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日期:2004年08月21日 11:17      来源:科技部

鲁发[2004]1号
<2004年7月7日>


    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实施"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决定性作用
    1.当前,影响我省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强发展后劲;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的先导作用。高新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要继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一"亮点",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端正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效益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三大领域;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围绕发展高新技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和县城科技工作;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突出产学研的结合,突出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引导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统筹规划,突出高新技术优势与重点
    3.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抓紧组织编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及"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确定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海洋、能源、环境等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攻关重点,加强对上衔接,争取有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进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科技项目,在国内外更大的范围整合科技资源,通过规划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十一五"发展储备后劲。规划要把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科技项目的产业化与科技成果转化所形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指标。
    4.科技规划要与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相适应。发挥大中城市和城市群的科技带动作用,一方面要规划建设好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推动半岛城市群和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注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实现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突破。科技规划要与产业发展规划、工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重点规划建设、扶持一批特色产业研发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强化上、中、下游配套产品的开发,拉长汽车、船舶、服装、食品、石化、家电、电子信息等产田业链条,培育山东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快制造业强省建设。
    5.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要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功能和建立创新机制为重点,努力推动高新区实现从外延式发展向科技创新的内涵式发展转变。要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注重提高产业用地的集约化水平和单位面积的产出效益。在招商引资中更多地引进技术和人才,不断提高特色支柱产业的高技术含量和外向度,增强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引导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参与孵化器建设,探索新的联合模式,联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
    6.围绕服务业和科技兴贸,大力开展科技兴第三产业活动。运用信息技术发展现代物流业、咨询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会展旅游业、数字城市和各种中介服务业,推动"科技兴贸"事业的发展。大力开展群众性科学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科技素养。
    7.统筹经济与社会的科技发展,不断提高社会事业领域的创新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加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建设一批综合性研究开发基地。完善以人口、资源、环境监测和城市管理为主的社会事业基础科技信息系统。实施一批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卫生保健、中医药现代化、社区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科技诚信体系,为"平安山东"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三、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持续创新能力
    8.推进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必须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体系,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整合科技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加快创新体系建设。
    9.促进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主要依托的应用科学研究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调整、优化现有重点实验室,尽快改变条块分割、分散重复的局面。重点建设10个原始创新能力强的省重点实验室,经过连续支持,力争3年时间左右有3个以上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加快建设青岛国家海洋科学中心(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对重点实验室实行等级管理、动态考核。
    10.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扶持一批原始创新能力强的科研机构。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真正成为促进我省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力量。
    11.强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原始创新能力。要加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其承担国家和省的各类科技计划的能力。按照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的模式,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高等院校要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把科技水平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及科技转化能力作为考核高等院校业绩的重要指标。
    12.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建立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对企业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行定期评估,重点支持自我发展机制完善、对行业科技进步贡献大的中心的建设。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吸引海内外大企业研发机构落户山东,海内外大企业在山东设立的研发机构,经认定后按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13.鼓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技术开发费据实列支政策,当年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的,除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内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国有和国有控股及股份制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经批准可视同利润。
    14.不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视省财力情况,逐步加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规模,在资金投向和项目安排上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搞好衔接。各地制定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更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比照执行。在招商引资中更加重视引进技术和人才,防止盲目引进,不断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15.推进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要支撑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规划。吸引社会资金,按股份制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使其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作、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提高科技中介机构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法律咨询、科技融资、国际合作等方面时服务能力。
    16.积极构建科技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加快建设科技中介机构信用服务、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回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成立科技中介同业公会,规范市场行为,形成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水平。
    17.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建设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认真执行技术市场法规,整治技术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强山东省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常设技术市场和农村特色技术市场,城市发展特色技术产品一条街,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创办科技市场。完善山东技术产权交易网络,大力发展技术产权交易,通过举办各种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打造科技推广的平台。
    四、构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提高科技服务能力
    18.建设科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培训市场,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择业服务、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等中介机构。要进一步推动人才市场建设,在抓好基础性人才市场建设的同时,加强高科技人才市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各层次技工人才市场等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建设。
    19.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省内外科技资源,加强与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大院大所的合作,构筑开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支持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和网络服务体系,包括建设科技文献信息和制造业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为各种产业研发提供设计、检测、测试和标准化等专业技术服务。
加大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重点建设一批应用软件推广服务中心、数字化设计中心和产品快速成型中心等。
    20.建设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平台。实施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加强全方位的合作,尤其要突出与日本、韩国和独联体国家等的合作,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围绕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实施双边、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积极利用具有海外政府机构或民间组织背景的科技组织与工商协会,为跨国公司来鲁投资、设立机构牵线搭桥,为海外科技商务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服务,为省内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服务。
    21.建设科学技术推广服务平台。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中心为依托,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工程,探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连接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改进政府科技服务,为科技创新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降低科技创新的成本。
    五、深化改革,推进科技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22.推进科技资源的整合。打破科技资源部门、单位所固有,按照市场机制,理顺体制,实现科技资源优势集成。鼓励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和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向企业改制,进行多元化投资、多成分所有的产权制度改革。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要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有条件的省属科研机构可以按照优势互补和自愿互利的原则,进入省属大企业、其他省属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与国外、省外优势科技资源合作,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3.进一步深化科研机构改革。所有科研机构都要深化内部人事、分配、管理等项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以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建立能多能少的有激励约束力的分配机制;建立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
    24.改进科技评价机制。制定省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和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管理办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结合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改革和完善技术职称评聘、人才选拔和科技成果奖励等办法,正确处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把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申请与授权、科技创新实现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学研合作实现的产业化程度三个方面作为项目立项、政府资金扶持、评优评奖的重要条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实行阳光科技,开展科技项目网上申报,加强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和科技专家数据库共享机制建设,防止不必要的重复科技投资。
    六、完善科技投融资体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25.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切实把科技投入作为最为重要的公共战略性投资,逐步建立起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市场化的新型科技技融资体系。从2005年起,各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要确保实现法定增长。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力对科学技术的投入,科技经费支出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社会公益性研究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26.进一步完善担保机制。针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担保机构要探索多种担保方式,研究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提供抵押、质押的新办法,适当放大担保倍数。
    27.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开展创新。对现金流量稳定、经营稳健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可以通过帐户托管的方式发放贷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知识产权可作为质押获得贷款。经科技行政、财政部门批准,商业银行也可以科研机构的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或其他收入权作抵押发放贷款。对市场前景良好、还款;有保障的个别科技技入项目,可发放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银行可采用出口卖方信贷方式,也可在进口方银行提供保函或进口方政府担保,且办理出口信用险的情况下,开办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对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开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可适当降低资金抵押或保证金比例。
    28.加快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规范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和经营,形成风险投资体系。鼓励县级以上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风险技资引导资金,通过参股等方式,扶持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全额资产对外技资。降低风险投资机构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进国际资本和国际大财团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技资业务和融资担保业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构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2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鼓励高等院校按股份制形式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培养我省急需的高层次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健全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30.鼓励企业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工作机制及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能力和技术壁垒的应对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修订、制定和实施国际、国家技术标准,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重视行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七、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围绕"三农"加强基层科技工作
    31.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县市科技工作是"科教兴鲁"战略落实到基层的关键。要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作为县级科技工作的重点,以抓科技促项目、抓科技促产业、抓科技促经济社会发展,减少投资失误,提高投资效益。要加强基层科技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科技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积极参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建设,培育可望在"十一五"期间进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项目,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植新的增长点。支持欠发达县特别是省里确定的30个欠发达县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欠发达县的科普工作。免费向欠发达县的所有村庄提供科普读物、科普挂图等,并定期更新。
    32.创新市场化、社会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围绕“三农”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特别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突出县域"一品一业"或"多品多业"特色科技中心建设,建立以农业龙头科技企业为主体、以公益性服务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鼓励创建完善农村各类科技专业协会、合作社等新型组织,加强农业龙头科技企业的科技能力建设,完善科技企业(科技专业协会、合作社〉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以及专家加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协会〉加农民等形式多样、高效实用的科技服务模式。建设面向农民的科技服务信息网、优势农产品网和电话信息服务网,以网络为依托形成新的农业科技服务方式。
    33.稳定和壮大基层科技队伍。利用农业高等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及实用技术课件,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积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强企业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结合,推广平度"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培养高素质的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重点放在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经济欠发达县,以市场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就业为目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职业培训。
    34.加快农业信息化、国际化建设步伐。要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一批节水农业、数字农业和农业良种产业化等重点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科技示范小城镇,大力支持科技龙头企业发展。继续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其创新、服务和示范、带动作用。
    八、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更快发展
    35.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要把"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落到实处,把科学技术作为最重要的基础资源来对待,把科技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来加大,把科技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来培育,把科学技术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紧紧抓在手上,使科技工作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使各级领导真正做到科学决策、科学统筹,实现科学发展。
充分发挥各级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重要决策作用,及时研究和解决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6.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技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科技知识,研究借鉴一切先进的科技管理经验,探索科技工作的基本规律,提高决策水平。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成为学习科技、重视科技、依靠科技的模范。
各级党校要安排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课程,使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的动态与趋势,以取得领导科技工作的主动权。
    37.开展科技进步责任制考核。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量化考核评价办法,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和调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工作的办法,进步提高对科技进步、创新实行考核和奖励的水平。各级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要对科技进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此件发至县〉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2004年7月7目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