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科技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5年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关于"创新驱动发展"与生态文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深入实施"科技兴环保"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5年工作进展
(一)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充分发挥环保科技应有的引领与支撑作用
组织开展了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对经济影响研究,并组织专家进行权威解读,人民网、新华网等40家权威媒体参与报道,深化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认识。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度设计和专项顶层设计,凝练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基准、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估与控制、危险废物无害化循环与处置等17个专项建议并报送科技部,推动《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重点专项启动实施。各类重点科研项目顺利推进。2015年全年共落实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转基因专项等各类项目40余个,经费超过2亿元。《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实施效果显著,及时有效支撑了空气质量改善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环境保护部部常务会专门听取《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实施一年多来的进展,在源解析、源清单、区域传输、预报预警、源控制以及十三五"质量总量双约束"控制思路等发布了10余项技术指导性文件和多篇重要咨询报告,支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特别是在今年入冬以来的连续重污染应对中,参与《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实施的10余家科研单位和50多人的科研队伍,24小时不间断开展重污染过程跟踪监测、成因分析、效果评估、趋势预报以及媒体解读等一条龙式的工作,连续编制了6期《京津冀及周边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专报》和8期《京津冀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研究报告》,组织召开了多次专家媒体见面会,面向公众全面系统分析每天的污染状况,及时有效地支撑了重污染过程的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在此次重污染应对工作中,进一步创新了科研协作机制,提出了建设《京津冀区域大气科学观测网方案》和《大气重污染信息共享与决策平台建设方案》,起草编制了《京津冀区域大气重污染过程应急管理决策平台和机制建设方案》和《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效果评估技术指南(试行)》技术文件等,有力推动了重污染研究与应对工作的常态化和业务化。
(二)水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支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和水环境质量改善。
水专项管理工作在进一步改革创新中有序推进。制定了《水专项廉政规定》和《水专项专家组工作规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专项示范工程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水专项资金监管责任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编制并实行了《水专项项目(课题)变更调整内部使用手册》。继续强化在研课题过程监管,拨付2015年度在研课题经费5.51亿元,对在研课题的负责人、单位财务部门管理人员等1500余人进行了培训,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配合三部门开展监督评估,完成在研课题自查及关键核心技术就绪度评价,对太湖、巢湖、淮河、海河流域进行了现场调研。发布了《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水专项第一批)》、《水专项第一阶段专利成果汇编》、《水专项第一阶段论文及专著成果汇编》、《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等成果文件。科学谋划"十三五"任务布局,印发了《水专项"十三五"发展战略研究和实施计划编制的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开展重点流域和专项战略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在广泛征集科技需求500余条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瘦身"在京津冀区域和太湖流域,初步完成了水专项"十三五"战略研究报告。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阶段,提交了《国家清洁水行动计划重大建议》1份以及国内外河流治理经验、水质水量联合调度等6份支撑材料,支撑了"水十条"10条35款中的9条22款相关内容。在"水十条"实施阶段,",水专项有效支撑了焦化、印染、有色金属等典型行业全过程污染控制关键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等的科技需求138条。在引领水环境管理由污染物总量控制向水质目标管理转型方面,水专项提出了"水生态区-水生态亚区-河流分类-河流功能分类"主线的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思路,制定了太湖等十个重点流域的水生态功能分区方案,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提供了重要支撑。此外,针对天津港爆炸区含氰污水应急处理,快速提出了《关于天津港爆炸区含氰污水应急处理技术的建议》,及时有效地支撑应急保障工作。
(三)环保标准体系构建不断完善。
2015年共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82项,累积发布的国家环保标准总数达1940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1698项。我部制订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无机化工、再生有色和火葬场等6项行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部完成"大气十条"要求的排放标准任务。针对"水十条"要求重点整治的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已完成了85%以上子行业的专门适用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了再生有色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了印染行业水污染物等排放标准。围绕土壤污染防治,深入研究土壤环保标准体系框架,编制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有力支持"土十条"的制定实施和土壤环保立法工作。发布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等74项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补充、完善了环境保护配套技术标准体系。发布25项强制性地方环保标准,依法登记备案的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达148项。开展了4期标准培训班,直接培训人员700名,带动各地开展标准培训近3000人次。对火电、造纸、电镀等30项重点标准开展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环境管理和标准制修订的重要依据。
(四)充分发挥高端智库资源优势,为环保重点难点工作咨询献策。
组织召开了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委员会,共有包括29位院士在内的60位"两委"委员出席大会,集中就"十三五"环保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科技改革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座谈和会诊把脉,为更好推动环保事业转型发展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支撑。
(五)不断健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支撑污染减排的技术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发布了一批技术管理类文件。制定发布了《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编制导则(试行)》,出台了二噁英、合成氨、砷、铬、汞等5项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围绕"水十条"筛选并发布了水污染治理领域的先进示范技术和鼓励发展技术目录。二是积极推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与管理。会同商务部和科技部修订《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并及时发布。命名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家园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家园区,技术核查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家园区,批准了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11家园区开展建设。会同商务部、科技部开展生态工业园区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重大突发环境或生态事件等情况进行检查,清理整顿了2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三是积极引导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编写了《环保服务业试点案例汇编》、《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总结》,《环境综合服务业统计方法和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15)》、《中国环境服务业发展研究报告(2015)》、《环保产业市场供求指南》、《我国环保产业发展供求分析及政策建议报告》、《环保产业发展模式研究报告》和《我国环保产业绩效评价及分析报告》,积极宣传和推广服务业试点工作先进案例和经验做法,得到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四是积极推进绿色消费,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两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中涉及企业1516家,产品型号115071个。继续与国家广电总局联合推进绿色印刷,持续降低印刷过程的能耗和"三废"排放,目前全国12亿册中小学秋季教科书已经全部实现了绿色印刷。
(六)环境健康管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稳步推进。
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启动"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完成覆盖我国30省(区、市)7万余名0-17岁儿童的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报告和暴露参数手册,在8个环境与健康高风险地区启动风险哨点试点监测,继续开展沿淮四省重点区县环境致癌污染物监测,完成环境与健康移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专家积极参与《联合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缔约方大会,作为被中财办择优选中的牵头部门,完成了国家"十三五"时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任务报告,并向国务院领导作了汇报。
(七)基础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夯实。
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立项论证,标志着我国第一个地下水领域的国家环保重点实验室开始建设;完成了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辐射环境监测、饮用水源地管理和重金属污染监测"等4个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工作,截止目前我部已建成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达21个。对建成满3年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加强对重点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制修订并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同意石油化工与煤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等4家工程技术中心开展建设,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等6家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
(八)环保科普工作成效显著。
会同科技部、中国科协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科普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民科学素质环保联席会。开展了2015年环保科研院所公众开放活动和2015年"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积极参加2015年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活动。联合科技部启动第五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开展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后评估工作,完成2015年度国家环保科普基地优秀活动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的管理与协调。环保科普资源开发工作成效显著,组织编写了编写了《大气污染防治科普知识问答》等20余部环保科普系列图书和宣传册。拍摄了环保科普主题电影《农村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其他环保科普宣传片,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环保科普知识。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中首次设立了科普奖。
二、2016年工作设想
(一)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科技体制改革要求,紧密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核心,做好2016年环保科技工作的顶层设计,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
(二)推动重点专项和重大工程立项,全面推进各项环境科研工作。组织好《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专项的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等重点专项的立项,推动"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科技重大工程"的立项,启动环境基准管理项目,抓好在研项目的管理,加大《清洁空气研究计划》等成果总结力度,发布应用一批成果,大力推进科普工作。
(三)科学谋划水专项"十三五"任务布局,全面深化改革水专项管理体制机制。完成水专项"十三五"战略研究和编制"十三五"实施计划,组织申报2017年课题。继续加强水专项制度设计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管理和成果凝练宣传工作。
(四)围绕气、水、土三大战役,加快相关环保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切实支撑重点领域的污染减排和质量改善。
(五)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配置作用,组织实施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继续开展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进一步壮大环保产业发展。
(六)推进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与公众健康影响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地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和敏感区域综合监测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通知》。
(七)深入推进气候友好型环保工作机制研究。选择重点行业,全面深入研究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与污染物净化全过程能耗及碳排放强度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鼓励和促进应用低能耗、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污染治理技术策略的环保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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