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高新区
日期:
2015年01月10日 16:48
来源:科技部
一、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1. 建立组织机构。激光产业园建立伊始,分别成立了省、市两级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和支持辽宁激光产业的快速启动和发展。省级领导小组由分管科技工作副省长任组长,鞍山市市长和省科技厅厅长任副组长,鞍山市政府、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省科技厅和鞍山市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鞍山市科技局和鞍山高新区。
2. 制定总体规划。高新区会同东北大学、中国工程院、华科大等国内优秀规划团队,于2012年5月完成了激光产业园总体规划。园区规划面积36.77平方公里,由五个区域组成。其中,工业总用地10.66平方公里,研发、仓储用地1.62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与居住用地4.83平方公里。打造“四纵八横”的棋盘网格式道路主骨架,完成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消防、公交等基础设施分项规划。
3. 明确发展定位。根据激光产业发展规划,结合近两年国际国内激光产业发展现状,不断调整和明确招商方向,确定辽宁激光产业的发展定位,即以激光加工为生长点,以拓展激光应用为着力点,以发展高端装备抢占制高点,以国际合作引领原创点,重点发展激光加工、激光通信、智能终端、光机电软一体化四大板块。
4. 出台扶持政策。激光产业园设立后,鞍山高新区在省科技厅、市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我省发展激光产业的总体要求,在借鉴本溪药谷、沈阳大学科技园、抚顺新材料产业基地等园区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18条园区扶持政策,并于2012年4月实施。扶持政策从土地空间、科技创新、生产经营、高端人才引进和经营环境等五个方面,为投资激光产业的企业提供投资发展的最优惠条件。
5. 推进园区建设。截至目前,辽宁激光产业园已完成了征地动迁和土地出让、25公里的园区路网建设、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研发中心的建设;智能终端器件中心、激光熔覆中心已交付使用;投资总额60亿元的山东亚盛等21个购地项目全部开复工,其中辽宁万泓、辽宁思达思克等15家企业已实现主体封顶。
6. 项目投产达产。紧紧围绕激光通信、激光加工、激光医疗、光机电(软算)一体化四大板块,以长三角、珠三角、上海、北京、四川等地为招商重点区域,创造性地开展“淘宝式”、“展会式”、“三个一”、“外延式”、“配套式”、“桃李式”等多种招商方式,招商引资初见成效。激光园入园注册企业累计达到189户,包括激光器件、激光装备、激光加工、激光通信、激光医疗、光机电一体化、智能终端等各类企业。集群现有高新技术企业11家,各类技术研发、检测中心20余家。2013年集群实现销售收入33.4亿元,预计今年投、达产项目达100个,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
二、推进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以完善功能为重点,继续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工业地产建设,着力提升园区品质;以产业发展为核心,实施“外引内育”战略,着力提升项目质量;以创新驱动为先导,强化科技要素集聚,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宜居宜业为目标,实现项目与环境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园区生态环境;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1. 创新体制机制。2013年,为加快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向城区和开发区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的意见》,明确高新区在规划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审批、市容市政管理、房产管理、科技管理、工商审批、财政税收等,共计13类54项行政职能,享有市级管理权限。鞍山高新区实现“封闭运行、扁平管理、特区特办”的运行机制,围绕权限运行,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流程,建立审批联动机制,确保高新区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市级管理权限的下放,使高新区的决策效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企业打造方便、快捷、高效的园区基础服务环境。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专业化发展”的创新思路,成立了鞍山市激光产业招商服务中心和招商公司。实行双轨运行,招商与投资并行。推行“岗位聘用、档案管理、绩效考评、科学激励”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封存的全员聘用合同制、灵活高效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体现层级差异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发效能的奖励退出机制;成立了“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园区开发建设、检测平台服务、对企业实施股权投资等主营业务,使政府功能企业化管理,全面激发了园区发展活力。
2. 加强科技创新。通过举办“2013全国激光加工产业技术交流会”、“辽宁激光产业园院士专家行”等活动,搭建专家学者与激光企业的沟通平台,充分地营造了高新区发展激光产业的产业氛围。盯住前沿科技,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
3. 加强产业配套。加强产业链的有机衔接,满足企业、特别是激光企业在精密加工、钣金喷涂、注塑、铝合金成型加工等方面的产业配套,有效地搭建园区配套服务平台,实现精密加工、钣金配套不出区,电镀、线路板配套不出市。
4. 注重人才引进培养。不断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大引进高端科技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进海内外引智并购工作。实施了“引进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创业领军型人才”的“双百工程”。实施人才培训战略,与哈工大合作,年培养各类激光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50名。与辽科大合作,设立光电科学与工程专业,每年招生100名,在其高职院设立激光加工专业,每年招生300名。与华科大合作,每年为企业培训技术骨干100名。《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扶持政策》明确给予高端人才住房补贴、科研资金、个人所得税、医疗待遇、子女就学等方面优惠政策,是国内专业产业园人才引进最优惠的政策之一。
5. 强化科技金融支持。省政府批准在鞍山高新区建立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金融大厦,聚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等17家金融机构入园。设立了激光产业发展资金、成果转化资金、上市补贴资金、海外并购和引进海外科技团队专项补贴等各类扶持资金,构建了由风险投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构成的梯形融资服务体系。高新区设立1亿元种子资金、1亿元成果转化资金、1亿元总部搬迁补贴,设立小额贷款公司3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家、科技银行1家、创投基金2家、融资租赁机构2家、担保公司2家。设立风险补偿资金为企业增信实现融资。
6. 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实现激光产业与传统产业的紧密结合,用先进的激光制造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是促进鞍山市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激光应用市场培育,在完善激光企业生产配套环境的同时,发挥本地区工控产业的技术优势,推进基于激光传感、激光成像、激光通讯等的工控元器件和激光切割、焊接、打标等各种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实现产业相互融合,壮大高新区主导产业规模。
为推进激光产业快速发展,我们将围绕做大做强激光科技产业,继续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抢抓振兴东北的历史机遇,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争取在激光元器件、激光装备制造、激光加工应用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到2020年,激光园将建设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特色产业基地,使鞍山高新区成为创新之城、激光之城。
自2011年11月省委、省政府确定在鞍山发展激光产业以来,在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支持帮助下,鞍山高新区围绕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全面致力于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激光科技产业园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产业总体规划布局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项目引进成果显著,激光产业已在鞍山实现高起点起步。去年7月,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获得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认定。
一、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1. 建立组织机构。激光产业园建立伊始,分别成立了省、市两级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和支持辽宁激光产业的快速启动和发展。省级领导小组由分管科技工作副省长任组长,鞍山市市长和省科技厅厅长任副组长,鞍山市政府、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省科技厅和鞍山市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鞍山市科技局和鞍山高新区。
2. 制定总体规划。高新区会同东北大学、中国工程院、华科大等国内优秀规划团队,于2012年5月完成了激光产业园总体规划。园区规划面积36.77平方公里,由五个区域组成。其中,工业总用地10.66平方公里,研发、仓储用地1.62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与居住用地4.83平方公里。打造“四纵八横”的棋盘网格式道路主骨架,完成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消防、公交等基础设施分项规划。
3. 明确发展定位。根据激光产业发展规划,结合近两年国际国内激光产业发展现状,不断调整和明确招商方向,确定辽宁激光产业的发展定位,即以激光加工为生长点,以拓展激光应用为着力点,以发展高端装备抢占制高点,以国际合作引领原创点,重点发展激光加工、激光通信、智能终端、光机电软一体化四大板块。
4. 出台扶持政策。激光产业园设立后,鞍山高新区在省科技厅、市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我省发展激光产业的总体要求,在借鉴本溪药谷、沈阳大学科技园、抚顺新材料产业基地等园区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18条园区扶持政策,并于2012年4月实施。扶持政策从土地空间、科技创新、生产经营、高端人才引进和经营环境等五个方面,为投资激光产业的企业提供投资发展的最优惠条件。
5. 推进园区建设。截至目前,辽宁激光产业园已完成了征地动迁和土地出让、25公里的园区路网建设、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研发中心的建设;智能终端器件中心、激光熔覆中心已交付使用;投资总额60亿元的山东亚盛等21个购地项目全部开复工,其中辽宁万泓、辽宁思达思克等15家企业已实现主体封顶。
6. 项目投产达产。紧紧围绕激光通信、激光加工、激光医疗、光机电(软算)一体化四大板块,以长三角、珠三角、上海、北京、四川等地为招商重点区域,创造性地开展“淘宝式”、“展会式”、“三个一”、“外延式”、“配套式”、“桃李式”等多种招商方式,招商引资初见成效。激光园入园注册企业累计达到189户,包括激光器件、激光装备、激光加工、激光通信、激光医疗、光机电一体化、智能终端等各类企业。集群现有高新技术企业11家,各类技术研发、检测中心20余家。2013年集群实现销售收入33.4亿元,预计今年投、达产项目达100个,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
二、推进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以完善功能为重点,继续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工业地产建设,着力提升园区品质;以产业发展为核心,实施“外引内育”战略,着力提升项目质量;以创新驱动为先导,强化科技要素集聚,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宜居宜业为目标,实现项目与环境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园区生态环境;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1. 创新体制机制。2013年,为加快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向城区和开发区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的意见》,明确高新区在规划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审批、市容市政管理、房产管理、科技管理、工商审批、财政税收等,共计13类54项行政职能,享有市级管理权限。鞍山高新区实现“封闭运行、扁平管理、特区特办”的运行机制,围绕权限运行,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流程,建立审批联动机制,确保高新区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市级管理权限的下放,使高新区的决策效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企业打造方便、快捷、高效的园区基础服务环境。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专业化发展”的创新思路,成立了鞍山市激光产业招商服务中心和招商公司。实行双轨运行,招商与投资并行。推行“岗位聘用、档案管理、绩效考评、科学激励”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封存的全员聘用合同制、灵活高效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体现层级差异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发效能的奖励退出机制;成立了“辽宁激光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园区开发建设、检测平台服务、对企业实施股权投资等主营业务,使政府功能企业化管理,全面激发了园区发展活力。
2. 加强科技创新。通过举办“2013全国激光加工产业技术交流会”、“辽宁激光产业园院士专家行”等活动,搭建专家学者与激光企业的沟通平台,充分地营造了高新区发展激光产业的产业氛围。盯住前沿科技,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
3. 加强产业配套。加强产业链的有机衔接,满足企业、特别是激光企业在精密加工、钣金喷涂、注塑、铝合金成型加工等方面的产业配套,有效地搭建园区配套服务平台,实现精密加工、钣金配套不出区,电镀、线路板配套不出市。
4. 注重人才引进培养。不断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大引进高端科技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进海内外引智并购工作。实施了“引进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创业领军型人才”的“双百工程”。实施人才培训战略,与哈工大合作,年培养各类激光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50名。与辽科大合作,设立光电科学与工程专业,每年招生100名,在其高职院设立激光加工专业,每年招生300名。与华科大合作,每年为企业培训技术骨干100名。《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扶持政策》明确给予高端人才住房补贴、科研资金、个人所得税、医疗待遇、子女就学等方面优惠政策,是国内专业产业园人才引进最优惠的政策之一。
5. 强化科技金融支持。省政府批准在鞍山高新区建立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金融大厦,聚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等17家金融机构入园。设立了激光产业发展资金、成果转化资金、上市补贴资金、海外并购和引进海外科技团队专项补贴等各类扶持资金,构建了由风险投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构成的梯形融资服务体系。高新区设立1亿元种子资金、1亿元成果转化资金、1亿元总部搬迁补贴,设立小额贷款公司3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家、科技银行1家、创投基金2家、融资租赁机构2家、担保公司2家。设立风险补偿资金为企业增信实现融资。
6. 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实现激光产业与传统产业的紧密结合,用先进的激光制造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是促进鞍山市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激光应用市场培育,在完善激光企业生产配套环境的同时,发挥本地区工控产业的技术优势,推进基于激光传感、激光成像、激光通讯等的工控元器件和激光切割、焊接、打标等各种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实现产业相互融合,壮大高新区主导产业规模。
为推进激光产业快速发展,我们将围绕做大做强激光科技产业,继续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抢抓振兴东北的历史机遇,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争取在激光元器件、激光装备制造、激光加工应用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到2020年,激光园将建设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特色产业基地,使鞍山高新区成为创新之城、激光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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