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科学项目。完善学科体系,推动学科持续发展,促进学科交叉融合,鼓励科学家攻克前沿科学难题。围绕物质结构、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识本质等重大科学问题组织重大基础科学研究。
二是加强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部署。针对事关国计民生、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强化基础研究部署,促进基础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密结合,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源头供给。继续组织实施干细胞及转化、纳米、量子调控、蛋白质机器、全球变化、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点项目;推动合成生物学、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等重大基础研究领域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