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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心 增强创新发展动力
日期: 2016年01月11日 07:13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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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一年,福建科技系统紧紧抓住中央进一步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经济,服务民生"的宗旨,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创新发展水平,为加快福建产业转型升级汇聚新能量、打造新引擎、激发新活力,全省科技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做法和成效有:

  一、突出科技项目带动,打造产业升级引擎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把实施"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作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先重点工程,出台"数控一代"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省市县共同设立每年7000万元的"数控一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改造,带动相关研发投入超10亿元,预计新增产值200亿元。研发高性能伺服电机等数控技术装备,引导电机产业转型升级,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广实施"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加强智能制造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制造方向发展。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启动实施"海西装备云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等9个科技重大专项17个专题,组织优势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做大做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太阳能光伏及智能电网、新型环保电池等新能源产业,培育新能源汽车和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设备等节能环保产业,壮大生物制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光电及高性能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业,着力发展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高端装备产业,加快开发海洋生物深加工、高技术船舶与邮轮游艇等海洋高新产业。安排省级科技经费1.4亿元支持26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和42个海洋产业科技项目。1-9月,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500亿元,占GDP比重15.2%。

  加快农业和民生科技创新。制定出台《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大种业创新、农业设施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在低甲烷高淀粉水稻育种、菠萝基因组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开创性成果。推进发展民生科技,食品中致癌物检测技术研究取得突破,抗乙肝药物研发获得2个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抗乙肝适应症的药品生产注册,提升我省抗乙肝新药的创制水平。

  二、突出科技资源汇聚,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持续推进国字号研究机构建设。推动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署第三轮院省科技战略合作协议和加速器驱动先进核能系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科院海西研究院顺利完成5年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纳入中科院科研机构序列。与中科院兰州近代物理所共建"清洁核能系统燃料与材料联合重点实验室"。机械总院海西分院建设取得新进展,高端装备产业园已投入11.4亿元建设资金,预计新增产值6亿元。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有序推进,已取得石墨烯/聚苯胺高阻隔防腐涂料等一批研究成果。清华大学龙岩紫荆创新研究院加快建设,SC脱硝催化材料再生装备与生产工艺实现产业化。积极推进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建设。支持厦门国家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福建师大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晋江哈工大机器人研究中心、福建嘉泰数控研究中心等一批研发机构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落地。龙岩、三明高新园区获国务院批准,升格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省7个高新区全部进入国家高新区行列。南平、将乐2个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升格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我省拥有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数量增至7个。宁德海鸥公司大黄鱼育种国家实验室获科技部批准建设,成为目前全国唯一一家水产类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市和三明市入围2015年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内将分别获得中央财政9亿和6亿元资金支持。

  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研究,与省内部分三甲医院和高校分别设立卫生行业联合资金和高校联合资金,加快杰出青年人才培养。出台自贸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资助暂行办法。强化企业在人才引进中的主体地位,实施"创新团队+创新项目"引进计划,拓展"平台+人才"引进模式,重点培养一批领军人才、青年骨干和优秀科研团队。完成第二批96名省"双创人才"遴选,新增19人(团队)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三、突出科技多元投入,加速成果转移转化进程

  科技金融结合扎实推进。一是推动科技与银行合作,各地科技支行共为全省8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4.8亿元。建立风险补偿金,与省建行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与政策性银行开展战略合作,10家高企获得优惠利率贷款26.5亿元。二是促进科技与创投结合,总规模3亿元的福建省生物与新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年初正式启动运行,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加快建设,促成企业和项目融资5亿元。支持平潭设立台湾创业园孵化基金。筹备设立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基金,完成基金管理机构初选,总规模不低于3.5亿元。三是推进科技与保险结合,为省内60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带动其投保科技险1600多万元,取得6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

  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获批建设。完成海峡技术转移大楼建设工作,已资助广东-独联体国际科技合作联盟、新加坡国立大学、台湾创意/灿坤联合工业设计中心等18家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入驻。举办中科院(宁德)电机电器领域成果推介对接、福建-独联体精细化工和生物医药高新技术成果推介对接等8场技术转移专场活动,征集项目需求707项,推介成果565项。对接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STS),转移转化中科院知识和技术成果。加强与哈工大、同济大学开展项目对接,做好合作协议签约工作,吸引一流高校更多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

  深化闽台及国际技术转移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聚集辐射功能,建设了13个国家级、13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联合研究中心。抓住平潭开放开发契机,建立12个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及18个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在平潭设立海峡两岸青年(光华)创新创业基地。与科技部联合举办科技外交官跨国技术转移专场暨海峡两岸技术转移对接会,组织企业参加中俄蒙、中国-南亚、中国-阿拉伯国家、中国-东盟等技术转移项目对接活动,达成一批合作意向。与国家基金委续签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协议,有效吸引台湾机构和科研团队合作研究。

  四、突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落实推广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在科技改革创新上先行先试,现有可在我省推广的中关村有关试点政策,已全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予以贯彻落实,其中不少贯彻文件条款体现更加优惠的支持,属于全国首创。积极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福州新区等多区政策叠加效应,制定《福建省创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上报科技部。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出台《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建立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分配机制。抓好激励企业创新政策落实,2015年全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47.6亿元,同比增长9%。

  深化科技计划管理配套改革。落实省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改进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管理,优化立项流程,赋予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建立和推行科技报告制度。修订了项目、经费、平台3大管理办法,新制定出台成果购买补助、项目验收等10个具体实施细则与办法、规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经验获全省推广,新增科技奖励权力网上公开试点。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牵头制定出台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支持个人创业和"草根创业创新"。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强化创业公共服务,推动各地建设了总数240家的众创空间,评审产生49家省级众创空间,创业团队数近1000个、创客人数5000余人。连续举办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搭建了创业创新与创投机构和资金的对接平台。实行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奖励政策,提高新增孵化用房补助标准,推动各地在高校、产业园区等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截至目前,共有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136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31家),孵化面积208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375家,创业岗位6.9万个。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改进企业申报材料核实方法,高新技术企业增长15.6%,总数达到2056家,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大科技、大合力、大效益理念,以构建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为抓手,瞄准攸关福建发展大局的新兴前沿产业,研发应用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产业链关联技术,引进和建设一批支撑创新创业的重大科技平台,培育一批以互联网经济为代表、推行融合创新的新业态,摸索一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有效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创新治理,优化创新生态,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驱动发展水平,为支撑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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