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物多样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日期:
2003年06月19日 00:00
来源:科技部
西藏自治区近年来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西藏是我国最大的林区之一。以雅鲁藏布大峡谷为主的横切喜玛拉雅山脉的众多峡谷及其森林生态系统,不仅保存着完整的原始森林,也是山地生物多样性最丰富、最具特色的一个区域,有着“生态源”之称。
从1996年到2002年,我国政府累计投入5.65亿元,用于西藏的林业建设和进行植树造林、保护天然林、建设自然保护区等工作。截至2002年底,西藏人工成片造林保存面积达100多万亩,治理沙化土地30多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列各省区第五位和第一位。为有效保护天然林资源,西藏采取了调减森林资源消耗量、实施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措施,对位于长江上游的昌都地区江达、贡觉、芒康三县的天然林实行了全面禁伐。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西藏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了对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进行保护的方案。截至目前,西藏已建立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8个,其中5个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达到40.2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使一些濒危和稀有物种得到拯救。目前,西藏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颈鹤数量已上升到占全世界的80%;曾被认为已灭绝的西藏马鹿,如今不仅重现,而且数量在逐渐增加。
据自治区林业局负责人介绍,西藏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已逐步纳入法制轨道。西藏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森林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执法机构得到加强,西藏各级林业部门都成立了专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和林业执法机构。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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