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满足国内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经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批准,科技部决定"十五"期间在实施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十二个重大科技专项。通过重大专项的实施,迅速抢占一批21世纪科技制高点,力争在3-5年内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实现产业化。
十二个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思路是:在目标上,注重创新突破,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专项实施,开发新产品、建立新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机制上,积极引入和探索新机制,大力推进"人才、专利、标准"三大战略的实施,成为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突破口,通过专项凝聚人才和队伍;在组织上,集成多方优势,大力促进中央各部门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的结合,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共同推进机制;在实施上,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和投入模式,实现产、学、研的结合;在管理上,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项目责任制,锐意改革。
"十五"期间,十二个重大科技专项预计总投入近200亿元。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确立的基本原则是:
(1)抓住对国家建设和发展具有战略影响的科技问题,在国家层面上给予重点支持和推动;
(2)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3)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的建设,加速提升国家竞争力;
(4)努力实现技术突破和跨越式发展,并推动新产业形成。
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是科技工作面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面旗帜,是新时期科技工作新的创举,是应对加入WTO、落实"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科技计划管理的重大改革与创新。采取重大科技专项的形式,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集中资源、加大力度、多方联合,以期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更大突破,是一种既能体现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又能充分调动多方面积极性,既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又有利于推进产业化的行之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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