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
日期:
2016年01月11日 16:10
来源:科技部
二是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完成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制,加快建设步伐;再选择若干创新资源富集、创新能力和产业基础强的地区建设一批区域创新中心。实质性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成试点区域试验方案,建立完善试点工作监督评估与协调机制,总结并向全国推广一批可复制的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深入推进创新型试点省份和试点城市建设,新启动一批试点工作,国家和地方协同建设一批具有强大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城市。
三是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按照“东转西进”原则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强化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国的发展格局。依托创新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和区域代表性强的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培育郑洛新、沈大、山东半岛、福厦泉、合芜蚌、宁波、重庆等示范区。支持自创区深化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根据“合规设立、择优选择,加强培育、以升促建,积极审慎、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省级高新区升级。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开展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工程,加快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示范建设,推动跨区域产业协同创新发展。
四是加大基层科技工作力度。发展县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平台,创新基层科技进步工作的评价与监测,推动创新驱动成效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加强基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科技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创新创业。认真组织实施科技扶贫工作,出台《“十三五”科技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精准扶贫脱贫科技工作。
一是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发挥部省会商机制的平台作用,促进创新驱动和区域协调发展有机结合。支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实施,强化创新主体开放联动和创新资源融合共享,加快建设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发展等部署要求,推动重点区域创新发展,继续做好科技援疆、援藏、援青等工作,支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振兴发展。
二是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完成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制,加快建设步伐;再选择若干创新资源富集、创新能力和产业基础强的地区建设一批区域创新中心。实质性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成试点区域试验方案,建立完善试点工作监督评估与协调机制,总结并向全国推广一批可复制的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深入推进创新型试点省份和试点城市建设,新启动一批试点工作,国家和地方协同建设一批具有强大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城市。
三是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按照“东转西进”原则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强化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国的发展格局。依托创新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和区域代表性强的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培育郑洛新、沈大、山东半岛、福厦泉、合芜蚌、宁波、重庆等示范区。支持自创区深化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根据“合规设立、择优选择,加强培育、以升促建,积极审慎、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省级高新区升级。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开展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工程,加快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示范建设,推动跨区域产业协同创新发展。
四是加大基层科技工作力度。发展县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平台,创新基层科技进步工作的评价与监测,推动创新驱动成效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加强基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科技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创新创业。认真组织实施科技扶贫工作,出台《“十三五”科技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精准扶贫脱贫科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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