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科技部和吉林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吉林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进创新型吉林建设,全省科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一、2013年科技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着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支撑
一是实施“双十工程”重大科技公关与转化项目。2013年,重点实施第五批了“汽车新型全电子组合仪表产业化”、“微小零件调整精密微加工关键技术及系统研制”等22个“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投入总经费1.5亿元。 “双十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共立项107项,累计投入经费9.56亿元,取得授权专利135项,开发新产品206个,取得药品临床批件1项,药品生产批件1项,实现工业增加值128亿元。农业项目实现种子推广面积121万亩,增产粮食3630万公斤。
二是大力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吉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将医药健康产业作为重点培育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势头强劲。2013年,我省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销售产值达1350余亿元,医药健康产业销售产值突破2000亿元,连续五年保持约30%的增长速度,发展速度位居各重点监测行业之首。新建立了3个医药产业院士工作站,5个医药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个省级医药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了47户医药领域吉林省创新型企业,优化和完善了研发、融资、信息、培训和转化服务平台,医药健康产业创新体系日臻完善。
(二)着力构建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进一步增强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围绕我省新能源、新材料和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需求,集成产业创新支撑合力,建设行业性、产业性和区域性各类研发平台。2013年新建了“吉林省火电机组节能减排”等18个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东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等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截止到目前,已组建完成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级重点实验4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14个。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效。形成了“中试中心+战略联盟+特色产业基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县域综合科技服务平台”五位一体的创新转化模式。首批建立了8个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新建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6个,目前总量达到27个。首批建立了17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园区),目前总量达到25个,其中国家级基地(园区)8个,位居全国各省份前列。新认定9家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目前总量达到28家,其中国家级10家。新建了3个县域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目前总量达到28个。在8个地区建立了区域科技服务网络系统,辐射到全省城乡30%~40%。
三是支持“两校两所”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制定了《支持“两校两所”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科院长春光机物理所、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简称两校两所)的技术及人才优势,鼓励、支持并加速“两校两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拟定以省政府名义与“两校两所”共同出资2.7亿元成立股权基金,重点支持“两校两所”14个项目,投入建设资金14.15亿元,带动第三方企业投资11.57亿元,项目完成后可实现产值170亿元。
(三)着力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有效整合国内外科技资源
一是以省部会商合作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整合省内外科技资源,开展协同创新,从国家争取的科技经费不断增加,仅科技部对我省的科技投入就从2008年的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8亿元,预计2013年将突破8亿元。其中长客公司“双动力动车组关键技术研究及样车研制”项目拟支持经费9800万元,被科技部列为首批企业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试点单位。
二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实现基地、项目、人才三位一体发展。不断优化、合理布局“国际合作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新建了3个新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目前总量达到13个。积极争取国家政府间合作项目和科技部专项支持,搭建政府间科技合作平台,预计可获得经费支持3580万元。立足长吉图开发开放,分别与澳大利亚、日本、朝鲜、俄罗斯、白俄罗斯开展了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引进独联体、俄罗斯农业科学院、白俄罗斯科学院专家28名。
(四)着力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营造科技发展良好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围绕“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从产业技术发展、投融资、财政资助、税收优惠、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和起草各项措施方案20余个,努力构建激励自主创新协同一致的政策体系。修订《吉林省科技进步条例》、《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完善科技立项机制,探索申报评审、招标、委托、后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完善省与科技部会商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完善企业主导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产业目标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完善科技需求征集和项目形成机制,做到“三个有效对接”,即项目研发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科技资源与市场导向有效对接、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在吉林大学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吉林)基地”,完成了2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和5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验收,新确定2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2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我省被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首批贯标省份,有27家企业被授予“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有4项专利分别获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和第十五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五)着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智力保障
一是将“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作为省科技发展计划体系中的主体计划之一。2013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共支持项目230项,投入经费1162万元。实施了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优秀团队、青年科研基金、大学生创业资金等计划,构建起“项目+人才+团队”的科技人才培育模式。
二是树立开放意识,吸引国家一流人才和智力资源。通过凝聚创新力量,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为吉林省创新发展服务。2013年新组建了5个院士工作站,目前总量已达14 个。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院士工作站是我省创新院士工作站建站模式,围绕我省优势产业、重点领域和区域特点建立的首个高新区院士工作站。
二、2014年重点工作考虑及设想
(一)发挥“两校两所”作用,推动两大创新基地建设
加速“两校两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充分发挥“两校两所”的技术及人才优势,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服务地方经济、集群经济、提升传统产业的新模式。拟从用于设立“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的资金中拨付1.2亿元,以股权方式作为对14个项目的第一期资本金注入。
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突出产业与产品特色。一是以长春光机所为依托,建立吉林省光电子科技创新(基地),争取尽快获批为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使光电子产业成为吉林省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二是以长春应化所为依托,建立吉林省化工新材料科技创新基地,利用我省材料科学的技术基础,形成八大产品链条,做大做强化工新材料优势产业。
(二)以“三个转化”为主线,推动四大领域科技创新
切实加强项目主动设计,突出企业的主体和支撑作用,紧贴市场和产业需求,大力推进“三个转化”,即企业难题向科技攻关课题转化、科技攻关成果向中试成果转化、中试成果向产业化转化。突出抓好2014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尤其是“双十工程”项目的谋划与实施。集成优势科技资源,推动光电子、化工材料、生物化工、精细化工等四大领域科技创新,打造具有我省优势和特色的支柱产业。
(三)搭建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推动集成创新大厦与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建设
加快实施“孵化器+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三位一体建设。努力使孵化器在服务领域、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实现新的跨越。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谋划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化工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加快规划建设吉林省集成创新大厦。编制《吉林省集成创新大厦建设方案》,重点打造技术创新、公共检测、信息交流、专业培训、人才培养、科技金融、国际科技交流、成果展示交易等八大类平台和一个综合性的商务服务中心,提供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成为立足长春、服务全省、辐射全国的科技产业发展助推器和科技资源聚变器。
加快谋划建设吉林省技术交易市场。建设集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大型综合技术交易市场。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通过技术市场向企业推介交易,使更多的科技攻关成果走向中试、让更多的中试成果走向产业化。
(四)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抓好科技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市场导向机制,促进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意见》,推动我省科技优势在市场作用下转化为竞争优势。探索建立职务发明人奖励制度、鼓励创新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和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科技支持制度,努力形成“企业先投入、政府再资助”的机制。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里鼓励科技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使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股权及分红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的税收优惠等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激发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真正使企业“想创新、会创新、敢创新、乐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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