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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完善税收支持政策 营造科技创新税收新环境
日期: 2016年01月11日 06:21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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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税制改革,积极调整和完善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全面优化了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环境,有效激发了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热情。现将有关情况交流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现有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长期以来,国家从各个角度、各个环节,针对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在普惠性税收政策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制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减轻企业当期负担,制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为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四技"领域免征增值税政策,技术转让免征所得税政策。为支持创业投资,制定创投企业投资抵扣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政策。为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制定科技成果个人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政策,等等。在特惠性税收政策方面,制定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科技服务业等一系列的支持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制定和完善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

  2015年,我局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2015年工作要点》(国科改〔2015〕1号)有关要求,积极研究完善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助推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一)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2015年6月9日,我局会同财政部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62号)文件,将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等四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和绵阳科技城实施;2015年10月23日,又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文件,进一步将上述四项税收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

  为了更好的在全国范围实施有关试点政策,我局随即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进一步细化政策执行口径,明确管理方式。

  (二)完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意见》精神,更好的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科技部与我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予以完善,取消原有政策框架下研发活动应属于两大领域的规定,梳理调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范围。同时,我局已完成配套公告的起草工作,将进一步明晰政策口径,明确核算要求。

  (三)扩大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为了拉动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发展"中国智造",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的有关决定,2015年9月17日,财政部和我局联合制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在原来六个行业的基础上,将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纳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

  为更好的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年9月25日,我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进一步明确了该项政策的具体执行口径和征管要求。

  (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部、财政部与我局共同研究起草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将于近期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此次修订在认定条件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了适当的政策倾斜,吸纳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内容,并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予以拓展和完善。下一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我局将积极配合科技部、财政部编制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使优惠政策尽快落到实处。

  除此之外,我局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进一步简政放权,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努力提升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企业创造了更加宽松和优质的税收环境,使企业能够高效、便捷的享受各类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鼓励科技创新的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现行的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企业投资企业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将被投资企业主体限定为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从政策执行情况来看,符合优惠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较少,政策效应不甚明显。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研究适当降低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门槛。扩大创业投资企业受惠面,切实发挥该项优惠政策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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