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科技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一批引领产业升级的重大关键技术,重点培育一批有潜力、带动作用大的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在我省落地建设的研发机构,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的轨道。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瞄准产业调整升级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按照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目标,立足产业链构建技术链,依靠技术链支撑产业链,聚焦支持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大科技专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一是聚焦高端电机、硬质合金高端刀具、车联网核心技术、环保型数字印花技术、农业育种等重点领域,集中科技经费,继续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项目,研发一批重大产品、关键零部件、核心装备,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发明专利、标准、工艺规程等技术成果,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二是遵循“以用定研”的原则,开展专题调研诊断,找准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节点和关键技术,明确技术创新路径。以此为基础统筹推进创新活动,加强项目的主动谋划与凝练,提高单个项目的支持强度,提高项目的组织化程度。三是着手制定《福建省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新培育5-8个省级、10个以上市级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四是积极推动第二次部省会商议定事项落实,争取科技部对我省三网融合、新能源、混合动力客车、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创新药物等产业关键领域的支持。 二、坚持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着眼于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良性互动、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有机衔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一是认真落实《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推动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成果产业化。二是启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专项,抓好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筛选3-5家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作为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加大力度支持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上市融资。三是构建覆盖全省的科技成果转化网络。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加强成果登记、完善成果发布制度,推动高校、院所、企业现有成果的转移转化。加强技术市场建设,支持各类科技成果孵化器、科技成果育成中心发展,做好技术经纪、技术贸易机构认定工作,培育扶持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机构。四是依托“6·18”、“9·8”、深圳高交会等平台,组织开展专业性的科技成果交流对接活动;围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等领域,开展闽台科技合作、对外科技交流,加快引进一批能够引领产业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三、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创新主体活力。进一步强化以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工作导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激励政策的导向作用,推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进一步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的主体。一是进一步确立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重大项目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所有应用开发类项目均要求企业参加、产学研联合实施。在部分科技计划中进行试点,实行申报准入制度,要求申报科技计划的企业R&D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必须达到1%以上。二是实施企业研发活动“清零”行动,积极探索项目配套、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研发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条件建设。年内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00家以上,并着力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三是推行企业科研经费专户管理制度,企业接受的财政资金补助、奖励及享受的财税优惠应当全部用于企业的研发活动,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四是加强福建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开展科技保险、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新型的科技金融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高新区进入新三板试点,大力发展科技创投事业,加大力度为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服务。 四、加快重大创新平台落地建设,夯实科技创新基础。突出创新平台支撑发展、整合资源和转化成果的作用,着力构建面向企业、支撑产业、引领发展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与科技重大专项之间的相互衔接和聚焦,除公共服务类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外,原则上新建的创新平台都要求由企业承担,重点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对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企业所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科技创新平台给予补助。二是多渠道引进优势科技资源,加快建设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引导集聚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著名企业在我省单独设立或与我省单位共同设立科技研发机构。三是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支持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做大做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四是支持信息咨询、研发设计、创业辅导、研发外包等企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抓好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基地二期生物医药项目研发专业孵化器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五是推动福州、厦门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与莆田市合力推动全省首个科技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引导市、县(区)创建省级创新型城市,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两岸合作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低碳科技应用示范基地、产业技术研发及应用基地。 五、推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把支持“三农”和发展社会事业摆在科技工作的重要位置,大力加强关键技术、公益技术的攻关和成果转化。一是强化农业技术集成与创新示范。加强生物育种、高效栽培和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与集成创新。深入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大力推广农业“五新”项目,抓实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扶持一批专业合作组织等创新创业主体,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平台,联合创投机构,加速培育、壮大科技型农业企业。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基层科技进步。二是发挥科技对改善民生的促进作用。加强人口健康、绿色建筑、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推动生物医药科技产业的整体发展。坚持科技引导、改革创新和实验示范,建设一批主题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三是提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水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切实提高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六、增强科技系统服务能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常规,提高新形势下驾驭科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2012年各项科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完善激励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围绕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一批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和产学研结合等当前急需突破的政策。配合省人大做好《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修订。组织编写重点政策简行手册,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对象,开展好《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企业创新政策的宣讲活动。加大科技政策实施的情况反馈和绩效评估力度。二是创新科技管理工作机制。对现有省级科技计划体系进行科学梳理和分类,除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等保持原有管理方式外,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平台、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等科技计划,按新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开展科技经费绩效评价工作,推行科技重大专项财务论证及验收前财务审计制度,建立完善专家库、企业库和项目库。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问责问效,建立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提示通报制度,对已结题的科技重大专项进行跟踪管理,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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