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为应对危机 加快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日期:
2009年12月30日 15:01
来源:科技部
一、主要做法
一年来,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任务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打政策“组合拳”,强力加大科技投入。注重发挥科技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及时果断出台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依靠科技创新化“危”为机提供保证。按照“保增长”要求,在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研发中心建设、引进国外研发机构、鼓励生产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如重点扶持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项目,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带辅导期内的科技型企业,按相当于企业缴纳所得税10%的额度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给予500万元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独资或合资创办研发机构给予500万元补助等等,纳入全市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30条政策中。2009年,市级财政共投入科技创新资金8.788亿元。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重点支持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开发,增加“保增长”项目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全年落实“保增长”项目资金5210万元。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2.组织科技力量,深入企业解难题。按照科技部等部委《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要求,围绕全市主导、新兴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启动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组织50名科技专家深入100家科技企业,为沈阳防锈包装、嘉华电力等一批企业解决了科技难题。组织42个院士工作站、164名进站院士参与企业研发活动。协调中科院沈阳分院成立了“科技小分队”,进入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组织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专家组成科技特派团(组)服务新民市特色蔬菜产业、沈北新区花卉特色产业,以及辽宁新大地集团等农事企业。我局被科技部评为“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
3.加强科技金融结合,提升科技企业融资能力。出台了《沈阳市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管理暂行办法》,搭建了高新区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目前,11家企业签订了进入新三板市场协议,5家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4家企业做好了报批准备工作,我市申办“新三板”试点工作的“沈阳模式”受到科技部火炬中心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加强银政战略合作,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举办了一系列科技企业融资项目银政企对接会,向12家金融机构推介了近百家科技型企业的项目;推进科技部试点的科技保险工作,探索发行中小科技企业集合债等科技金融结合的新途径。
4.深化科技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抓住金融危机带来的人才引进、境外并购新机遇,加大对海外高端研发团队引进和高科技研发机构并购的工作力度。引进海外研发团队5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363人,成功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7家,远大集团与瑞士旭密林建筑设计研发公司联合设立欧洲设计研发中心、新松机器人公司并购在工业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高科技研发机构——德国C-CON公司等项目进展良好。成功举办了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中国风险投资论坛——振兴东北投资高峰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利新技术对接洽谈会等大型科技交流活动,搭建了引资引技引智的有效平台。制定下发了《促进技术产品出口行动方案》,打造服务平台,培育龙头企业,推动我市技术产品出口。
5.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在认真落实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企业自主创新、鼓励投融资机构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体系。新修订的《沈阳市科技进步条例》开始实施,成为全国第二个修订并实施地方性科技进步法规的城市;《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布实施,《沈阳市专利促进条例》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是科技立法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举办了科技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突出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在战胜危机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成效
一年来,全市取得科技成果850项,申请专利7000件;9个项目荣获国家科技奖励,130个项目荣获辽宁省科技奖励,占全省获奖项目总数的48%。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推动作用日益增强。
1.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预计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840亿元,增长22%;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8%,增长0.7个百分点。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产值均增长20%以上;北方交通、特变电工沈变等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增长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速度和效益保持同步较快增长。我市IC装备产业基地被国家认定为全国中小企业技术服务项目试点产业集群;原创动漫作品超过1万分钟,荣获“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和“国家漫画产业基地”称号。
2.重大科技专项进展顺利。中科院沈阳科仪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的“90-65nm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研发与应用”等5个项目,列入IC装备重大专项,申请国家拨款3.3亿元。组织机床集团等10余家单位的20多个项目参加数控机床重大专项竞标,其中16个项目有望立项,申请国家拨款1.5亿元。中低热值燃料R0110燃气轮机研制及其在IGCC电站中的工程应用示范项目正式获得科技部立项,已获国家拨款1.3亿元,浑南新区与中电投合作建立示范电站的协议已签署。
3.依靠科技推动主导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装备制造业基地为目标,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集中支持了一批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了R0110重型燃气轮机、11.97米盾构机、4米/秒高速电梯、百万吨乙烯压缩机组、等离子气相沉积(PECVD)、正电子扫描成像(PET)等一批世界级重大科技成果和产品,目前,我市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五大领域,已有60余项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有力推进了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汽车产业聚集区建设。以国家级高新区——浑南新区为龙头,加快建设占地414平方公里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在汽车、核电装备、现代农业、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实施了混合动力汽车、核二级主泵、现代农机、射频识别、智能交通、分布式能源等技术研发,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动力。
4.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按照“保增长”要求,在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研发中心建设、引进国外研发机构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对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项目,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安排补助资金5210万元;落实具有我市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内辅导期科技企业政策性补贴,为51家科技型企业落实经费710万元,有效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目前,全市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个、重点实验室10个、大学科技园2家。
5.产学研合作取得新突破。制定出台了《加强产学研合作 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政策》,鼓励企业与院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启动数控机床实时控制系统开发支撑平台与工艺数据库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中试和产业化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盟,重点培育沈鼓、沈重、黎明等10个产学研联盟示范企业。组织实施了104个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进中煤沈阳设计研究院与北方重工等装备制造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展“露天矿半连续生产工艺及装备”项目研究,逐步建设矿山装备设计和制造一体化的产业集团。组织实施了“数字化装备设计制造技术”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项目,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年来,我们虽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的要求相比,在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我们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向先进地区、兄弟城市学习好的经验做法,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09年,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沈阳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地把自主创新作为应对危机的关键举措,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以打造世界级企业和产品为目标,充分调动企业、院所、高校的积极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提升,努力打造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竞争优势,使科技创新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年来,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任务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打政策“组合拳”,强力加大科技投入。注重发挥科技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及时果断出台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依靠科技创新化“危”为机提供保证。按照“保增长”要求,在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研发中心建设、引进国外研发机构、鼓励生产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如重点扶持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项目,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带辅导期内的科技型企业,按相当于企业缴纳所得税10%的额度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给予500万元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独资或合资创办研发机构给予500万元补助等等,纳入全市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30条政策中。2009年,市级财政共投入科技创新资金8.788亿元。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重点支持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开发,增加“保增长”项目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全年落实“保增长”项目资金5210万元。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2.组织科技力量,深入企业解难题。按照科技部等部委《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要求,围绕全市主导、新兴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启动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组织50名科技专家深入100家科技企业,为沈阳防锈包装、嘉华电力等一批企业解决了科技难题。组织42个院士工作站、164名进站院士参与企业研发活动。协调中科院沈阳分院成立了“科技小分队”,进入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组织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专家组成科技特派团(组)服务新民市特色蔬菜产业、沈北新区花卉特色产业,以及辽宁新大地集团等农事企业。我局被科技部评为“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
3.加强科技金融结合,提升科技企业融资能力。出台了《沈阳市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管理暂行办法》,搭建了高新区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目前,11家企业签订了进入新三板市场协议,5家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4家企业做好了报批准备工作,我市申办“新三板”试点工作的“沈阳模式”受到科技部火炬中心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加强银政战略合作,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举办了一系列科技企业融资项目银政企对接会,向12家金融机构推介了近百家科技型企业的项目;推进科技部试点的科技保险工作,探索发行中小科技企业集合债等科技金融结合的新途径。
4.深化科技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抓住金融危机带来的人才引进、境外并购新机遇,加大对海外高端研发团队引进和高科技研发机构并购的工作力度。引进海外研发团队5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363人,成功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7家,远大集团与瑞士旭密林建筑设计研发公司联合设立欧洲设计研发中心、新松机器人公司并购在工业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高科技研发机构——德国C-CON公司等项目进展良好。成功举办了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中国风险投资论坛——振兴东北投资高峰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利新技术对接洽谈会等大型科技交流活动,搭建了引资引技引智的有效平台。制定下发了《促进技术产品出口行动方案》,打造服务平台,培育龙头企业,推动我市技术产品出口。
5.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在认真落实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企业自主创新、鼓励投融资机构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体系。新修订的《沈阳市科技进步条例》开始实施,成为全国第二个修订并实施地方性科技进步法规的城市;《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布实施,《沈阳市专利促进条例》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是科技立法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举办了科技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突出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在战胜危机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成效
一年来,全市取得科技成果850项,申请专利7000件;9个项目荣获国家科技奖励,130个项目荣获辽宁省科技奖励,占全省获奖项目总数的48%。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推动作用日益增强。
1.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预计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840亿元,增长22%;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8%,增长0.7个百分点。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产值均增长20%以上;北方交通、特变电工沈变等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增长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速度和效益保持同步较快增长。我市IC装备产业基地被国家认定为全国中小企业技术服务项目试点产业集群;原创动漫作品超过1万分钟,荣获“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和“国家漫画产业基地”称号。
2.重大科技专项进展顺利。中科院沈阳科仪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的“90-65nm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研发与应用”等5个项目,列入IC装备重大专项,申请国家拨款3.3亿元。组织机床集团等10余家单位的20多个项目参加数控机床重大专项竞标,其中16个项目有望立项,申请国家拨款1.5亿元。中低热值燃料R0110燃气轮机研制及其在IGCC电站中的工程应用示范项目正式获得科技部立项,已获国家拨款1.3亿元,浑南新区与中电投合作建立示范电站的协议已签署。
3.依靠科技推动主导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装备制造业基地为目标,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集中支持了一批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了R0110重型燃气轮机、11.97米盾构机、4米/秒高速电梯、百万吨乙烯压缩机组、等离子气相沉积(PECVD)、正电子扫描成像(PET)等一批世界级重大科技成果和产品,目前,我市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五大领域,已有60余项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有力推进了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汽车产业聚集区建设。以国家级高新区——浑南新区为龙头,加快建设占地414平方公里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在汽车、核电装备、现代农业、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实施了混合动力汽车、核二级主泵、现代农机、射频识别、智能交通、分布式能源等技术研发,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动力。
4.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按照“保增长”要求,在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研发中心建设、引进国外研发机构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对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项目,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安排补助资金5210万元;落实具有我市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内辅导期科技企业政策性补贴,为51家科技型企业落实经费710万元,有效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目前,全市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个、重点实验室10个、大学科技园2家。
5.产学研合作取得新突破。制定出台了《加强产学研合作 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政策》,鼓励企业与院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启动数控机床实时控制系统开发支撑平台与工艺数据库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中试和产业化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盟,重点培育沈鼓、沈重、黎明等10个产学研联盟示范企业。组织实施了104个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进中煤沈阳设计研究院与北方重工等装备制造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展“露天矿半连续生产工艺及装备”项目研究,逐步建设矿山装备设计和制造一体化的产业集团。组织实施了“数字化装备设计制造技术”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项目,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年来,我们虽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的要求相比,在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我们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向先进地区、兄弟城市学习好的经验做法,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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