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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为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提供核心支撑
日期: 2014年01月08日 14:50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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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是浙江省名副其实的“科技创新年”。省委召开了十三届三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作出了《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科技创新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温度。浙江省科技系统在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破解“四不”问题,按照“打头阵、当先锋、做尖兵”的要求,以务实的精神、创新的举措,扎实推进科技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一、牢固确立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到2017年实现“八倍增、两提高”目标,即全省R&D经费支出额、研发人员数、发明专利授权量、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技术市场实现交易额、高新技术企业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实现倍增”,力促科技进步贡献率、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两提高”。各市、县(市、区)切实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主动抓科技创新工作,全省上下掀起了“想科技、谈科技、抓科技、干科技”的热潮,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创新驱动发展氛围。我省成为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继宁波、嘉兴市之后,杭州市、湖州市又被列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围绕“八倍增、两提高”任务,组织实施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市场成果交易、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服务、引进人才和研究团队、高新区产学研合作对接和工业设计与机器换人等6大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省市县集成联动的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省科技部门按照“打头阵、当先锋、做尖兵”要求,扎实开展“百局千人万企”大调研、“破解四不、实现四要”大讨论、研究出台一系列贯彻落实省委决定的举措。省科技厅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了微博、微报、微信“三微”的科技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转变了工作作风,激发了干部工作激情,提升了科技服务的工作效能。
  二、充分发挥高新园区核心载体作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把高新园区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阵地、主战场,促进创新资源有效集聚,发挥高新园区“四个带头”作用,整体推进高新园区转型升级。衢州高新区成功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高新区累计将达5家;省委省政府从战略高度部署高新园区创建工作,2013年新创建5家产业特色鲜明的省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累计已达25家。制定高新园区评价办法,健全月度排序、季度分析和年度考核评价、末位淘汰制度,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前三季度,全省省级以上高新园区规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增幅高于规上工业2.2个百分点。围绕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新能源汽车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项目217项,研发总投入25.27亿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产值236亿元、利税50.7亿元。1—10月,全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3162亿元、2383亿元和2204亿元,增长9.1%、10.4%和8.1%,总量占规上工业的33.5%、25.2%和23.3%。
  三、扎实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大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完善“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的技术创新体系,扎实推进重点企业研究院培育、重大项目支持、科技人才派驻“三位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在2012年已建55家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基础上,2013年又在大型软件、现代农业装备、物流装备等产业中开展试点,新培育36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累计达到91家。支持重点企业研究院牵头实施重大专项,对67项新兴产业技术攻关项目予以立项,资助研发经费8100万元。遵循本人自愿、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的原则,从省部属高校院所首批选派109名青年科技人才到46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工作。深入实施“十百千万企业培育工程”,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516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0000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达44家,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达34家。积极支持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承担或参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2013年预计争取国家项目3000项左右,获中央财政资助经费20亿元左右,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1655项,资助总金额再次突破10亿元。
  四、大力培育发展网上技术市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创办于2002年,是国内首个由地方政府主导培育、面向全国的网上技术市场,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已颇具影响力。2013年,我省成功举办了第12次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共展出1200多项先进技术成果,吸引了近100家创投、金融机构和6000多家企业和科研单位到活动周“淘宝”,共计有13万人次参观虚拟交易场馆。开幕式上,193项技术成果进行集体签约,签约总金额5.29亿元。共有174项技术成果成功拍卖,参拍企业近500家,起拍价1.93亿元,成交额2.68亿元。截至12月中旬,全省网上技术市场成交项目3460项、合同金额35.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和118%。本届活动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有益探索,得到了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同时,我省大力推进集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科技大市场建设,组建了伍一技术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出台了《浙江省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评价暂行办法》,加快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民企活跃、民资丰裕的优势,大力吸引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到我省转化产业化。
  五、继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激活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
  围绕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目标,对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撤并整合,由35个调整为14个,促进科技资源向企业、向基层集聚;建立“竞争性”和“一揽子”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有效解决科技计划“分散化、碎片化”问题。围绕加强科技项目和经费监管,构建常态化、全过程的项目和经费监管机制,做好科技项目和经费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阳光监督。围绕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修订了《浙江省科技奖励办法》、《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奖励办法》,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机制;制定了《浙江省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加大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引进力度。围绕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召开了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研究提出了深化实施的若干意见,新选派了125个团队特派员和100家企业法人特派员。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加快推进杭甬温湖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工作,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工作,银行向113家企业发放贷款2.76亿元;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创新板挂牌企业达216家;专利权质押贷款总额达3.14亿元。围绕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到2020年建成知识产权强省的目标,宁波、嘉兴、湖州市和杭州高新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园区),衢州、乐清市等5个市县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立了专利行政执法维权援助绩效考核制度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努力改善科技创新环境。
  2014年是改革创新落实年。浙江省科技系统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改革统领、创新驱动,以“八倍增、两提高”、“破解四不、实现四要”为根本任务,以科技服务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努力实现“改革有新突破、创新有新举措、队伍有新形象”。具体要做到:强化一个职能、确立五个导向、完善十大机制、实现八个突破。强化“一个职能”,就是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科技部门要当好“店小二”,重点在研究战略、制定规则、完善政策、搭建平台、集聚资源、推介成果、优化环境上下功夫。确立“五个导向”,即确立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绩效导向、基层导向。完善“十大机制”,即完善项目发现机制、产业支撑机制、成果转化机制、科技评价机制、协同创新机制、产权保护机制、创新激励机制、公共技术支持机制、人才集聚机制、责任考核机制。实现“八个突破”,即努力在完善科技管理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上取得新突破;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在促进高新园区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快科技大市场建设、促进技术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提升科技惠民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在推进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激发院所创新活力和动力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改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完善工作责任考核机制、促进“八倍增、两提高”目标落实上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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