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1992年辟建以来,经过不懈的创新创业,初步建立起了适应自身高新技术产业化需要的自主创新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整体实力的提升。在“十一五”发展期间,大庆高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区域创业环境,通过推进知识、技术、产品、制度四个方面的创新,打造科研、开发、服务、政策四个方面的平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以中介服务联合体为纽带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创新体系,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生产要素驱动型向创新要素驱动型转变,建设创新型高新区。
一、推进知识创新,打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科研平台
一是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源头建设。加大大学园建设的力度,在目前已有的大庆石油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3所高等院校的基础上,争取再引进建设1至3所大学。依托大企业、大学的科研优势和资源,力争到2010年建成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石油、天然气化工和新材料重点科研基地。依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在整合、提升现有的东北林大生物技术研究院、哈尔滨工程大学熔盐技术研究院、黑龙江化工院大庆分院等重点专业院所的基础上,围绕食品、大豆、乳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再规划引进建设一批专业研究所,使各类专业院所达到30个,初步建成黑龙江省内一流水平的农牧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及医药工程科研基地。针对具有前瞻性的技术领域,在电子信息、石油石化装备等领域,扶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是强化与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结合大庆高新区产业发展与技术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沟通机制,推动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开展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牵动力大的重大课题攻关,积极引进先进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三是大力引进和培育人才。建设研发平台,优化科研环境,创新激励机制,到“十一五”末期,在科研、开发、管理等领域引进培养百名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家,形成10家具有百名以上研发人员的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升大庆高新区科研开发的实力和水平。
二、推进技术创新,打造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开发平台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提高企业竞争力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知识产权鼓励政策,引导企业跟踪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发的新技术,采取合作开发、先期投入研发经费等措施,获得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专利权或优先使用权。二是聚集和整合创新资源,在产学研结合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引进大学研发力量、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引导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开发项目,重点支持区内骨干企业建立和完善研发中心,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到2010年使区内8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科技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加快产业化进程,力争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区产品销售收入的75%以上。三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在企业技术提升上实现新突破。选择若干项重大新技术项目予以重点扶持,鼓励区内石化大企业研发和引进石化新技术,建设新项目,做长做宽石化产品后加工产业链条。
三、推进产品创新,打造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服务平台
一是加强以创业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孵化器建设。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中心综合孵化器和IT孵化器、黑龙江省精细化工科技孵化器等专业孵化器的功能,继续完善科技创业园、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大学科技园,支持海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完善现有的电子、石化共享实验室的基础上再建一批开放式共享技术开发平台。加大大庆火炬创新创业园建设的力度,争取再组建15个成果转化中心或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在提升、整合现有中介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再引进建设一批中介机构,创建中介服务联合体。到2010年孵化场地面积由目前的19万平方米达到50万平方米,进驻中小科技企业1000家,孵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1000项。二是搞好技术创新网建设。投入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网站,建立一个适应大庆高新区发展需要的集信息收集、整理、贮存、发布于一体的科技创新网络平台,实现创新信息快速流动,促进创新资源共享。三是完善社会化研发投融资机制。继续增加高新区财政资金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到2010年科技经费由目前占当年财政预算的3%提高到8%。强化项目申报工作,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国家、省、市创新资金的扶持,带动企业研发总投入3年内提高1.5个百分点。充分发挥高新区风险投资公司的作用,资金重点投向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发和建设。充分发挥产权交易中心的作用,激活科技资本市场。强化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的引导和培训工作,争取每年有2至3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四是建设行业技术服务中心。引导和扶持建设一批咨询、检测、培训和研发等多种形式的行业或区域技术中心,鼓励现有的大企业技术中心向行业技术中心发展,支持新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促进支柱产业发展的区域性、行业性科技服务组织。
四、推进制度创新,打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平台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若干配套政策,制定实施细则,明晰产业政策,确定指导思想、战略目标,规范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中介等各方行为和责任,将国家支持创新的政策切实落到实处,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创新基金管理、吸引科技人才、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鼓励科技人才以技术要素参与分配、鼓励发展风险投资机构、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及社会化科技服务组织、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
在新的历史时期,大庆高新区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迎接挑战,提高自身竞争能力,根本的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勤奋工作,加快发展,努力把大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型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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