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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日期: 2006年10月21日 16:31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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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专项基金,属于政府引导性资金。成立于1999年的创新基金旨在通过支持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创新基金面向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能大量吸纳就业、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以及出口创汇的各类项目。

创新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三种方式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予以支持。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的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项目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项目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对于已有主导产品并将逐步形成批量和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创新基金由科技部负责管理,并接受财政部监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是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受科技部委托,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受理、立项、实施过程监理、验收以及创新基金使用效果的综合评价等工作。为了很好地体现创新基金在使用中所遵循的"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面向全国,公开受理项目的申请,并将拟支持项目在有关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每个基金项目都必须通过严格的立项审查,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资金使用、项目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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