与工程机械技术研发中心、厦门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在内的十大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总投资超过16.42亿元,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相关产业配套能力,改善了投资环境。
鼓励自主创新,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06年,全市专利授权量约为18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约130件,增势良好,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取得了重大突破。厦华电子、厦门钨业入选全国创新型企业首批百家试点企业,厦门钨业获科技部首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积极培育光电子等新兴产业,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实施以LED为主的夜景工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介绍厦门推广半导体照明技术的成功经验,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积极推动厦门参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半导体照明工程建设,申报全国首批国家半导体照明示范城市。软件、生物与新医药、仪器仪表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良好。
院地合作和对台科技交流合作取得进展。我市与中国科学院共建城市环境研究所,成为首批与中科院共建的城市之一。开展对台科技合作交流,台交会期间举办的光电展和光电论坛已逐渐成为两岸三地产业合作引人瞩目的盛会。台湾四大光电龙头企业已有三家选择落户厦门,使厦门成为台资光电产业的重要集聚地。
我市科技自主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但与兄弟省市以及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产业总体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创新投入还不足;创新体系和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推进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2007年,我市科技工作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贾庆林主席视察厦门时提出的要求以及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扎实推进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撑。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继续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向火炬(翔安)产业区、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同安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等科技园区聚集,快速扩大产业规模和产业集群。深化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厦门软件、视听通讯和钨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光电子、软件、生物与新医药、仪器仪表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重点扶持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和产业科技项目。结合厦门的产业发展实际,重点扶持重大科技平台项目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实施。继续推进2006年十大重大科技平台建设,争取早日发挥作用。同时规划启动“环东海海域厦门科学城”、“厦门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中科院“乙二醇重大原始创新项目”产业化等若干新的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和产业科技项目。
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施“168工程”,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推进我市“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火炬高新区、厦门软件园、厦门知识产权转化基地、厦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园区和其他投资主体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成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
深化对台科技合作以及院地合作和市校合作工程。继续扩大和深化面向台湾的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着力引进一批台湾企业营运总部,鼓励台资企业在厦设立研发机构,推进与台湾电子、光电子、软件、动漫、农业生物等优势产业的对接,承接台湾产业转移。深化面向中国科学院的院地科技合作和面向全国重点理工学院的市校科技合作,进一步推动与中科院共建城市环境研究所的建设步伐。
营造有利于产业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促进和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相关鼓励科技创新的实施细则的制订,修订《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出台有利于产业自主创新的财税、采购、产业等政策,保障《厦门市“十一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及《厦门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