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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
日期: 2015年01月10日 15:50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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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工作,增强经济发展创新力量。截至目前,高新区有29个项目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引导基金项目,立项金额共2050万元,其中,主要面向科技型企业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立项数和资金数分别占全疆的35%以上、占全市的55%以上;有263个项目获得2014年自治区科技计划支持,扶持资金共7396万元,其中,面向企业的项目立项数和资金总额均超过全疆的三分之一。预计全年,我区仅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超过1亿元,带动全区各行业研发投入超过10亿元。
  二是高新区创新奖励力度显著加大。根据《高新区(新市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高新区(新市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对2012年企业科技和知识产权创新奖励项目进行了征集,对新疆升晟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在2012年获得的企业技术中心、科技进步奖、新产品鉴定、科技成果鉴定、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首次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等427项科技成果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共计805万元。同时,对2013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共奖励30家企业(其中两家为重新认定)850万元。
  三是抓牢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积极引领创新驱动发展。通过政策宣传、会议辅导、专家培训、登门发动等大量细致工作,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5家,成为全疆唯一的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过百的园区,为我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强大引擎。截至目前,我区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有58家,其中销售收入过亿的企业有26家,集中分布在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三大技术领域。其中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节能环保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生物降解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目前主要的产品是聚酯生物降解农用地膜,这项技术是公司自主研发并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种聚酯生物降解农用地膜及其制备和应用”(专利号:ZL201210196298.9),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四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开展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专利申请质量。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扶持辖区企业发展。为鼓励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提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高新区积极开展企业专利实施项目和资助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推荐13家企业申报2014年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新疆联塑节水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获得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项目立项,立项资金332万元;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得乌鲁木齐市专利奖励,奖励资金11.5万元。同时,还开展了2014年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共上报专利共262项,其中发明专利共78项,实用新型共184项。根据2013年新修订的《高新区(新市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确定对2012年企业授权的228项专利技术进行奖励,奖励资金220万元。这些奖励政策大大激励了企业申报专利的积极性,预计今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050件。
  (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创新创业高地。
  一是全力推进乌鲁木齐丝绸之路国际创新园建设。高新区(新市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乌鲁木丝绸之路国际创新园是贯彻这一战略构想的重要抓手。国际创新园的核心区一期共计约占地规模153亩,分别是占地50亩已在建新疆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大厦和正在规划的103亩土地。高新区向科技部正式提交了《丝绸之路国际创新园申报书》。
  二是积极促进民办孵化器建设工作。截至目前,高新区共有4个拟在建的民办孵化器:驰达—高新区(新市区)电子信息产业加速器、大连理工大学新疆工业技术研究院、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文化创意产业创业孵化基地和新疆天地电子科技创新产业园等,总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经过高新区前期指导和协调,目前各民办孵化器的规划方案已经基本论证完毕,正在办理各类开工手续,2014年各民办孵化器已投入建设资金超过2亿元。高新区现有孵化器及区外园今年共新增入孵企业106家。
  三是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2014年,高新区继续高度重视引导鼓励辖区企业与疆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广泛开展科技合作,共落实自治区各类科技合作项目25项,其中国际合作项目8项。为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合作工作,今年高新区在区本级科技计划中专门设立了科技合作专项,同时在第八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上,还获得了201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对外科技交流取得新进展,通过前期筹划与对接交流工作,与香港科技园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经筹备,成功举办了天山新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一届理事会成立大会。组织高新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参加71届、72届药交会,合同签约总计过亿元。另外经过前期摸底和后期遴选,在今年首次启动的重庆市-乌鲁木齐市科技合作项目中,我区有3个项目获得立项,立项额140万元,立项数和立项额分别占全市的75%、70%。积极为辖区企业参加各类科技展会做好服务工作。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和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是科技界最重要的两个展会,高新区分别组织了13家企业和18家企业参加,为辖区企业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提供了良好机会。
  四是重视创新创业大赛举办。高新区承办了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暨首届新疆创新创业大赛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分赛区(火炬创投杯)大赛,经过报名初选、初赛评审、决赛现场评选等赛程,有30家企业和11支团队晋级决赛,根据参赛项目最终得分,排名产生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团队组优秀奖6名。其中,高新区有8家企业、2支团队晋级全国赛,分别占全疆的42%和67%。
  五是科技金融工作稳步推进。截止11月底,对科技型企业新增担保贷款额2.32亿元,担保贷款余额2.46亿元。今年,在沪深主板IPO受理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股份公司85家。在自治区金融办备案的上市后备企业已近30家。其中上市预披露企业有2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接受审核受理待批复的企业6家,创历史新高。
  (三)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引进南航、绿地、万科、居然之家、中国铁塔新疆总部、中包集团新疆煤炭电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航空公司等一批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的各类大中型项目18个,其中投资上10亿元的大型项目14个,外资企业5家,招商引资总额突破600亿元,实现了以每年净增100亿的“五连增”,其中外部到位资金211.5亿元。股权投资企业新增56家,目前高新区在册股权类企业达419家,占全疆的70%以上。
  二是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成立38个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33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工率100%,其中21个政府投资项目完成82.56亿元,12个非政府投资项目完成24.45亿元,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科研总部经济基地项目主体封顶。
  三是顺利通过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和国家光伏发电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复核。完成乌鲁木齐高新区电子新材料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的总结。乌鲁木齐电子新材料产业集群基于疆内丰富的煤炭电力资源和矿产资源,重点发展光电子新材料和元器件新材料两个子产业。
  (四)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增强经济发展智力支撑。
  一是大力推进全疆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并在今年年初,高新区向科技部申报了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经过领导审核定稿、专家答辩等环节,于3月底正式获得批复,我区成为新疆乃至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全国114家国家级高新区中仅有的获此称号的10余家园区之一。
  二是进一步加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借助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平台,首次尝试直接向科技部推荐1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3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加上自治区科技厅推荐的名额,全年我区共有3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7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至科技部,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按照高新区《“十百千”人才工程暂行办法》,2014年评选“十百千”高层次企业人才117名,兑现配套支持及奖励资金1358.4万元。
  二、2015年及“十三五”期间主要发展思路
  2015年及“十三五”期间,高新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保持务实和创新的工作态度,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工作,促进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2015年工作的主要指标。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资源,继续完善和落实鼓励企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巩固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成果;围绕创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组织和帮助创新主体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计划全年申请立项数150项,新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家,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30家,专利申报数突破1200件,全区全社会研发投入R&D经费支出在全市率先达到2.0%以上。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发挥我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度高的优势,突出上中下游产业链衔接,政产学研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天山生物与民族药技术产业联盟的作用。年内经过组织梳理,争取成立电子信息技术产业联盟。
  (二)2015年及“十三五”期间的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
  二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努力改变科技计划项目投入集中度不高的状况,区分重点和一般项目。对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支持,争取解决一批关键技术难题。进一步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立拟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二三梯队的企业群体。联合科技厅实施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向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帮助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减免所得税政策。同时,实施现代服务业科技行动,加大电子商务科技含量,不断深化文化科技创新。重点在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环保技术、高效农业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互相引进技术并推广成果,加大力度引进相关企业。
  三是加快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建立科技贷款增长奖励机制,对科技贷款增长显著的银行,给予一定的奖励,引导银行增加贷款支持。探索适合于科技创新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包括信用担保融资、股权抵质押融资、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动产抵质押融资、可转股权的贷款或债券融资、与保险相对接的贷款债券融资、与创投基金、风投基金相衔接的贷款或债券融资等。
  四是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打造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加强政府间科技合作和创新对话,积极推进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发挥原中亚科技合作园资产优势。推进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技术、产品向中西亚市场的转移和输出,引导区内企业打造面向中亚、辐射欧洲市场的信息、技术、产品交流中心和投资服务中心。全面启动乌鲁木齐丝绸之路国际创新园建设。
  五是全力做好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自办和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继续支持一批创新平台申报国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市场化、社会化、功能化要求,发挥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创新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加强对孵化器的扶持和服务力度。树立大孵化器的理念,帮助发挥现有专业孵化器功能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具有孵化、培育科技企业功能的孵化器。继续积极做好新疆天地电子科技创新产业园、大连理工大学新疆工业研究院、恒远中汇文化创意园等孵化基地建设。
  六是继续推进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促进农业、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大对科技合作项目的投入力度。实施一批科技合作项目,突破科技投入行政区划局限,积极开展委托研究,广泛开展与国内外大院名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增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
  七是创新决策执行理念以优化园区的治理机制。围绕特色主导产业,组建若干产业发展促进机构,负责各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制定、项目招商引资、存量企业服务,广泛吸纳产业发展、投融资、园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吸引社会组织参与园区联合治理。加快建设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总部基地、航空物流等专业园,探索民营资本进入专业园建设运营,提升园区专业化服务能力。创新完善园区科技管理服务水平。着手改变科技计划单纯由企业单位自主申报的模式,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主动设计、招投标等方式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推动作用。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后期管理,按照计划进度及时验收,侧重对项目的产出和绩效考核,加快建设科技计划全流程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科技报告和创新调查制度。积极参与创新型国家进程监测和国家创新体系监测评估。继续做好全社会的科技投入(R&D)经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项科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统筹推进各项科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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