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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高新区:加快机制体制创新 促进产业园区发展
日期: 2014年01月08日 15:51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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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发展情况
  (一)园区基本情况
  2011年11月,省政府确定在鞍山发展激光产业,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高新区建设激光科技产业园。省、市政府分别成立了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产业园的发展构想是以激光加工为生长点,以拓展激光应用为着力点,以发展高端装备抢占制高点,以国际合作引领原创点,重点发展激光通信、激光加工、激光医疗、光机电一体化等4大产业板块。使激光产业园真正成为激光制造中心、器件中心、展示中心和创新中心。产业园规划面积36.77平方公里。2012年初开始动迁,同年6月起步区3.2平方公里开工建设。
  为实施创新驱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鞍山市委、市政府以激光科技产业园的建设发展为契机,制定出台《关于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扶持政策》,明确在税费征收、贷款融资、土地利用、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实行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为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创造更加宽松和优越的政策环境,形成吸引优势企业和项目的政策"洼地"。截至目前,激光产业园开工建设和重点推进项目306个,形成激光材料(金属、非金属纳米3D打印材料、光学晶体材料等)、激光元件(激光镜片、芯片等)、器件(激光器、数字扫描振镜、扩束器等)、激光加工成套设备到激光应用全产业链的连结。 
  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于今年7月已获批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 打造基础设施环境
  高新区管委会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全力加快激光产业园动迁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完成动迁面积1240万平方米,是高新区历史上征地最多的一年。截止目前,完成了激光产业园4.2平方公里起步区征地动迁和全部土地出让,12公里的园区路网建设,投资12亿元完成了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智能终端器件中心、激光熔覆中心的建设。同时完成了园外园19个项目的建设。
  2. 创新园区体制机制
  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高新区享受市级经济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意见》,全面下放高新区可承接的54项市级管理权限,明确高新区在规划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审批、市容市政管理、房产管理、科技管理、工商审批、财政税收等行政职能,享有市级管理权限。同时,又赋予高新区在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总量范围内,自行调整内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中层干部岗位及自行办理人事调动转任和招录权限,为高新区创新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确保鞍山高新区实现"封闭运行、扁平管理、特区特办"的运行机制。高新区管委会实行了新型的人事管理体制,中层及中层以下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推行竞争性干部选拔机制,打破身份界限,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和使用人才。高新区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专业化发展"的工作思路,成立了鞍山市激光产业招商服务中心,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定向择优考核聘用的人才引进机制,施行"全员聘用、档案封存、绩效考核、奖优罚劣"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起分类分岗、绩效考核的绩效工资制度,激发了招商人员的工作热情,招商效能显著提升。
  3. 加快科技创新驱动
  政府主导,引智先行。引进国内外激光院所,实现高起点起步。盯住前沿科技,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与哈工大、华科大、上光所等激光专业院所合作,合办研究院,建立产学研基地、成果转化平台、院士工作站等,为园区建设和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落实国家科技部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双百工程",实施人才培训战略,与哈工大合作,年培养各类激光专业硕士研究生50名。与辽科大合作,设立光电科学与工程专业,每年招生100名,在其高职院设立激光加工专业,每年招生100名。与华科大合作,每年为企业培训技术骨干100名。
  4.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引进金运万隆激光工程有限公司,建立了纺织激光技术推广中心,形成了纺织激光产业展示平台;通过与华科大合作,建立了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鞍山中心,形成了科研成果转化和高端人才聚集培训平台;通过与装甲兵工程学院合作,建立了装备再制造国防重点实验室(鞍山)技术研发推广中心,形成激光熔覆、快速成型平台;哈工大(鞍山)研究院的激光成像技术、激光测风雷达、光纤温度传感器、多功能激光路面检测、多恒星敏感器、大气痕量气体检测等项目构成了激光产品检测及转化展示平台。
  5. 提升科技金融环境
  金融是园区建设、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3个;与交通银行合作设立科技银行;对有技术无投资能力的专家、学者给予种子资金支持,已对量子科技等24家企业投资5300万元;对融资难的初创期企业给予了风险补偿贷款1.3亿元;对研发、成果产业化的企业给予科技支持1.6亿元;以红土基金为主确定对成熟期企业扩大规模、新上项目股权投资3.5亿元。
  二、2014年工作重点
  2014年,我们将以完善功能为重点,继续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工业地产建设,着力提升园区品质;以产业发展为核心,实施"外引内育"战略,着力提升项目质量;以创新驱动为先导,强化科技要素集聚,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宜居宜业为目标,实现项目与环境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园区生态环境;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一)全力建设激光产业园
  企业开工建设项目、入驻标准厂房项目全部投产,研发中心全面投入使用;完成40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启动环宇激光通信工业园、哈工大激光探测与传感工业园、弘信智能终端器件工业园、天琪工业园建设、激光大厦、高新大厦和五矿大厦建设;完成激光产品展示中心建设。
  (二)全方位做好招商引资
  全年重点推进项目350个,达产项目60个,引进总部经济项目20个。重点发展激光加工、激光通信、智能终端、光机电软一体化四大板块。围绕激光加工板块重点引进数控机床用光栅尺、激光熔覆成套设备及工艺、医疗激光设备等项目;围绕激光通信板块重点引进10G-100G高速光通信模块、光通信传输芯片(DSP)、光端机等项目;围绕智能终端板块重点引进手机盖板、电容式触摸屏、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项目;围绕光机电软一体化板块重点引进激光活化设备、激光精密制造装备、工业智能机器人等项目。
  (三)全面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1. 抓配套。对激光产业的材料、元件、器件、装备、工艺、加工、应用实施专业性配套。同时对激光产业的导轨、注塑件、钣金件、铝合金成型加工等进行产业化配套,以产业链配套的"洼地"达成大企业形成的产业基础。
  2. 抓创新。引导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加快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技术交易和知识产权等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建设各级各类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依托哈工大、华科大、上光所、西安交大、东北大学等科研院所,建立激光及相关专业博士点。设立林尊琦院士工作站,建设二氧化碳激光器关键部件-激光磁力涡轮风机生产基地;设立卢秉恒院士工作站,引进数控机床用光栅尺项目。
  3. 抓平台。引进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在初创期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重点推进辽宁激光产业园激光元件检测中心、激光器件检测中心、精密加工中心、3D打印研究中心和钣金喷涂中心等基础性服务平台建设。
  4. 抓金融。构建由风险投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构成的梯形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1亿元种子资金、1亿元成果转化资金、1亿元总部搬迁补贴作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创投基金、风投基金、担保公司等机构。
  5. 抓人才。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培养高端科技人才的实施意见》,引进科技领军人才30人;创业领军型人才30人;推荐科技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5人、创新团队1个;培养激光及相关专业研究生50人,本科生100人,专科生100人,企业激光专业技术骨干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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