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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努力推动内蒙古转型升级
日期: 2014年01月08日 15:09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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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内蒙古科技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区”这一中心任务,强化顶层设计、整体谋划,精心实施重大项目,重力打造平台载体,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大力营造创新环境,推动全区科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1—11月,全区专利申请量为5611件,同比增长36.19%,其中发明专利1646件,同比增长30.74%;专利授权量为3561件,同比增长27%,表明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一、大力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科技重大专项稳步推进。落实了2012年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安排现代农牧业、民族医药、生态环境、稀土及新材料、高端农牧业装备制造等5个方向28个项目,投入经费1.1亿元。印发了《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完成了2013年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的顶层设计,在清洁能源、煤化工、有色金属等9个重点领域凝练出40个攻关方向,并在全社会广泛征集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审查。
  二是重大项目助推产业技术水平大幅提高。目前全区累计立项科技重大项目共计108项。正在执行的重大项目39项。累计取得新产品、新品种68项,开发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97项,预计经济效益将达445.85亿元。争取并实施了一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对解决粮食安全、民生科技、生态经济、低碳经济等热点问题起到有效促进作用。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多联产工艺技术优化与产业示范”项目首次突破了粉煤灰预脱硅—碱石灰烧结法提取氧化铝联产活性硅酸钙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通过国家和自治区项目的支持,一些特色优势产业技术水平与国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部分领域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少数做到领先水平。
  三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强。全区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58家。总收入1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有25家,5亿元以上的36家,上亿元的82家。2013年共获得105个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支持总额达7380万元,在争取项目立项数和获得支持力度方面再创新高。通过创新基金的扶持引导,有效地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了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
  二、重力打造创新平台载体,夯实创新创业基地
  一是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建设。2013年自治区决定通过整合资源,在各盟市建设一批集产学研用为一体的、以企业为主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独立法人运行模式的新型研发机构。该类机构由企业、盟市政府、自治区共同筹建,在项目选择和实施方面,紧紧围绕重点产业技术需求进行攻关。目前有16家提出了建设方案,自治区通过科技重大专项,对条件成熟的14家予以重点扶持。这些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将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
  二是提升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全年新增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3家,新增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25家,全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达79家,省部共建实验室3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84家,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2家。通过修订《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对2010年前认定3年以上工程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淘汰,推动工程中心提升了对产业的支撑能力。推荐蒙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列入科技部2013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重点培育名单。
  三是推动创新基地提档升级。新增8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和8个自治区级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积极推进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两地高新区的升级工作,呼和浩特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被科技部列为2013年升级园区重点。包头钢铁及稀土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升级为国家级基地;鄂尔多斯国家清洁能源国际创新园培育成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乌兰察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升为国家级园区。
  三、强化科技惠民工作,推动富民强区战略实施
  一是高度重视民生科技。印发了《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重点在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部署科技资源,提升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呼和浩特赛罕区、赤峰克什克腾旗2个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升级为国家级实验区,截止目前,我区共有4个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新建8个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区共有12个自治区级实验区。圆满完成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年度责任考核任务,在国务院2012年度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中自治区获得“双优”评价,其中科技指标获得满分。
  二是积极开展农牧业科技服务。支持了新农村科技示范点的发展;结合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行动、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等内容,建成一批星火科技12396综合信息服务站,为农牧民提供了适用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商业信息等服务;在乳、肉、草、蔬菜、马铃薯等10个领域建立了科技产业化服务体系创新平台。全区有76个旗县级地区通过2011-2012年度国家第七次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占全区旗县(市区)总数的75%。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行动已在各旗县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总数已有7311名,共实施2152个项目,实现年利润9.15亿元,有力推动了农牧业经济的发展。
  三是继续推动富民强县试点工程。全年有12个旗县获得国家富民强县试点工程支持,争取到国家资金2020万元。截止目前,全区共有59个旗县列入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试点,有10个旗县通过国家绩效考评实施后续奖励项目,获得中央财政累计补助经费达1.19亿元,对于我区依靠科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四、加强制度和管理创新,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
  ——强化创新顶层设计。一是开展了科技计划项目库建设工作,全面梳理了1991年以来全区重点领域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掌握了以往的支持方向和重点。二是面向各盟市、高校、院所及部分厅局、大型企业征集到468项科技需求,了解了全区科技发展的目标需求。三是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和《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规划(2013-2020年)》,系统设计了未来5年的科技发展方向和内容。
  ——深入实施“草原英才”工程。共推荐146名创新型科技人才申报“草原英才”,推荐3家单位申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组织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全区有1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个创新团队、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成功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了2012年度自治区杰出人才奖人选2名,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1名,推荐青年科技奖候选人3名。启动“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计划,认定了24个“科技创新团队”;新设“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专项”,确定4人作为首批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通过项目支持,全年共引进了38名、培养了108名高层次科技人才,培育了3个高层次创新创业基地。
  ——优化创新法律环境。一是完成了《内蒙古科技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制订工作,并积极推动《条例》进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二是制定并推动《内蒙古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3—2020年)》颁布实施。完成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的设立工作。三是开展专利转化和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共投入700万元,对28个专利转化项目进行支持,带动企业投入资金3744万元。新增1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全区试点县总数达4家。四是有6个盟市11个部门被确定为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共签约入托企业260家,入托企业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五是通过日常执法、联合执法、展会护航等方式,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行为,优化了知识产权环境。由于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业绩突出,我局在全国30个省级局的绩效考核评价中位列第16名。
  五、深化对外科技合作,合作层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成功举办首届蒙粤科技合作活动周。期间安排了高层领导会见、启动签约仪式、有关部门专题对接、盟市专题对接、蒙粤区域合作展、干部培训以及学习交流与考察等7项大型活动。两省区间签署了《内蒙古•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我区各部门及有关高校、院所分别与广东省对口签署了37项重大合作项目;4对城市签署了友好合作协议。双方累计签署218项合作协议,协议金额3630亿元。活动周的举办开创了两省区合作新局面。
  二是京蒙合作深入推进。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京蒙农业技术转移“信服通”示范工程典型观摩与交流对接座谈会。8月与北京市科委召开了京蒙科技合作项目洽谈会,双方组织30多家企业进行项目对接。推动由包头市政府和北京市科委共同举办的“包头•北京科技创新合作签约大会”顺利召开,包头市政府与北京市科委、中科院北京分院、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4个院士工作站揭牌,签订科技合作项目93个。标志着我区对外科技合作正由单体、单个项目合作向团队合作和多元主体之间大联合大合作转变。
  三是区部合作、院地合作取得新突破。成功举办中俄蒙科技展暨高新技术产品展览会更名为中国(满洲里)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后的首届博览会,共签署合作协议110项,协议金额29.16亿元。在赤峰市成功举办了科技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北方农业科技成果博览会,展会规模达历史之最,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完成34项科技合作协议签约,签约金额2.4亿元,较去年增加80%。院士工作站建设方面修订了《自治区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全区共批准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32家,协议引进院士47名,与入站院士专家团队签约联合开展科技合作攻关项目74项,经费投入近6 .4亿元。
  六、2014年的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全区科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推动《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和《规划》的出台和落实为核心,全力实施实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三大工程,不断优化科技环境,努力为内蒙古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创新动力。
  一是抓好技术攻关和转移转化工作。围绕自治区五大基地和两个屏障建设的技术需求配置创新资源,重点在新能源、煤化工、信息技术、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绿色农畜产品、人口健康、资源与环境、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和技术预测研究、科技文化融合、科技惠民和扶贫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技术瓶颈和问题。转移转化一批先进适用高新技术成果,大力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是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科技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要向企业倾斜。积极引导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计划、建立创新平台、组建攻关团队、加大科技投入。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技术、成果等服务,主动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引导高校院所围绕市场需要开展研发,通过建设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举措,打造政产学研用无缝对接的技术创新链条。
  三是打造一批创新平台基地。鼓励和支持组建一批新型科研机构。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新建一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争取推荐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现有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环境建设,提升创新能力。推动现有的园区基地提档升级。
  四是强化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继续引进、培养和集聚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引导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激励科技人员服务基层和企业。着力引进、培育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急需的人才,注重将人才的培养引进与科技项目的实施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相结合,为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
  五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科技计划管理新模式,加强项目的主动设计和凝练集成,提高项目的实效性。在计划项目管理中,从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强化项目法人责任,明确奖惩措施。对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和厅内重大项目,强化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在项目支持方式上,探索财政资金后补助模式。逐步在其他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预算审核制度。
  六是整合资源集聚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强大合力。深化与科技部的“部区会商”合作,协调并争取利用国家层面的创新资源解决自治区的重大问题。深入推进与盟市的厅市会商合作,探索解决区域重大发展问题的会商模式。深化与北京、广东、东北三省的科技合作,继续推进与中科院、工程院等大院大所的科技合作,推动区域产学研交流,建立区域科技项目合作机制和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与俄、蒙等国家的国际合作,拓展和增强国际通道、对外窗口、沿边开发开放实验区的对外开放与合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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