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高新区
日期:
2015年01月10日 16:11
来源:科技部
荆门高新区作为新升级的国家高新区,近年来一直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改革增活力,以创新促转型,加快培育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转型升级发展新路子。今年元至九月,高新区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75亿元,同比增长9.6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5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望超过 45家。主要作法:
(一)明确目标,坚持体制机制改革与科技创新“双核”驱动
高新区升级伊始,我们即着手研究高新区改革发展新思路,于今年3月制订出台了《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未来三年,我们将以争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为总目标,以“要素高地、产业新区、科技新城”为战略提升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努力建设千亿生态科技新城。到2016年,实现园区总收入13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达到15家以上;年授权专利总量达到500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0件以上;建设发展各项政策加速配套,创新管理机制稳定高效;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业加速发展,要素高地、产业新区、科技新城建设显著进展,创新成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
(二)深化改革,营造改革创新与转型升级发展“双环境”
为加快荆门国家高新区建设发展,我们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支持高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在2013年出台《关于支持荆门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的意见》基础上,今年又在争取出台《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一区四园”的实施意见》。重点从园区发展空间拓展、赋予高新区完全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行政管理职权、市区共建与联动发展等方面进行突破。一是明确将高新区周边区域纳入高新区总体规划,实际控制面积从当前的42平方公里扩大为150平方公里左右。同时,将市内2家省级高新区、1家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家航空产业园纳入高新区管理范围。二是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和济宁高新区改革发展经验,明确赋予高新区完全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行政管理职权。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出台了《高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下放市级行政权力113项,其中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77项,市级行政管理权限36项,并设立高新区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执法机构,承接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职能和行政权力。三是确定将 “属地征管、核定基数、递增上交、滚动发展、暂定三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优惠政策自2015年起延期2年。支持高新区组合优良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建设债券。明确了高新区内工业用地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用地在高新区招拍挂,其土地出让收入由高新区按规定计提相关基金、资金后全部留给高新区;在市招拍挂的高新区内其他商住用地,其所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相关基金、资金后,及时划拨高新区财政。继续坚持高新区基础设施“市区共建”原则,市城建财政预算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在高新区新建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四是确定自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出资2000万元、高新区每年出资10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高技术服务业人才和项目的引进与发展。上述《意见》已经各方面充分酝酿,即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把握创新驱动发展重点,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深入实施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行动计划。今年以来,我们坚决按照科技部指引的产业集群发展思路来谋划产业发展,把招商引资与企业孵化、产业培育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产业集群建设来招商,围绕产业链形成与延伸来孵化培育。先后制订了《天然气装备产业园发展规划》、《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规划》、《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发展规划》,实行一个特色产业、一套发展思路、一个功能园区、一体化扶持政策,招商、发改、科技、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协调统一、步调一致。
2、深入实施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一是积极推动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今年格林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组建了格林美院士工作站。二是积极推动高校服务高新区及孵化器企业工作。组织开展了“荆楚理工学院科技服务团走进高新区”活动和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团队创新实践活动,为园区内和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0多项。三是积极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业发展。管委会拿出1000万元参股湖北科创天使风险投资基金。建立了中小企业“助保贷”、无抵押担保贷款、“新三板”和“新四板”挂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及天使风险投资五大工作服务系统,吸纳金融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8家。四是积极探索校区共建科技孵化器机制。在近年吸纳民间资本建设科技孵化器30万平米基础上,今年高新区与荆楚理工学院合作,在该校校区内共建3000平米的大学创业园,实行孵化器政策共享、孵化成果在园区转化的共建政策。同时,计划在2015年将设在荆楚理工学院的湖北省医药技术研究院整体搬迁落户高新区,高新区在其注册、用地、建设、环评、税收政策落实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3、深入实施省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今年以来,高新区共组织实施省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6项,其中省级3项、市级3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围绕废旧电池和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大力实施“报废电池中镍钴锰的回收再生利用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在已取得60多项专利基础上今年又取得3项国家发明专利。荆门市楚大机电有限公司立足占领国内细分行业技术制高点,大力实施“高效高精回转式数控自动制瓶机的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项目,成功研制出目前国内自动化程度最强、生产效率最高的数控自动制瓶机。荆门航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省工业企业率先实施全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改造项目,其“工业机器人在轻合金重力铸造中的自动化应用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将为促进国内轻合金重力铸造行业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范例。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紧紧围绕天然气装备产业园的建设,正大力实施“LNG公路运输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LNG近海内河转运装备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为打造天然气装备产业链提供技术储备。
下一步,高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高新区的建设要求,以争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为目标,加快实施“荆门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建设千亿生态科技新城。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释放改革动力,激发创新活力。二是竞进提速,提高总量,提升质量,努力实现招商引智与创业孵化“双提速”。三是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落实改革举措,打好改革创新、试验示范“第一仗”。
(一)明确目标,坚持体制机制改革与科技创新“双核”驱动
高新区升级伊始,我们即着手研究高新区改革发展新思路,于今年3月制订出台了《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未来三年,我们将以争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为总目标,以“要素高地、产业新区、科技新城”为战略提升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努力建设千亿生态科技新城。到2016年,实现园区总收入13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达到15家以上;年授权专利总量达到500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0件以上;建设发展各项政策加速配套,创新管理机制稳定高效;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业加速发展,要素高地、产业新区、科技新城建设显著进展,创新成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
(二)深化改革,营造改革创新与转型升级发展“双环境”
为加快荆门国家高新区建设发展,我们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支持高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在2013年出台《关于支持荆门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的意见》基础上,今年又在争取出台《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一区四园”的实施意见》。重点从园区发展空间拓展、赋予高新区完全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行政管理职权、市区共建与联动发展等方面进行突破。一是明确将高新区周边区域纳入高新区总体规划,实际控制面积从当前的42平方公里扩大为150平方公里左右。同时,将市内2家省级高新区、1家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家航空产业园纳入高新区管理范围。二是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和济宁高新区改革发展经验,明确赋予高新区完全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行政管理职权。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出台了《高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下放市级行政权力113项,其中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77项,市级行政管理权限36项,并设立高新区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执法机构,承接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职能和行政权力。三是确定将 “属地征管、核定基数、递增上交、滚动发展、暂定三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优惠政策自2015年起延期2年。支持高新区组合优良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建设债券。明确了高新区内工业用地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用地在高新区招拍挂,其土地出让收入由高新区按规定计提相关基金、资金后全部留给高新区;在市招拍挂的高新区内其他商住用地,其所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相关基金、资金后,及时划拨高新区财政。继续坚持高新区基础设施“市区共建”原则,市城建财政预算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在高新区新建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四是确定自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出资2000万元、高新区每年出资10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高技术服务业人才和项目的引进与发展。上述《意见》已经各方面充分酝酿,即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把握创新驱动发展重点,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深入实施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行动计划。今年以来,我们坚决按照科技部指引的产业集群发展思路来谋划产业发展,把招商引资与企业孵化、产业培育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产业集群建设来招商,围绕产业链形成与延伸来孵化培育。先后制订了《天然气装备产业园发展规划》、《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规划》、《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发展规划》,实行一个特色产业、一套发展思路、一个功能园区、一体化扶持政策,招商、发改、科技、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协调统一、步调一致。
2、深入实施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一是积极推动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今年格林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组建了格林美院士工作站。二是积极推动高校服务高新区及孵化器企业工作。组织开展了“荆楚理工学院科技服务团走进高新区”活动和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团队创新实践活动,为园区内和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0多项。三是积极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业发展。管委会拿出1000万元参股湖北科创天使风险投资基金。建立了中小企业“助保贷”、无抵押担保贷款、“新三板”和“新四板”挂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及天使风险投资五大工作服务系统,吸纳金融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8家。四是积极探索校区共建科技孵化器机制。在近年吸纳民间资本建设科技孵化器30万平米基础上,今年高新区与荆楚理工学院合作,在该校校区内共建3000平米的大学创业园,实行孵化器政策共享、孵化成果在园区转化的共建政策。同时,计划在2015年将设在荆楚理工学院的湖北省医药技术研究院整体搬迁落户高新区,高新区在其注册、用地、建设、环评、税收政策落实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3、深入实施省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今年以来,高新区共组织实施省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6项,其中省级3项、市级3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围绕废旧电池和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大力实施“报废电池中镍钴锰的回收再生利用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在已取得60多项专利基础上今年又取得3项国家发明专利。荆门市楚大机电有限公司立足占领国内细分行业技术制高点,大力实施“高效高精回转式数控自动制瓶机的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项目,成功研制出目前国内自动化程度最强、生产效率最高的数控自动制瓶机。荆门航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省工业企业率先实施全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改造项目,其“工业机器人在轻合金重力铸造中的自动化应用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将为促进国内轻合金重力铸造行业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范例。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紧紧围绕天然气装备产业园的建设,正大力实施“LNG公路运输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LNG近海内河转运装备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为打造天然气装备产业链提供技术储备。
下一步,高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高新区的建设要求,以争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为目标,加快实施“荆门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建设千亿生态科技新城。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释放改革动力,激发创新活力。二是竞进提速,提高总量,提升质量,努力实现招商引智与创业孵化“双提速”。三是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落实改革举措,打好改革创新、试验示范“第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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