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在体制、机制和资金方面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指导和扶持,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加快发展。 2、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现代热带农业。加强农业科技110和科技特派员服务网络和服务队伍建设,结合科技项目实施,推动海南现代热带农业发展。启动海南三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强海南儋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试点推广低碳、环保、生态、高效的科技观光休闲旅游综合性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 3、加强科技集成示范应用和技术研发,加快推进科技兴旅。支持现代科技在旅游产业中的集成示范与应用,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从海口市扩大到三亚市和琼海市,加快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支持特色南药、黎药及海洋生物功能保健产品、化妆品研发。 4、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积极推进科技兴海。培育开发海洋养殖新品种,突破一批养殖和病虫害防治关键技术;支持海产品深加工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海洋制药技术研发,支持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积极引进国家级海洋研究机构和海洋研究人才,增强全省海洋技术和海洋产业的研发能力。 5、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合作,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加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实验动物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建设。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积极参与泛珠三角科技合作联席会议机制,重点推进海南与广东、广西的科技合作。 6、支持节能环保技术研发,促进节能减排。支持全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及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支持节能产品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修复技术研究。 7、加强市县科技工作,促进市县科技进步。抓好市县科技进步考核,推荐和评选全国、全省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继续抓好市县科技会商工作,加强对市县科技管理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市县科技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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