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科技创新工作在国家科技部的指导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面向科技制高点、经济增长点、民生关注点,坚持以大科技理念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坚持在前瞻布局中抢抓发展机遇,坚持以体系化建设营造创新生态,坚持以价值实现为目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创新体系建设。
一、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
一是加快科技重大专项的任务实施。积极承接并实施好国家重大专项,加快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专项,高端光刻机具备了系统设计与集成测试能力,先进封装光刻机、刻蚀机等战略产品加快市场拓展。“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已研制上市4个国家一类新药。同时,按照“战略取向、重点突破、持之以恒”原则,研究启动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关键技术。二是强化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围绕大飞机、燃气轮机、新能源汽车、PM2.5治理、重大疾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民生领域,实施了一批重大应用性基础研究项目。面向科学前沿,鼓励自由探索,市自然科学基金从上年的400项增加到500项。继续加强对年轻科研人员的培养,启动实施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为32周岁以下科技人员提供“第一桶金”。三是加强研发基地建设。按照“门槛准入、严格评估、择优资助”的思路,完善研发基地布局和管理机制。2013年有4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式挂牌,2家获批筹建,转化医学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加快筹建。在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达6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284家。
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是启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工程。按照“需求导向,点面结合,立竿见影”原则,从创新链、价值链和产业链出发,选定新型显示、半导体照明、燃气轮机、高性能计算等领域启动一批重点项目,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MOCVD设备、MEMS产品、新型拟态计算机、可见光通信等领域科研成果不断涌现,部分产品实现产业化、技术指标达到全球领先。二是完善应用技术体系。加快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启动“创新伙伴计划”,围绕数字服务、生物医学、智能制造和绿色能源等领域建成12个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举办三次金桥产业技术创新会议。新建11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累计达到78家。推进电科院、电缆所等新型科研院所改革试点。三是积极推进成果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取得积极进展,国际电动汽车示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建成新能源汽车中央党校体验中心车队,全市示范运行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数已达2500辆以上。崇明生态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与联合国环境开发署合作完成了崇明生态岛建设的国际评估。文化科技融合、北斗导航、大数据等应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
三、深入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建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务院批复同意张江示范区2020发展规划,成功争取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缴纳等三项政策在张江实施,13类20项市级行政审批权下放至园区。大力推进区县“创新热点”发展;17个区县全部通过2013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其中10个被评为先进区。二是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按照企业生命周期,针对性对不同阶段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对初创期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发布《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采用前补助、后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成长型企业,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2013年新增35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和101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49家科技型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对大企业,设立企业专项加强创新合作,鼓励和引导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三是加强科技创业服务。优化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为载体的孵化服务链和“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为核心的孵化服务模式。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建立商业银行科技专营机构、担保机构,构建形成“3+X”信贷融资服务体系(微贷通贷款、履约保证贷款、企业信用贷款和其他系列差异化产品),建成并开通科技金融信息平台。四是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的落实。4092家企业享受201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达234.83亿元,减免税收58.7亿元。2013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928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7家,累计分别达到5140家和300家,2012年共减免税收100.98亿元。
四、深化科技管理改革
一是着力转变政府职能。遵循科技规律,着眼于创新全链条优化资源配置,改革行政方式方法,加快从研发管理向创新管理拓展。为此,调整内部处室设置与职能安排,新组建创新服务处,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改革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订《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优化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健全人员绩效激励机制,完善事中、事后补助投入方式,探索“投资”和“奖励”等新型投入方式,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库和成果库,加强统筹布局和工作协同。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出台《市科委工作规则》,健全完善政府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发布技术合同认定等3个行政审批权的标准化程序,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监督。
2014年,上海科技创新工作将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和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着力增强创新自信,着力深化改革创新,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国家和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承接和实施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加快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启动微技术和先进传感器、高温超导、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等市级重大科技专项。
二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工程,发挥市场导向作用,促进产业技术体系升级和突破,加强技术应用与商业模式创新的有机结合。实施新一轮生物医药产业行动计划,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质量。
三是建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落实张江示范区2020发展规划。制订空间和产业规划,指导各分园制订发展规划。稳步推进股权激励、人才特区、科技金融、财税支持和管理创新等先行先试。深化区县“创新热点”培育,推广实施创新集群计划。
四是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工程和大企业合作计划等政策资源的协同,分阶段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创新管理水平。
五是加快构建创新服务体系。加快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深入实施“创新伙伴计划”。引进和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机构,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和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建设完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的评估研究。
六是增强科技基础能力。加强优势学科领域的前瞻布局,着力突破若干应用需求明确的基础研究任务。完善人才培养计划体系,鼓励和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成长。优化研发基地建设机制,加大资源投入,规划建设世界级研发基地。
七是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完善科技计划体系,加强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技术创新专项工程的协同。加强科研经费监管,改进经费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八是启动“十三五”科技规划研究编制。在科学评估中长期科技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凝练“十三五”期间上海科技创新工作的思路目标,开展重要领域技术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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