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科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2015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将19个科研专项整合形成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大科技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五类科技计划。制定《关于促进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试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研究设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制定联席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评审委员会组建方案,完成内设机构职能划转交接。
(二)以创新链带动产业链,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融合,助力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4家,达到169家,认定33个高新技术项目、产品,为我省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发挥着支撑引领作用。组织实施海南耕地改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项5个项目16个课题,在7个市县10个乡镇建立示范基地6600亩,提升涉农科技支撑。科技110农博网初步建成互联网+的行动支撑平台,推动"两网一社区"(农博网、农博商城、农博社区)发展,累计实现线下、线上交易1.1亿多元。实施科技兴海专项,立项项目42项,支持经费1324万元,重点支持海洋渔业、海洋生物技术、海洋信息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领域。
(三)夯实科技基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大做强创新链。新增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我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达90家。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入网单位37家,仪器756台套,原值4.59亿元。2015年,安排经费1500万元支持374个基础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生命科学、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等领域。开展第二批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工作。
(四)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加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第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以来,省财政已支持科技经费4.5亿元,项目单位自筹经费投入近10亿元,开发新技术245项、新产品235个,申请专利224项,其中发明专利132项,获软件著作权65项,发表论文440篇,推广新技术100项,建设和改造生产线40条,建立示范基地326个,示范面积6万多亩,推广面积18万多亩,带动增加产值超过20亿元。在7个市县实施"膜法"饮水安康示范工程,投入资金1500万元,实施项目17个,受益人口6.6万人。
(五)扩大开放合作,提高协同创新水平。与英国、芬兰和爱尔兰等国家建立友城间科技部门工作联系机制,推动联合科研与人才培育合作;强化与日本海洋科技合作洽谈与交流,在海洋资源开发、深潜技术发展、海水养殖等领域达成多项共识;加强与非洲热带农业领域科技合作,策划热科院与厄瓜多尔农业科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举办"海上丝绸之路空间认知高层论坛暨海南省地球观测重点实验室发展战略研讨会";推动中科院三亚深海所、中科院遥感所三亚研究中心和三亚遥感信息产业园建设;落实海南省政府与江苏省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组织38项项目申报"一带一路"国家科技合作项目。
(六)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认定海口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孵化器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暨海南省首届"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来自互联网、文化创意、电子信息等领域257个参赛团队、企业参赛。制定《关于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海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研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天使投资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我省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强化创新支撑,完善创新体系,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力,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撑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重点实施"五类科技计划"和"六大科技创新工程":
(一)实施五类科技计划。围绕省政府关于推进"十二个产业"的战略部署,强化基础研究,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聚焦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组织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大科技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五大科技计划。
(二)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工程。重点加快海口国家高新区建设和推进三亚遥感产业园科技园区建设。大力推进智慧医疗、医药、海洋经济,遥感信息业、现代生态农业等"互联网+"发展,加速推进新材料关键技术和海洋装备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三)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科技110工作与科技110农博网融合,打造农业科技110升级版。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国家和省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引导、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到基层创办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组织,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平台。
(四)实施科技惠民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加快人口健康科技发展,针对地方重大及高发疾病,开展常见、高发疾病的发病机制、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南药、黎药特色中药品牌。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创新扶贫方式,依托挂职科技副乡镇长、"三区"科技人才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农业科技项目支持、服务和农民技术培训。
(五)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优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建。引进大院名校和知名企业共建创新载体,引进国家海洋科研机构,推动海洋信息技术、海洋资源能源利用、海洋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引进国家科研机构和国内外知名企业,形成遥感关键技术研发及行业应用于一体的遥感信息产业园。
(六)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创业英才计划,大力培育创新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举办"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着力培育一批优秀科研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企业引进海内外高端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或首席科学家,鼓励支持海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领衔实施重大项目。
(七)实施知识产权提升工程。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实施"专利消零计划"和"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计划"。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抓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完善司法、行政、行业、企业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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