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水利科技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需求,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保障。
一、2015年水利科技创新工作
(一)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国家科技计划改革全面启动,我部作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任务部署,在政策研究、项目组织管理、诚信制度建设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不断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紧密围绕国家水安全保障和水利改革发展的科技需求,开展了国家水安全保障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转变了传统的项目组织方式,进一步加强了科技项目的顶层设计。开展了科研诚信指标体系研究,完善水利科研诚信制度。按照新一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南京水文自动化所等4个转制科研机构重新分类定性,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涉水重点专项取得重要进展
按照国家科技计划改革方案,在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中,涉水重点专项取得重要进展。"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顺利通过特邀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咨询论证,列为国家2016年优先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水旱灾害、水土保持等科技问题在其他重点专项凝练中得到体现。
(三)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取得新进展
新增 "规模化农业综合节水技术集成与示范"、"大型灌排机械设备研制与开发" 等国家科技支撑项目2项,以及 "基于3DLIF技术的大范围水体三维标量场测量仪器研制"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计划项目1项。截止目前,由我部单位牵头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已有19项,总经费达6.3亿元,项目数量和经费总量比"十一五"有较大增长。2015年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新增项目37个,经费1.9亿元,全部按照计划启动实施。
(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水库大坝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获得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从2010年"黄河调水调沙理论与实践"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到2014-2015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标志着水利科技取得了长足进展和重大突破。另外,"海量数据驱动的水文多要素监测预报关键技术与应用"等2个项目获得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气候变化对旱涝灾害的影响及风险评估技术"等40项水利科技成果获得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旱灾害防治、农业综合节水等一批重大项目取得重要进展,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技术引进与推广转化成效显著
积极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精神,加大了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等先进技术引进与推广转化项目的顶层设计与定向组织。充分利用水利部"948"计划、科技推广计划,持续不断地跟踪国际水利科技前沿,重点引进"堤坝隐患数字化检测设备"等50余项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转化"低功耗节能型滴灌及现代管理技术"等90余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通过开展各类技术交流推介活动,加大新技术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力度,水利行业科技含量显著提高。与科技部联合引发了《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和《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六)科研条件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不断强化已建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建设与管理,在评估的基础上,召开了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主任座谈会,研究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开展了部属科研单位《"十三五"水利科研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水利系统已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以及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部分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综合科研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七)水利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在研项目继续按照现有科技计划的管理方式进行实施与管理。我部继续强化在研项目管理,组织开展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中期评估检查,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部分重大项目尤其是外协经费进行重点审计,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项目延期率大大降低,经费使用更为规范,项目质量明显提高。继续推进项目集中验收和鉴定,进一步提高科学性与公正性。严格执行科研诚信制度,将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对严重失信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采取了约谈、暂停科技项目申请资格等措施。
(八)技术咨询作用进一步发挥
2015年共开展4次重大调研咨询活动:联合民盟中央组织开展了"汉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了"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滇中引水工程"等调研咨询活动,召开了城市防洪及模型应用技术研讨会。在调研咨询过程中,专家们深入现场分析问题,提出了有针对的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相关重大问题的解决,为水利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扎实做好2016年水利科技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科技改革关键之年,水利科技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扎实做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水利领域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转变传统科技管理理念和组织方式,重点做好水利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并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二是按照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抓好水利重大科技问题的梳理,使水利重大科技需求在新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三是指导非营利科研单位参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部属4个转制科研机构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二)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和成果推广
一是积极做好"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启动工作。紧密结合京津冀经济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经济带等国家3大战略,以及172项重大水工程建设的科技需求,协助科技部组织好"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指南的编制工作,积极争取2016年在重点专项中优先启动一批重大项目。二是继续抓好在研重大科技项目研究。重点抓好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专项等重大项目,加强联合攻关和协同创新,力争取得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三是进一步加大成果推广转化与宣传力度。完善水利科技推广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水利技术示范项目的组织凝练,积极打造先进实用水利技术宣传推广平台,加强技术推介与培训。
(三)大力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和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从国家、流域、地方三个层面构建布局合理、人员精干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并完成落实好《水利科研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二是加强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管理,进一步研究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并继续开展评估工作。三是加强科研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与开放共享。调研提出水利行业科研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开放共享、互惠互利的运行管理模式。
(四)培养壮大水利科技人才队伍
一是完善科技人才培养、选拔和任用机制,激发科技人员活力。二是结合重大水利科技项目实施,统筹项目、基地和人才建设,加快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并加强基层技术人员的培训。三是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规范,强化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
(五)进一步提高水利科技管理水平
一是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切实负起项目归口管理责任,做好在研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法人责任,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严肃处理科技项目违规行为。二是实现科技项目检查、评估制度化和常态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变更报告制度,项目变更要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无法正常继续实施的项目坚决中止。三是继续加大项目管理培训力度,对科技项目负责人、科技和财务管理人员开展相关政策的辅导和培训,提高项目执行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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