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
日期:
2015年01月10日 16:45
来源:科技部
一、坚持“创新发展,战略提升”的总体要求,紧跟国家实施创新驱动的战略步伐
1. 培育“1+7”主导产业,形成“一业为主,多业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1”即健康产业集聚区,“7”即着力发展生物技术及疫苗、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食品保健品和医药相关配套等七个主导产业。同时着力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科技咨询、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以政策引导,推进“1+X”战略,实现新的增长点。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做强医药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围绕生物医药产业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医药100强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药业招商,加速引进一批具有拉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项目。针对医药生产项目资金短缺问题,创新融资模式,构建融资平台,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2. 加强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破解资金瓶颈。一是构建“1+6”科技金融服务体系。“1”即组建药都控股公司;“6”设立种子基金、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银行、创投基金和药都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努力解决药都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资金需求。二是积极开展企业金融方面的培训活动,让企业家更多地了解和掌握企业上市的相关知识,提高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邀请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不断挖掘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3. 突出服务意识,营造产业发展软环境。建立本溪高新区企业服务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产业龙头企业、科技创业人才创办的优质企业以及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和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和问题。采取“一企一策,专人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建立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集中审批、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能。
4. 坚持创新科技理念,改善产业发展硬环境。坚持把加快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作为本溪高新区发展的优先战略,将科技创新与加快产业发展、提高开放水平、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城市载体功能、建设和谐宜居城区紧密结合起来。要依靠科技创新,实现本溪高新区发展的高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积极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将科技工作融入到各部门的工作之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综合运用税收、财政、土地、教育、人才等措施,提高高新区科技资源的综合配置能力,增强高新区科技创新活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
1. 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针对创新型、创业型、技能型、管理型等产业发展亟需的各种类型人才,依据其自身特点在成果转化、企业孵化、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发展性鼓励政策,形成更具针对性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创新园、创业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在建设运营上给予重点支持,提升高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纳能力。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凡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承担园区重点项目或重要工程、拥有博士学位或海外硕士学位的,到高新区事业单位工作,确定职务不受职数限制,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岗位限制。
2. 创新高新区体制机制。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根据本溪高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科学核定管委会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委会在核定的数额内,依据重点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内部机构、主要职责、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身份编制封存管理。对本溪高新区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级别、职务等进档封存,按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在编人员身份封存后,根据工作需要在区直单位调配工作岗位时不受个人身份限制,不改变其人事和编制关系。
3. 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完善创新服务体系。特别是注重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能力建设,完善创新链式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搭建坚实的技术平台。一是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二是完善和落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高校、科研机构,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和人才优势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不断增加科技中介服务门类;三是针对科技中小企业的困难和需求,搭建为科技中小型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技术平台和信息平台;四是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机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挖掘人才优势,搞活中介服务,为推进技术创新做好服务。
三、 “十三五”期间发展思路及重点工作
1. “十三五”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抢抓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政府为引导,产业为主体,服务业为辅助,流通为枢纽,大学为核心,科技为支撑,城市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促进健康产业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着力推进产业提质升级,科技创新驱动,大学智力引领,城市功能完善。
2. 重点工作
(1)形成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建立以政府为引导,金融、担保、保险、风投、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加快推进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银行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筹建和设立,尽早完成药都控股公司的设立,进一步完善药都种子基金、创投基金,早日构建药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2)形成企业技术创新和大学知识创新的协同创新
推动产学研政紧密合作,是促进经济与科技融合的突破口,是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关键所在。创新产学研政合作机制,促进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良性互动、创新成果和产业需求有机衔接,努力实现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优势叠加”,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强化知识产权导向功能,明确产学研政各方的责权利,大力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主动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引导企业主动介入早期研发活动,促进建立资源共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
(3)加大公共创新投入
努力争取省市支持,以高新区为主要载体优化配置省市创新资源,增加省、市和高新区创新公共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加大创新投入。支持种子基金、中小企业集合贷款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发展,强化对创新活动各个层面的鼓励扶持。设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有针对性的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引进工作,重点是医药生产企业急需的品种
(4)完善高新区创新体系
加大对产业共性技术平台、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在技术转让、科技研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科技与产业整合、科技与金融融合、科技与经济结合。充分发挥入驻医药相关高校的科技研发能力,推进大学科研成果在高新区转化,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充分利用国家、省技术中心政策,引导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平台,提高企业研发创新的内在动力。进一步整合科技创新资源,集聚项目资金要素,充分发挥中国药都创新园的引擎拉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园区整体创新能力。
2014年,在省、市的正确领导下,本溪高新区紧紧围绕药都建设总攻战的年度目标任务,以总攻的姿态和必胜的信心,围绕“四个规模”全面打响了药都建设总攻战,推动药都提质升级步伐持续加快。认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效促进高新区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优化了母城本溪空间结构布局,促进了本溪经济社会发展。现将2014年科技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创新发展,战略提升”的总体要求,紧跟国家实施创新驱动的战略步伐
1. 培育“1+7”主导产业,形成“一业为主,多业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1”即健康产业集聚区,“7”即着力发展生物技术及疫苗、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食品保健品和医药相关配套等七个主导产业。同时着力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科技咨询、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以政策引导,推进“1+X”战略,实现新的增长点。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做强医药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围绕生物医药产业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医药100强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药业招商,加速引进一批具有拉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项目。针对医药生产项目资金短缺问题,创新融资模式,构建融资平台,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2. 加强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破解资金瓶颈。一是构建“1+6”科技金融服务体系。“1”即组建药都控股公司;“6”设立种子基金、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银行、创投基金和药都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努力解决药都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资金需求。二是积极开展企业金融方面的培训活动,让企业家更多地了解和掌握企业上市的相关知识,提高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邀请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不断挖掘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3. 突出服务意识,营造产业发展软环境。建立本溪高新区企业服务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产业龙头企业、科技创业人才创办的优质企业以及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和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和问题。采取“一企一策,专人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建立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集中审批、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能。
4. 坚持创新科技理念,改善产业发展硬环境。坚持把加快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作为本溪高新区发展的优先战略,将科技创新与加快产业发展、提高开放水平、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城市载体功能、建设和谐宜居城区紧密结合起来。要依靠科技创新,实现本溪高新区发展的高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积极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将科技工作融入到各部门的工作之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综合运用税收、财政、土地、教育、人才等措施,提高高新区科技资源的综合配置能力,增强高新区科技创新活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
1. 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针对创新型、创业型、技能型、管理型等产业发展亟需的各种类型人才,依据其自身特点在成果转化、企业孵化、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发展性鼓励政策,形成更具针对性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创新园、创业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在建设运营上给予重点支持,提升高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纳能力。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凡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承担园区重点项目或重要工程、拥有博士学位或海外硕士学位的,到高新区事业单位工作,确定职务不受职数限制,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岗位限制。
2. 创新高新区体制机制。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根据本溪高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科学核定管委会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委会在核定的数额内,依据重点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内部机构、主要职责、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身份编制封存管理。对本溪高新区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级别、职务等进档封存,按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在编人员身份封存后,根据工作需要在区直单位调配工作岗位时不受个人身份限制,不改变其人事和编制关系。
3. 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完善创新服务体系。特别是注重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能力建设,完善创新链式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搭建坚实的技术平台。一是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二是完善和落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高校、科研机构,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和人才优势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不断增加科技中介服务门类;三是针对科技中小企业的困难和需求,搭建为科技中小型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技术平台和信息平台;四是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机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挖掘人才优势,搞活中介服务,为推进技术创新做好服务。
三、 “十三五”期间发展思路及重点工作
1. “十三五”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抢抓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政府为引导,产业为主体,服务业为辅助,流通为枢纽,大学为核心,科技为支撑,城市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促进健康产业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着力推进产业提质升级,科技创新驱动,大学智力引领,城市功能完善。
2. 重点工作
(1)形成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建立以政府为引导,金融、担保、保险、风投、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加快推进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银行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筹建和设立,尽早完成药都控股公司的设立,进一步完善药都种子基金、创投基金,早日构建药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2)形成企业技术创新和大学知识创新的协同创新
推动产学研政紧密合作,是促进经济与科技融合的突破口,是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关键所在。创新产学研政合作机制,促进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良性互动、创新成果和产业需求有机衔接,努力实现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优势叠加”,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强化知识产权导向功能,明确产学研政各方的责权利,大力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主动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引导企业主动介入早期研发活动,促进建立资源共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
(3)加大公共创新投入
努力争取省市支持,以高新区为主要载体优化配置省市创新资源,增加省、市和高新区创新公共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加大创新投入。支持种子基金、中小企业集合贷款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发展,强化对创新活动各个层面的鼓励扶持。设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有针对性的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引进工作,重点是医药生产企业急需的品种
(4)完善高新区创新体系
加大对产业共性技术平台、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在技术转让、科技研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科技与产业整合、科技与金融融合、科技与经济结合。充分发挥入驻医药相关高校的科技研发能力,推进大学科研成果在高新区转化,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充分利用国家、省技术中心政策,引导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平台,提高企业研发创新的内在动力。进一步整合科技创新资源,集聚项目资金要素,充分发挥中国药都创新园的引擎拉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园区整体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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