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的起步之年,哈尔滨市科技局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新时期科技工作方针,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科技服务环境,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哈尔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了科技支撑。
一、以全国科技大会为契机,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一)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参与筹备召开全市科学技术大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和《关于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编制和印发了《哈尔滨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大幅增加了财政科技投入,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加快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投入1073万元资金,加快推进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大学大所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技术研发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新组建了食品安全科技联合体,组织装备制造业等5大产业联合体积极开展活动。新增设产学研合作专项,对大学、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研发和为企业解决技术瓶颈的项目优先支持。
(三)加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整合原有的青年科学研究等四项基金,设立了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按照必须为我市应用服务、符合6大高新技术领域发展的前沿技术、体现先进性和为我市培育一批自主创新优秀人才的原则,投入1079.5万元,下达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228项,支持重点发展高新技术领域的学科带头人、企业技术带头人、青年拔尖人才及农村科技带头人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二、以有效服务为核心,全面推动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实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以征集意见、建议和自查自纠等方式,查找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及监督办法(试行)》,项目申报方式由静态改革为动、静态相结合,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均实现网上执行;引入科技信用管理,对评审专家和项目申请单位建立信用档案;科技经费集中使用和按比例分期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与制约措施,实行项目动态管理。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科技人员,也使科技管理从申请立项、过程管理、验收评价等环节更加科学规范。
(二)创新科技立项机制。确立了“5+3”科技立项原则,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学研结合紧密、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项目执行情况良好的单位加大了支持力度。制定科技项目立项审查标准,强调立项精确和与规划、计划紧密结合,集成科技计划的各类资源,优先支持6大高新技术领域发展,从产业及产业链角度宏观把握项目。调整立项结构,拓宽项目遴选渠道,改变单一的申报方式,主动下基层调研科技需求、寻找项目;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热点、难点和共性技术瓶颈问题,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立项。科技立项机制的创新,使更多的好项目及时得到了支持,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三)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能。为改变职能交叉和管理缺位的现状,依据新时期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本着“政事分开”原则,按照加强宏观管理的目标,对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机关处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政策、编制科技规划、进行科学决策、实施过程管理和有效监督。改革后,按照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流程,新增设的发展研究处加强了宏观和前瞻性研究,综合计划处改变了既管综合平衡又管具体计划的状况,新增设的平台管理处提升了创新平台建设力量,新增设的项目管理中心承担起了项目申报和验收中的事务性工作,各处室职能实现“权力”分段、相互制约和分工合作。通过优化内部组织机构,重新调整各处室的职能定位,干部适时轮岗交流,不但建立起了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科技计划管理水平,也通过各环节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前移。
(四)完善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机制。为提高市科技奖的评审质量,初步建立了门类较为齐全、体系较为完备的专家库,市科技奖评审首次实现网上申报和初评,异地专家首次参加评审,评审专家人员组成结构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到充分体现,评审水平、质量较高,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三、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突破,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
(一)重点支持优先发展领域开展科技攻关。根据“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围绕6大高新技术领域,立足于发展优势产业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了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支持力度。
(二)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支持创新、择优扶强的原则,培育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41项有较强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和较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通过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加大各类计划的支持力度,中德威帝等一批企业得到快速发展。
(三)依靠科技进步支持区、县(市)经济发展。一是实施区、县(市)重大产业化项目。依托资源优势,结合特色产业发展的实际,把重点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作为切入点,投入2785万元,连续两年实施了42项区、县(市)重大产业化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解决了区、县(市)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发展中的一批关键技术瓶颈问题,增强了技术创新能力,优化了科技资源,促进了科技人才的成长,推动了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提升了区、县(市)经济综合竞争能力。二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设农业科技推广专项,投入1115万元,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支撑体系,对30个项目进行攻关和7个项目进行推广,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通过招标和开展攻关,“控制大豆重迎茬减产重大关键技术”项目初步筛选出3个抗重迎茬大豆品种,研制出防治大豆根部病害的真菌复合颗粒剂并进行了推广,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80万元。
(四)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新品牌。以鲜明的国际性、前瞻性、先进性和较高的科技水平及坚持务实的对接效果为原则,成功承办了由科学技术部、省、市政府主办的2006中国“俄罗斯”年第一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科技成果展交会,组织全国企事业单位与俄罗斯等9个国家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330位专家的1376项高端科技成果进行对接,共签订正式合同209项、意向协议201项。112名中外院士、专家参加2006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俄科技合作论坛,16名中外院士进行座谈,为开展国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献计献策。哈科会的成功举办,得到了科学技术部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在为全国搭建了高端科技成果辐射平台的基础上,畅通了我市对俄高新技术的引进渠道。
2007年是哈尔滨市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落实“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关键年。哈尔滨市科技局将通过加强宏观管理协调,落实政策、完善措施,组织实施好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具体做到5个促进:
(一)促进落实全国和全市科技大会精神。加大科技政策法规的贯彻和执行力度,重点协调鼓励自主创新政策的落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区、县(市)及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目标考核机制。
(二)促进提升重点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以老工业基地振兴为主线,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6大高新技术领域,全力组织实施好一批重大专项,积极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提升重点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加速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带动新兴产业崛起和传统产业提档升级。
(三)促进企业尽快确立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一是以财政科技投入为导向,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通过激活创新要素,加大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对技术创新的认识,使企业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研发和科技投入的主体。二是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培育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按照我市实际制定创新型企业的标准,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推动企业建立有利于持续创新的新机制,重点培育一批企业尽快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三是加强以创新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按照政府扶持平台、平台服务企业的原则,采取系统集成、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科技中介机构。四是健全产学研战略联盟创新机制,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在联盟内建立信息、资源、技术、市场共享的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作用的机制,促进装备制造业、汽车电子、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安全、生物医药6大产业联合体的集成创新和集群发展。
(四)促进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注重宏观管理,进一步创新科技体制,重点抓好重大科技专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政策环境等工作,通过支持项目带动企业发展,通过企业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切实把科技行政管理的重心从直接管理项目、资金转移到加强规划引导、制度建设、政策调控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完善调研发现、专家评审、民主决策、公众监督、评价验收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科技决策和科技管理的整体水平。
(五)促进高端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大开放创新力度,开展与发达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国际交流,全方位推进对外科技合作。同时,以对俄为重点,立足区位及产业基础优势,完善中俄两国双向科技资源信息库,通过哈尔滨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中心的技术转移机制,重点引进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高端技术和成果,创建辐射全国、服务中俄科技合作的信息和服务平台,推动我市对俄科技合作战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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